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 张德江参加审议 2013年10月21日 19:24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1号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等。张德江委员长参加审议。

    分组审议中,与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认为,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的义务,完善了网络销售商品的无理由退货制度,增加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向消费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的条件,重新界定了消费者协会的性质,完善了惩罚性赔偿的相关规定,明确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与会人员认为,这次修改顺应社会发展和消费形势的变化,针对广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问题,着重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强化经营者义务、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进一步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虚假广告责任和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有利于提升消费者信心,促进经营者正当经营、诚信经营。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尽快审议通过。

    分组审议中,有的与会人员还就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经营者责任、消费者协会职责和惩罚性赔偿等问题提出进一步的修改建议。

    源网址:http://news.cntv.cn/2013/10/21/VIDE13823546425262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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