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首次明确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2021年4月8日 19:20


     国务院新闻办4月8日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司法部、财政部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解读,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从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条例》要求,严格政策性粮食管理,严禁虚报收储数量、以次充好、虚假轮换,严禁挪用、克扣财政补贴和信贷资金;要求强化粮食收购、储存等环节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规定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粮食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加大追责和处罚力度,保证粮食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源网址:https://tv.cctv.com/2021/04/08/VIDEM1w5WISXICs2ZqxM8ChW2104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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