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违纪违法案件 坚决惩治腐败 2012年10月22日 19:14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腐败现象起到了有效的遏制作用。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重点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据统计,从2007年11月至2012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万多件,结案63万多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万多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万多人。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薄熙来、刘志军、许宗衡等一批大案要案。 另外,中央十分重视对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的追逃防逃工作,建立了境外缉捕和防止违纪违法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两项工作联络协调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及执法司法机关合作,加强重点个案境外缉捕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和完善各项防逃制度,追逃防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重大案件境外缉捕工作协调机制,有效整合国内职能部门资源、形成追逃合力。通过引渡、遣返、劝返等方式,成功将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等一批外逃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特别是厦门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在潜逃加拿大12年后被成功遣返回国,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和政府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有力维护了我国法律的尊严,有力震慑了在逃和企图外逃的犯罪分子。

    源网址:http://news.cntv.cn/program/xwlb/20121022/1079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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