关于征求《梅州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纲要(2011-202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作者:mzxinxi@188.com       2010/10/10
    关于征求《梅州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纲要(2011-2020年)》意见的函

    尊敬的顾先生:您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两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广东省宣传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我市决定编制《梅州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为使《纲要》体现专家智慧,体现科学性、指导性、规划性和可操作性,现将《纲要》(征求意见稿)印发给您,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审阅,提出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在原稿上提出),并请于2010年10月15日前退回,谢谢!

    联系人:阮福祥,电话:2251578,传真:2275821,邮箱:mzszfxwb@163.com。地址:梅州市机关路9号市委宣传部6楼。

    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9日

    梅州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纲要(2011-2020年)

    (征求意见稿)

    近几年来,我市认真实施文化梅州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广东山区文化强市的奋斗目标,先后制定了《关
于加快建设"文化梅州"的决定》、《梅州市建设"三名城一基地"重点行动纲要》、《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强力推进文化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先后建成叶剑英纪念园、中国客家博物馆、东山教育基地和归读公园等一大批文化设施,成功创建了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同时,通过深入挖掘客家文化资源,编纂出版客家文化系列专著,创作排演客家文艺精品,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优秀的客家文化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传承,呈现出无穷的魅力,文化梅州发展战略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时代在发展,观念在更新,事业在进步,文化建设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今后10年,要不断加大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加强客家文化的传播力度,强化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力度,努力在城市品牌的铸造、地方特色的打造、文化形象的塑造、文化民生的创造等方面实现新的跨越,以此推动文化与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全省宣传文化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文化建设步伐,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文化民生改善,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特制订《梅州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纲要(2011-2020年)》。鉴于我市已有专门的教育、科技、体育、旅游、卫生等规划,本纲要所指的文化建设主要包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建设、社科理论、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网络新兴媒体和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集中主题、集中智慧、集中力量、集中财力、集中资源,积极探索文化科学发展方式,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着力擦亮"世界客都"品牌,为推动梅州实现绿色的经济崛起,争当广东山区科学发展先行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市文化强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与梅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形成特色鲜明的客家文化和具有时代特征的文化体系、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较为完善的文化设施、相当数量的文化人才、富有影响的文化精品、繁荣发展的文化事业、相对发达的文化产业、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各项主要文化指标进入全省前列。通过10年的努力,力争把梅州建设成为广东区域文化品牌建设示范市、全国绿色崛起先行市、世界客家文化中心区、全球客家人的心灵家园。

    一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提升市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树立梅州文化形象。大力繁荣发展文学艺术,培育一批引领时代潮流的名家大师,涌现一批在国内省内具有广泛影响的文艺精品;大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学科带头人和理论骨干,涌现一批理论学术精品,支撑山区学术强市建设;努力培育现代人文精神,建设梅州和谐文化和现代文明社会,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是构建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客家文化特色,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产品生产供给充足、设施网络齐全、资金人才技术保障有力、组织支撑和运行机制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组织实施文化民生工程,到2015年,实现全市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城区建成"十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建成"十里文化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成为全省公共文化建设示范区。

    三是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坚持大精品展现、大集团运行、大景点支撑、大服务引领,盘活世界客都这一系统性的文化资源。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化发展,集中优势,串珠成链,尽快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布局科学、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和壮大特色文化产业,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使文化产业成为我市重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增长极,努力把梅州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客家文化产业城"。

    四是构建城市文化品牌建设体系。以新的文化发展理念引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以科学健康的城市建设反哺文化发展,形成城市建设与文化建设渗透相融、相得益彰的新格局。科学规划客家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形成资源有机整合、开发有序进行、成效快速显现的城市品牌的建设体系。加强对客家文化生态资源的整体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客家文化城市标志性工程,打造文艺精品,普及客家文化教育,营造浓厚的客家文化气息,唤醒全球客家人的共同记忆,不断提升世界客都的文化感召力和凝聚力,提升世界客都城市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使梅州真正成为维系世界客家民系和客家文化的一面旗帜、一个家园。

    五是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准确把握提高现代文化传播能力的重要方向和主导力量,拓展传播渠道,提高传播技术创新能力,尽快构建技术先进、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的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打造一至两个在省内、甚至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大型传媒集团,培育一至两个重点新闻网站和大型商业网站,使梅州成为世界客家文化传播中心。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把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统筹规划、统一部署,形成"四位一体"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格局。统筹做好宣传文化领域各方面建设,统筹好城乡、区域文化建设,统筹好近期与中长期发展目标,推进全市文化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坚持彰显传承,改革创新。传承弘扬客家优秀文化,努力实现传统客家文化的现代转换。善于把握文化发展规律,创新体制机制,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微观运行机制。

    三是坚持重点建设,全面推进。正确处理重点建设和全面推进的关系,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统一,形成既明确重点、把握重点、突出关键环节,又协调推进、全面提升、整体发展的文化建设新局面。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尊重首创。建立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建设新格局,尊重群众首创,完善创新机制,推动创新实践,努力营造支持创新、鼓励创新、敢于创新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努力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

    二、提升全民文化素养,树立梅州文化形象

    1、提升梅州人文精神。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始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全民思想道德教育全过程,加强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建设成就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梅州人精神教育,彰显"吃苦耐劳、崇文重教、和睦友善、奋斗不息"的客家人精神,大力推介时代楷模,引领广大市民立足山区,艰苦创业。

    加强道德品格教育。坚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全市人民道德品格水准。加强道德实践,深化道德模范评议,树立一批时代道德楷模;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时代实践活动,引导市民形成良好道德风尚。

    开展全民读书活动。每年举办一届"客都书香节",以书市、书展、演讲、讲座、竞赛等引导全民阅读;加强"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城市、学习型农村。深入开展科普教育,推广普及科技知识,开展科技培训,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市民科技文化水平。

    2、提升理论宣教成效。

    加强理论武装工作。抓住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这个"龙头",推动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办好"开放梅州论坛",办活《梅州社会科学》,建立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坚持"百课送基层"、"社科普及周"活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提高干部群众运用科学理论解决问题,推动绿色的经济崛起的工作能力。

    加强社科理论研究和客家特色文化研究。深化绿色的经济崛起研究、华侨华人研究、客家历史文化研究、客商文化研究等特色课题,继续推进全市社会经济课题招标活动,积极培育理论学术精品,争取每年推出一批在全省具有影响的理论品牌,使梅州跻身"广东山区学术强市";建立健全县级社科联机构,健全社科工作网络,发挥社科研究机构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加强对各种重大现实问题的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推出一批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有重大参考、借鉴价值的研究成果;加强研究成果的搜集、展示、推广、应用、反馈系统的建设,畅通沟通渠道,推动社科成果的转化运用。加强对客家历史文化的研究、挖掘和推广,形成以丘逢甲、黄遵宪、丁日昌、叶剑英、林风眠、李惠堂等历史文化名人和客家民俗文化为代表的全国客家文化研究中心。实施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战略,加强与港澳台等境外的学术交流合作,构建具有国际影响的社科学术交流战略高地。

    3、提升全民文化艺术素养。

    着力抓好群众文化活动。落实文化人口评估统计制度,促进群众的全年文化活动参与率逐年提高。实施市民艺术教育普及工程,培养市民热爱文学艺术、参与文化活动的高雅志趣和文化氛围。积极开展业余读书、摄影、书画、合唱、舞蹈及各类民间文化活动,吸引群众参与;积极开展文化"三下乡"、"四进社区"等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精神食粮和文化服务。大力推进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家庭文化,让文化渗透到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中,提高大众的文化情趣和文化素养。

    积极培育文化消费市场。立足城市和一些风景名胜区,大力发展深受群众欢迎、具有广阔市场发展前景的大众演艺项目。探索政府补贴向社会提供低价文化产品机制,制定鼓励和支持农村文化消费的经济政策,采取政府采购公共文化产品的形式,积极引导和培育市民的文化消费意识和文化消费市场,提高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日常消费中的比重。推进文化电子商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培育网络文化消费,拓展艺术培训、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与文化相结合的服务性消费,让市民在多元丰富的文化消费中不断吸收文化营养,提高文化鉴赏水平,实现文化艺术素质的新提高。

    4、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力争到2015年梅州市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20年前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到2015年5个以上的县城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或省级文明县城。

    抓好文明村镇创建。全面实施《梅州市创建生态文明村的实施意见》,建立一批创建生态文明村示范点。力争到2015年市级文明村镇创建覆盖面达到85%以上,到2020年覆盖面达到95%以上。力争到2020年10%的村镇创建为全国文明村镇,20%的村镇创建为省级文明村镇。

    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力争到2015年全市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覆盖面达到90%左右,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力争到2020年全市有10个单位创建为全国文明单位,30个单位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

    培育绿色的生活方式。倡导培育绿色的环境、绿色的生产方式、绿色的消费方式,保护碧水、蓝天、清新的空气,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培育人们自觉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行为。提倡过简单的生活、绿色的生活、环保的生活,让人们在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体现环保意识和低碳行为。

    积极推进志愿服务。组织各类志愿者队伍,使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到2015年,全市参与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志愿人数至少5000人以上,到2020年,参与人数至少1万人以上;到2015年,全市参与扶贫助残、便民利民、保护环境、维护治安等志愿人数的比例应达到50%,到2020年参与比例达到80%。大力发展心理志愿者服务队伍,提升市民健康心理素质。

    三、改善文化民生,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1、建立完备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制订《梅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逐步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13年,尚未建成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行政村(社区)文化室的要如期完成。到2015年,全市、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设施全部达标; 20户以下已通电的自然村全部实现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9%以上;大力推进文化先进镇创建活动,到2015年,全市85%的镇(街道)建成文化先进镇;中国客家博物馆到2012年要建成为国家一级博物馆,2015年全市博物馆信息系统建成;梅州市剑英图书馆到2014年要建成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到2020年,全市、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省二级站以上标准,行政村(社区)按照"五个有"标准全面完成文化室设施建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和"农家书屋"覆盖到每个行政村;农村电影放映建立市、县(区、市)两级财政保障机制;抓好电影院线建设,到2013年,完成全市县级中心区电影院线布点工作,每个县(市)至少拥有1个同步院线制的电影院,每个镇(街道)至少有1套以上数字电影放映机,到2020年底,全面建立起固定放映和流动放映相结合、公益放映和商业放映相互补的农村电影公共服务体系。

    2、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进一步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满足市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山区等特定区域和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努力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实现全市人均拥有1.2册以上的公共藏书、每月观看1场以上电影、每季度观赏1场以上文艺演出和参与1次以上群众文化活动,每半年参观1次以上文化展览的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与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充裕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

    各级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专业艺术团体、广播影视机构、出版企业和文联、社科联等文化团体要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委托生产等形式,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生产质优价廉的公共文化产品。建设覆盖城乡的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流动演出服务网,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流动。加强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所)的藏书、藏品建设,注重对地方文献、文物、民俗器物和本土名家创作的艺术精品的收藏,在全市形成品种丰富、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文化资源体系。

    3、加大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

    各级财政要加大公共文化经费投入,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所)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健全公共文化机构设置,落实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尤其农村基层文化站的人员编制,保证人员工资、事业经费和重大文化活动专项经费,保障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发展公共文化服务辅助队伍,鼓励和支持成立各类民间文化社团,组建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和支持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职工书屋、俱乐部、职工之家等员工文化设施,推动文化事业单位和文艺团体与企业、厂矿共建企业文化服务点,丰富企业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整合文化资源,打造客家特色文化产业

    1、大力发展重点文化产业。

    依托客家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新闻出版、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化旅游等五大文化服务业,培育一批有客家特色、竞争力强的文化骨干企业。

    突出客家文化元素发展文化创意业,加快发展动漫设计、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等创意产业研发、生产和营销业,重点培育新一代网络游戏、数字电视、新型媒体终端等高增长性战略产业。扶持发展梅州报业、广播影视、音像发行、图书出版等新闻出版业;发展手机网站、手机报刊、手机电视、网络传播、网络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大力促进演艺娱乐业转型升级,形成特色,建设以亮胜客家艺术中心、梅州市山歌剧团、广东汉剧院为主体的创作演出基地,发展客家文化休闲娱乐业,积极支持客家流行音乐金曲榜活动,推动客家流行音乐的创新和发展。引进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和专业水准高的会展企业,加快建设世界客商会馆等会展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办展水平。优化文化旅游业的规划布局,建设梅城客家文化展示传播区、大埔名人名居文化区、蕉(岭)平(远)生态景观文化区和梅县雁洋心灵之旅文化线、五(华)兴(宁)丰(顺)健康度假文化线等"三区两线"文化旅游功能区和文化带,形成以梅城为龙头,各县(市)优势互补、深度合作的文化旅游业发展新格局。

    2、培育文化龙头企业。

    不断完善传媒体系建设,扶优扶强报业和广播影视两大龙头骨干企业,把办报与发展多种媒体结合起来,把办台、办节目与媒体广告、创意、策划结合起来,做大做强传媒产业。支持梅州日报社实施集团化战略,成立物流公司、广告公司、印务中心、网络中心、出版社,组建多媒体报业传媒集团。支持梅州市广播电视台向广播电视、客都文化、网络、音像出版多业并举的传媒集团方向发展,创办客家人网络电视台。以广东客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主体,联合梅州市山歌剧团、广东汉剧院、梅州市艺术学校和亮胜客家艺术中心等资源,采取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组建"世界客都"演艺集团。

    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股改上市,培育一批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上市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实现跨越式发展,带动文化产业整体发展。推动具有传统优势的文化制造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自主品牌。

    3、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项目建设。

    充分挖掘以叶剑英纪念园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以优美生态环境为代表的绿色文化,以客家围龙屋为代表的民俗文化,把地方特色的文化资源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加快推进世界客商会馆、客天下旅游产业园、麓湖山国家级文化产业园、梅县文体中心、林风眠文化艺术产业园、平远县南台卧佛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广东文艺家创作基地等文化产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文化优势产业集群。到2015年,力争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1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3个,产值过10亿元的园区(基地)1个,产值过3亿元的园区(基地)2个,产值过亿元的园区(基地)7个。各县(市、区)规划建设1-2个有特色、上规模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项目)。

    4、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积极建设和开发文化市场,发展中介组织,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和现代文化流通体系。

    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大力培育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文化用品等专业市场,规范以网络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加强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逐步建立文化资本市场。大力推动文化与金融对接,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现代文化市场发展的融资体系。加快文化产品物流基地建设,培育广东客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电影院线和书报刊连锁流通企业,逐步建立书报刊、影视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艺术品、演出剧目的现代市场营销体系。

    加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建设。重点发展经纪、代理、认证与资信评估、咨询、担保、产权交易、文化社团、拍卖等中介机构。鼓励建立自主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艺术品鉴赏评估中心等。鼓励农村文化经纪人、中介机构的发展。进一步发挥文化行业协会的信息沟通、行业服务和评估推介等作用。

    五、传承客家文化,擦亮世界客都城市品牌

    1、实施客家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抓好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规划和建设。编制《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实施办法》。至2015年初步完成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至2020年建立起功能齐全的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

    加强对重点文物的保护。到2020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从2处上升到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从40处上升到60处,每个镇都要有1处以上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稳步推进客家围龙屋申遗工作。以申遗为契机,加强对客家围龙屋单体和村落维护,选定有代表性的精品围龙屋,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宣传标记;抓好一批客家围龙屋申报省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成立客家围龙屋文化研究会,鼓励民间资金参与围龙屋等客家民居建筑的修缮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做好客家古民居、古村落的保护。到2015年,对全市客家古民居、古村落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设立标志,编制保护规划方案,对重点客家古民居、古村落进行维修保护,编印《梅州古民居》系列图书;推动有条件的村、镇申报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到2020年,各县(市、区)均有一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街、村)。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保护资料档案、数据库及代表作名录体系,完善市、县、镇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对列入国家和省级名录的项目实施全面、系统的保护和抢救;建立健全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组织体系,培养一批专业队伍。建设梅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新建9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加强客家话的传承工作,编辑出版客家方言有声字典和有声辞典释义,在中国客家博物馆增设客家方言馆。大力传唱客家山歌,充分发挥客家山歌基金会和山歌协会的作用,建立山歌培养训练基地,积极开展客家山歌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营造人人喜欢听山歌,人人喜欢唱山歌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大型山歌比赛活动,培养"山歌粉丝",让更多的人关心客家山歌,热爱客家山歌,传唱客家山歌,修编出版客家山歌文献类书籍。

    2、推进客家文化标志性工程建设。

    在抓好各项重点文化项目建设的基础上,规划新建一批代表梅州文化形象的地标性重点文化工程。重点抓好客家文化形象建筑的调研、设计、论证,建筑一座代表世界客都形象的城市标志建筑物。同时,抓好世界客商会馆、林风眠艺术园、梅州报业传媒集团大厦、梅州市客家文学艺术中心等客家文化标志性项目建设。以中国客家博物馆、东山书院为核心,科学开发利用周溪河畔的客家民居群落,将其打造为"客家人文展示游览区"。加大对城区中心"寿山公祠"、"州司马第"等文化遗产的保护修葺力度;同时,广泛征集资料,丰富"长乐学宫""梅州学宫" 、"兴宁学宫"内涵,提升文气、彰显文脉。

    突出客家文化特色,打造节庆文化品牌。继续办好两年一届的中国梅州客家山歌文化节、世界客商大会等现有的节会活动,以及客家文化发展战略国际高峰论坛、梅州国际媒体摄影大展等活动,促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发展。办好梅州艺术节、梅州企业文化节、平远脐橙节、五华荔枝节等文化节庆活动,组织具有客家特色的烧火龙、杯花舞、竹板舞、船灯舞、木偶、山歌、汉乐等民间艺术表演活动,使之成为弘扬客都优秀文化、展示文化梅州的平台。

    3、实施文艺精品工程。

    积极打造文艺精品,使梅州成为客家文艺精品生产基地。进一步提升《客家意象》,坚持每两年打造1-2个在省内或国内有重大影响、有良好社会效益、既叫好又叫座的大戏和群文作品。2011年,创作排演大型山歌剧《红婚纱》和1台新编历史汉剧,筹拍一部以客家人迁徙史为题材的影视作品,全面展示客家人辉煌的迁徙历程。

    构建科学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实施客家山歌手和客家山歌创作培训"双工程",培育客家山歌演唱和创作人才。创新文艺创作扶持方式,把人才培养、戏剧研究项目、艺术创作(专业、群文)经费列入政府年度经费预算,设立繁荣文艺创作专项资金。强化广东客家山歌基金会的地位和作用,积极为客家山歌的传承发展提供厚实持久的资金保障。

    六、提高现代文化传播能力,增强客家文化辐射力

    1、强化舆论引导能力。

    坚持党管媒体,始终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放在首位,弘扬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新格局。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在舆论引导中的核心作用,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工作机制、重大舆情监测研判制度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制度,在市直主要部门和各县(市、区)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加强网络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梅州网络问政,构建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网络民主平台。

    2、构建现代传播体系。

    支持梅州日报社和梅州市广播电视台两大主流媒体向传媒集团方向发展,做大做强梅州网等重点新闻网站,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支持主要媒体积极发展手机网站、手机报刊、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尽快建设一批新媒体优质品牌。加快推进我市电信网、互联网与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提高客都文化的传播能力。到2015年前实现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的数字化、网络化,到2020年全面建成数字化、全功能的广播电视综合传输覆盖网络。

    创新网络文化形式,实施网络文化精品工程,培育有客家特色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客家流行音乐)和健康向上的网络动漫、游戏等网络文化产品,加大原创网络文化产品扶持力度。健全网络宣传管理机构,完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完善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加强网上信息监管,深入开展网络净化行动,探索对即时通讯、互动栏目、音视频等网络新业务的科学化管理。

    3、深入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建设覆盖全球主要客属地区的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造客家文化交流合作品牌,使梅州成为全球客家人的"客音、客情、客讯"的重要传播地和我省重要的对外文化交流中心。设立对外文化交流资金,每年由市财政按活动项目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统筹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打造一批具有专业影响力、常设性的国际性文化艺术活动,举办各种港澳台客家文化之旅、港澳台客家演艺人才培训班、夏令营等文化交流活动,使梅州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客家文化交流中心。努力开拓境外主流市场,积极推动文艺演出、新闻出版、影视作品和音乐作品"走出去"。鼓励并支持台湾及主要客属地区的客属社团兴建客家围龙屋,传承和弘扬客家文化。

    加强外宣阵地建设。重点打造在美国、印尼《国际日报》和泰国《京华中原联合日报》刊发的《梅州乡情》新闻专版,市广播电视台与广东电视台珠江频道海外版面合作的专栏节目《家乡好梅州》等,把现有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梅州编辑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梅州节目制作室,打造成对台(客家话)节目制作传播中心。加强侨务外宣,支持办好侨刊乡讯。

    七、加大改革力度,为文化强市建设增强活力

    1、转变政府管理职能。

    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理顺政府主管部门与文化市场、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企业的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清理和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职能,使政府主管部门真正成为履行政府文化管理职能的机构,使文化单位真正成为市场主体。

    2、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管体系,加强文化资产和经营收益管理,科学制订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强文化系统国有资产的战略性调整,把国有资产集中到有利于提高全市文化综合实力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公益事业等领域,培植国有资产在文化发展中的控制力和主导地位。集中文化经济政策产生的资金搞文化建设,保证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完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文化企业信用档案和文化市场信用制度、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制,加强版权登记、保护工作,打击盗版侵权行为。

    3、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绩效目标考核,事业拨款由"养人"向保障项目和发展转变,引入用人竞争机制,激发发展活力。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或自建面向公众开放、非赢利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建设,部分公益性文化活动可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4、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

    加快推进出版、发行、电影、演艺等领域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合格文化市场主体。在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新华书店转企改制工作;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电影公司的转制任务;积极开展市、县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试点工作,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开,除省批准保留事业单位的文艺院团外,市、县文艺院团的转企改制工作于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加快国有文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参与国有文化企业改革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八、创新人才机制,建设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

    1、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建立与文化生产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相适应的培养选拔制度。制订《梅州市文化人才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设立文化培训学习专项资金,用于选派一批优秀的文化人才到国内外的一流大学或先进文化单位学习,重点培养具有创意的文化设计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文化产业人才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中高级技工人才。探索依托高校人才优势,联合嘉应学院等高校采用定向培养、重点吸收的方式,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生到基层文化单位工作。鼓励倡导社会自办文化,培养和发展社区民间文艺社团和农村业余文艺队伍,挖掘培养评选民间文化技艺大师,培育代表客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传承人才。加强客家文化与哲学社会科学等研修工作,培养一批在全省、全国客家文化界和社会科学界有广泛影响的权威专家学者。使"世界客都--文化梅州"成为培育和输送客家名艺术家、名演员、名记者(编辑)、名作家、名画家、名工艺美术大师和名理论家的全球著名摇篮。

    2、健全人才引进机制。

    参照省《引进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办法》,拓宽视野,创造条件,面向国内外,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文学艺术名家大师、文化经营大师、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领军人物来梅发展和创业。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使用机制,鼓励文化行业以调动、岗位聘用、项目聘任、客座邀请、兼职、定期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引进或使用高端人才及其团队,并最大限度地为其提供便利的生活设施、优惠的经济政策和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定期编制文化人才引进需求名录,建立高层次文化人才信息库,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文化名人、专家制度。积极争取高端文化实体进驻文化产业园区。

    3、完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

    改革和完善文化人才职称评聘制度,研究制定符合艺术人才成长规律的有关专业评审条件,逐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的考核方法。落实好省《文化企事业单位智力贡献参与分配的实施意见》,鼓励文化人才及其文化实体通过技术、专利、品牌等方式入股,探索高层次文化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建立健全文化人才激励机制,规范文化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对梅州文化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以及重大文化成果进行奖励。实施特级专家聘任制度、实施文化发展战略顾问聘任制度、文化大师工作室制度、文化创意产业年度标兵制度、文艺演出经纪人制度。建立市级文化荣誉制度,评选"梅州哲学社会科学奖"、"梅花文艺奖"、"世界客都山歌擂主"、 "梅州优秀新闻工作者"、"梅州广播影视名家"、"梅州文化产业发展标兵"、"梅州文艺创作之星",设立梅州文艺"终身成就奖"、"德艺双馨奖"。

    九、加强领导,为文化强市建设提供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成立文化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建立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市文化强市建设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各县(市、区)、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推进本地文化建设。各级党校要将文化建设的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课程。要研究制定梅州文化强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实行单独考核。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对文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门组织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各方参与的文化发展新格局。

    2、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建立健全建设文化强市的财政保障机制。各级财政的文化事业经费投入要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和财政发展逐年增加,稳步增长。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政策标准,确保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足额投入,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要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的规定,农村行政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加大对偏远山区文化建设的倾斜力度。市、县两级要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资金需求。改革政府对文化事业投入方式,实行按项目拨款和以奖代拨,逐步将政府对文化经营单位的无偿投入转为国有资本金的投入。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财政部门要按转制前的渠道和标准继续拨付经费。2011年,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设立"梅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年均递增200万元;各县(市、区)也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逐年增加。

    3、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

    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文化经济政策,制订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配套经济政策。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认定为文化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企业创新研发费用,按国家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到2013年12月31日前,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对符合条件文化企业出口国家规定的文化产品给予退税优惠政策,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时给予减免进口环节税;文化企业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延长动漫企业减按3%征收营业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期。积极争取省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补助和重点文化产业贷款贴息等,重点争取"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制订落实社会各界对重点文化项目、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活动的捐赠减免税政策。

    文化建设用地要纳入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编制之中,按照方便群众文化生活的原则,确保文化建设用地规模,重大基础设施和标志性文化工程、高新技术文化产业项目用地要优先予以安排。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各地应在立项、选址、征地、投入等方面给予优惠,有关税费按规定给予减免;涉及征用土地的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用地实行行政划拨。

    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可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范围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

    4、健全文化市场执法机制。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文化依法行政水平。理顺市和区、县(市)两级执法机构关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文化法制宣传,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破坏文化强市建设行为,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附:关于贯彻落实《梅州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纲要(2011-2020年)》责任分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

    关于贯彻落实《梅州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纲要

    (2011-2020年)》责任分工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下称《纲要》),特提出如下责任分工实施方案。

    一、提升公民文化素养

    1、提升梅州现代人文精神。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开展全民读书活动,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养。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社科联、市科协、市文明办)

    2、提升思想理论宣教成效。

    加强理论武装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运用科学理论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

    加强社科理论研究和客家特色文化研究。

    建立健全社科联机构,健全社科工作网络。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嘉应学院、市社科联、市编办)

    3、提升全民文化艺术素质。

    实施市民艺术教育普及工程;激发群众文化消费,提高文化消费在城乡居民日常消费中的比重。

    打造客都特色文化品牌,建设弘扬客都优秀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平台。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文联、市文化馆)

    4、提升城乡文明创建水平。

    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抓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深化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培育绿色生态和谐生活。

    推进志愿服务。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团市委]

    二、改善文化民生

    1、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

    制订《梅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逐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

    2、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实施和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共文化进村入户工程、外来工文化服务工程。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局、市高新区管委会)

    3、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拓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加强公共文化资源建设。

    确保足额经费投入,推动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全面免费开放,保障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有效运转。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联、市社科联)

    三、打造客家特色文化产业

    1、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依托客家文化资源,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新闻出版、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城乡规划局)

    2、优化文化产业布局。

    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发展,优化整合本土文化资源,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扶持发展一批龙头文化企业。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

    3、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建设和开放文化市场,发展中介组织,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加强市场监管。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

    四、擦亮世界客都城市品牌

    1、实施客家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抓好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文物的保护;稳步推进客家围龙屋申遗工作;做好客家古民居、古村落的保护和宣传;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推进客家文化标志性工程建设。

    抓好重点文化项目建设,规划新建一批代表梅州文化形象的地标性重点文化工程。

    突出客家文化特色,打造节庆文化品牌。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工商联、各县(市、区)]

    3、打造文艺精品工程。

    实施文艺精品战略。实施客家山歌手培训工程和客家山歌创作培训工程,培育客家山歌演唱和创作人才。

    设立繁荣文艺创作专项资金,打造提升一批客家文艺精品。

    实施客家历史文化展示工程,拍摄一批反映客家题材的影视作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文化馆)

    五、增强客家文化的辐射力

    1、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弘扬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梅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经信局)

    2、构建现代传播体系。

    支持和推动梅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向传媒集团发展,打造和构建客家文化传播中心。

    推进电信网、互联网与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实现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的数字化、网络化。

    加大对重点网站的扶持力度,做大做强梅州网等重点新闻网站,提升网络媒体的对外传播能力。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局、梅州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3、推进对外文化交流。

    深化与海外、港澳台文化交流与合作。设立对外文化交流资金,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统筹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加强外宣阵地建设。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台办、市山歌剧团)

    六、加大文化体制改革力度

    1、推进政府管理职能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文广新局)

    2、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方式。

    建立健全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管体系。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

    3、加快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激发内在活力。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

    4、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

    加快推进出版、发行、电影、演艺等领域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

    七、建设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

    1、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制订《梅州市文化人才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推进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优秀人才"十百千"工程,设立文化培训学习专项资金,选派优秀人才到国内外的一流大学或文化单位、企业学习。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嘉应学院)

    2、健全人才引进机制。

    引进一批国际国内一流的文化人才来梅发展和创业。

    编制文化人才引进需求名录,建立高层次文化人才信息库,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文化名人、专家制度。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

    3、完善人才评价激励体系。

    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管理工作方式。

    完善文化人才职称评聘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的考核方法。建立健全文化人才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

    八、为文化强市建设提供组织政策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文化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建立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梅州文化强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实行单独考核。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建立健全建设文化强市的财政保障机制,设立"梅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文广新局)

    3、完善、落实文化经济政策。

    制订《梅州市建设文化强市配套经济政策》。制订落实社会各界对重点文化项目、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活动的捐赠减免税政策。

    文化建设用地纳入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编制之中。

    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金融工作局)

    4、加强文化市场执法工作。

    提高文化依法行政水平。理顺市和区、县(市)两级执法机构关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等工作制度。打击侵犯、破坏文化建设行为,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