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辑思维微信]自由主义的美丽新世界2014.4.8

    在视频节目里说过给世界贴标签是人类的一种本能的思维方式,比如说,说法国人如何如何,处女座的人如何如何等等,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这种认识方式都很粗陋,但也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有效,因为它可以大幅度的减少我们大脑处理信息的负担。但是哈!如果咱们还是一个追求成长的人,那咱们至少你得做到两点,第一呢,就是尽可能具体情况具体处理,第二那就是尽可能多一些标签去贴嘛!不能像有的人啊!脑子里只有两张标签,一谈正事就是左派和右派,一谈转基因就是##和反##的。其实现实世界要复杂的多,比如说罗永浩和方舟子都反对中医,但罗永浩又看不上方舟子,很多人面对这种情况立即就脑子死机了,就迷惑了啊,怎么回事呢?这个世界的丰富性和矛盾性比我们想象的要大的多。

    今天您回复“矛盾”两个字,给你看两个我都很喜欢的人的矛盾。

    

    自由主义的美丽新世界

    作者:押沙龙

    我对自由主义也充满好感,在网上吵架的时候也被人划为“自由主义者”。但我自己知道我不是,因为“真正的自由主义者”的有些观点,我完全不能同意。

    比如连岳先生的观点。

    首先我要声明一下,连岳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者,他的文章给我带来过很大的阅读快感,他的观点绝大部分我都同意,即使对那些我不同意的观点,我也能理解,也能同情,只是不能同意。

    连岳先生在《十年才入自由主义的门》里说过:“我变成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以后,才感觉到了平静。”对于在自由主义门前探头探脑找不到把手的我来说,这种平静让人羡慕,但也让人多少有点迷惑。我记得王怡也说过类似的话:“当我找到主以后,我才感受到了平静。”当时我同样地羡慕并迷惑过。

    我还无法平静,因为世界上有很多问题我都没有明晰的答案。

    比如计划生育。

    计生的一大争论是人口对于经济的影响。这个争论本身很有意思,但却不是本文要谈的内容。这里要谈的是另一个更现实的问题;有的父母生了孩子却没能力养,怎么办?连岳先生在《生殖自由之后怎么办》一文中说的很简单:生可以,自己养。如果没有能力养,孩子就去当童工。养不活孩子是他们自己的事儿,跟别人无关。

    这是一个自由主义者的典型回答:不能用道德绑架别人,不能强迫别人用自己的钱帮别人养孩子。这其中的逻辑非常清晰,即便在中国雾霾天里也可以也可以发出夺目的光芒。

    但是我不能同意。

    连岳先生是从父母的角度考虑:自己在床上折腾出来的的事儿,当然要靠自己下了床处理。但是从孩子的角度考虑,他们自己并没有要求被生出来。连岳先生用“童工”给他们谋出路,但还有更残酷的情况被连岳先生有意无意忽略了,那就是饿死。孩子如果还没来得及有工作能力就被饿死,他父母悲伤当然是活该,但是孩子为什么要为无良父母付出生命代价呢?这个代价是不是有点高呢?

    当然你也可以说:谁让你投错胎了呢?猪八戒还投到猪胎呢,人家说什么了?

    对此,连岳先生也解释过:“你要是觉得他们可怜,就去帮他们,但不能强迫别人同情他,更别呼吁政府用税收来帮助他。”这个逻辑也很清晰,但是对人心的要求也许过高。

    在大多数现代社会,靠慈善募捐解决穷人的基本保障是不够的,往往要靠国家立法、政府转移支付。这种转移支付是最为自由主义者诟病的地方,但很多时候也确实没办法。因此存在很明显的搭便车现象。比如一个普通人,他不愿意听说有孩子被饿死的事情。如果大家同意每人拿出一百块钱救济这个孩子,他可能会出钱。但是如果说靠大家随便给,很多人也许就不给了,“这么多孩子,我一个人给管什么用啊?”这就像收军费一样。大家对安全的偏好不同,备不住还有人盼着敌人入侵呢,靠法律统一征收军费又是凭什么?试问天理何在?但如果取消征收军费,靠大家募捐搞国防,我想这个国家多半会灭亡的很快。

    人有同情心,所以有慈善;人也有恐惧心,所有有军队,(好吧,我说的是所谓“正常国家”),但是人也有占便宜搭便车的奸猾心。我们大多数普通人,就是这样猥琐地慈悲着,自私地慷慨着,这样不合逻辑的生存着。

    在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里,公众对儿童福利的税收表决,本质上等于这样一个谈判:“如果你们都出一百块钱来帮他们,我就同意也出一百块。你们要不出,那我也不出。”这种谈判当然有不公正的地方。比如我要是根本不关心儿童的死活,你硬拉我来谈判桌,这不太霸道了么?确实有不公正的地方。如果有更好的解决方案,我也反对这种谈判,但我不觉得这他们是连岳先生所说的“伪善”。他们又不是没出自己那一份,霸道有之,伪则何在?

    当然还有许多比连岳先生极端的自由主义者。比如,有一个铅笔社的先生和我争辩过活人狩猎的事。他认为如果有个大款愿意出钱狩猎活人,有个穷人又愿意拿命博钱(再说还有活命的机会呢!),那么别人有什么权利禁止他们的交易呢?说实话,你很难从逻辑上真正驳倒他,只能用“人没有权利剥夺无辜者的生命”之类的神谕式论断来搪塞。而这种神谕还不顶用,很容易被驳回来——人家无辜者愿意被剥夺,你这事儿逼管的着么?

    但问题是,人类经过长期的进化,对杀人的禁忌已经刻入社会基因里。这种活人狩猎会激发人深深的恐惧,这种恐惧隐藏在人们内心之中,用逻辑无法磨灭,用主义无法摧毁。

    我是理工科出身,对逻辑自洽有种几乎发自本能的爱好。但是我岁数越大,对它的意义却越来越怀疑。一个完全没有自相矛盾之处的人难以交往,一个完全没有自相矛盾之处的社会难以存在。

    人心不合逻辑,不循原则,经常追求着各种彼此冲突的目标。自由是它的目标,但不是它唯一的目标。

    这是一个古老的命题,从古希腊悲剧时代就开始了。我想我们不得不永远地权衡,永远地做艰难的取舍——有时甚至是悲剧性的取舍。我不相信我们可以用一种“免于强制”的自由原则能取代每次的艰难取舍。就像我不相信人们掌握了自由主义真理后,就可以“心情平静”,永远免于怀疑与否定的痛苦。

    自由主义对于干预他人有种深深的警惕,这一点非常可贵。但在我看来,很多自由主义者也会犯错误。保守主义最容易犯的错误是狭隘,社会主义最容易犯的错误是狂妄,而自由主义最容易犯的错误是轻佻。

    社会主义者曾给我们勾画过美丽的乌托邦,但那些乌托邦从未实现。有些自由主义者同样会给出另一个乌托邦,在那里穷人的孩子自由地当着童工,只“给旁观者提供教训”而不绑架别人的良心;在那里,有交易愿望的人幸福地达成交易,自由地狩猎者和被狩猎着。那是一个摆脱强制的美丽新世界。它逻辑清晰、道理完备,像水晶般清澈。

    它只有一个小小的缺点,那就是如果有选择,大多数人并不愿意在里面生活。

    转引自:腾讯《大家》

    罗胖曰:

    请注意文中的这段话——

    “一个完全没有自相矛盾之处的人难以交往,一个完全没有自相矛盾之处的理论难以相信,一个完全没有自相矛盾之处的社会难以存在。”

    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我希望自己能做到:

    1,有清晰的目标,但不耽误沿途看点风景。

    2,有坚定的原则,但不妨碍临事犹可三思。

    3,有价值观社群,但不可以稍涉强制他人。这就是我的“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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