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 2016年5月16日 19:19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

    《意见》提出,要充分调动文化文物单位积极性,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加强文化资源梳理与共享,提升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水平,完善文化创意产品营销体系,加强文化创意品牌建设和保护,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跨界融合。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完善支持政策,在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国家级、部分省级和副省级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开展试点。

    源网址:http://tv.cctv.com/2016/05/16/VIDEKl07r6KQjRlSUxdc8km21605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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