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辑思维微信]为什么要反对禁烟2015.6.7

     罗胖:

    最近北京开始了一场最严格的禁烟运动,确实啊,抽烟害人害己,这一点我没啥不同意见哈!可是该不该这么严格的禁烟呢,我看不一定,这里只说一个理由,就是制度成本问题。美国很多城市也是严格禁烟的,比北京还严格,但是它的前提是,人们有普遍共识啊,在那些城市的大楼里,你要是敢点根烟,不说罚款啊,就是周围人的白眼你就受不了,制度执行的成本是分散在人群中的。而在咱们北京,还没有这样的全民共识,那制度的执行就要靠政府来独自承担哦,而且烟民们还有各种对策,制度成本会高得不像话嘛,很难持续下去嘛。所以啊,一样制度好不好,不仅和制度的主张对不对有关系,更和制度推出的时机有关系,好的制度,从来都是水到渠成之前临门一脚的结果啊。今天您回复“制度”两个字,给你再看一篇反对禁烟的文章。

    

    邓新华

    我是各种鸡汤的反对者,但是今天我却要为大家奉上一碗鸡汤。因为,我觉得这碗鸡汤还是有道理的。

    这碗鸡汤来自《读者》还是《青年文摘》,我忘了。它说的是从前有个国王,走路被硌了脚,他很生气,就命令把全国的道路都铺上牛皮。有个大臣劝谏说:为什么要给所有道路都铺上牛皮呢?谁怕硌脚,谁就给自己的脚包上牛皮不就可以了吗?国王大悟。据说,皮鞋就是这样发明的。

    很多支持禁烟令的人,没有意识到他们犯了跟国王一样的思维错误——吸二手烟不好,那就在所有“公共场所”都不许吸烟。

    他们不懂得,解决吸二手烟的问题,其实有比禁烟成本更低的办法。谁怕吸二手烟,谁就对身边吸烟的人提出抗议就行了,就像怕硌脚的人给自己的脚包上牛皮就行了。对于餐馆、宾馆、娱乐场所这些人多的地方怎么办?你不喜欢吸二手烟,你就不去不设无烟区的餐馆。不要担心你吃不上饭,自然有餐馆来满足你的需求。这就像你不喜欢吃辣,就别去湘菜馆、川菜馆,自然有粤菜馆、苏菜馆满足你的需求。

    现实中,餐馆、宾馆很多已经设了无烟区,有些餐馆、宾馆还全面不允许吸烟。这种市场的调节,既考虑到了非烟民的需求,也给烟民留下了空间,是各得其所、成本很低的调节方式。

    其实餐馆、宾馆等并不是公共场所。所谓的公共场所,是指名义上是公共产权的场所,如公共道路、公共广场等。但餐馆、宾馆是私人产权的。它们吸引烟民顾客,还是非烟民顾客,这应该由老板来决定。不能因为它们对公众开放,就由顾客(通过政府法令)来决定。张三鼻子过敏,闻不了辣,他就要求政府来禁止湘菜馆、川菜馆做辣菜,你会觉得张三的做法合适吗?再说,就算由顾客决定,为什么就是非烟民的顾客决定,而不是烟民顾客决定呢?

    其实不仅餐馆等对公众营业的私人场所,不该由政府来干预、禁烟,就连道路、广场等所谓公共产权的场所,也应该把决定权下放,让直接管理者根据本地情况决定。

    在所有对公众营业的场所都禁烟,就像给全国所有道路铺上牛皮,成本太高。

    首先,政府要设立专门的部门,雇无数的人去监督、执“法”,纳税人的钱被白白浪费了。

    其次,餐馆今天接到罚单,明天被勒令停业整改,这要浪费多少钱财?

    第三,其实也是最重要的、最大的成本,就是烟民的快乐损失。我不是烟民,但是我们也要承认他们快乐的权利,对不对?应该允许餐馆、宾馆老板,也迎合他们的需求,对不对?

    二战后,丘吉尔和一帮法国士兵见面,语言不通怎么办?一个法国士兵给丘吉尔递上一支雪茄,大家开心地抽起来。没有语言,但一切都在不言中。烟,也可以是人家的交往的工具,何必非要在“公共场所”中赶尽杀绝呢?

    当然了,聪明的你会理直气壮地说:吸烟有害健康!不让他们在人多的场所吸烟,不是害他们。

    美国神剧《豪斯医生》里有这么一段话:“性会杀了你。你知道当你做爱时,人体经过什么?瞳孔放大,血管收缩,核心温度升高,心跳加速,血压一飞冲天,呼吸变得急促,大脑的电脉冲到处冲撞,分泌物吐出每一个腺体,肌肉紧张痉挛就像你在举起你身体重量的3倍。它是暴力的,它是丑陋的,它是混乱的,如果上帝没有赋予它令人难以置信的乐趣......人类亿万年前早已灭亡。”

    做爱有风险,但也有快乐。禁止你做爱,是不是害你?吸烟也是如此。禁止烟民的快乐,以及社交需要,也是在害他们。

    本文作者邓新华。

    罗胖曰:

    严复当年翻译穆勒的《论自由》时,将书名译作《群己权界论》,被赞作一个绝妙的翻译。

    “群”——公共领域;

    “己”——私人领域;

    “权”——公共领域讲权力,私人领域讲权利。

    “界”——上述二者的边界如何划分?

    四个字,就道出了现代政治的根本性问题。

    抽烟的对错不重要。

    重要的是:对错的边界,管辖的边界,处罚的边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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