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红楼梦里人》(周汝昌) 第二十八篇 石破天惊云垂海立

上一章     张爱玲的“红学”特点是“大拆大改论”。她的“五详”,先由各抄本年代先后、不同稿本的早晚等问题入手,然后根据她的十分琐细的考证的几点结论“基石”而构建出一幅常人不能想像的“大拆大改”的多个层次的“过程”。

    她对此,如数家珍,甚至比家珍还要清楚得多,一一列明,自信无差。

    我已说过,照她的理论和考证,曹雪芹之著作方式是下棋挪格子。旧时有一种儿童智力玩具叫“七巧板”和“益智图”,前者是七块不同形状的小纸板,可以拆拼成多种图形“画面”。后者道理一样,而板数加多,拼出的图形更多更细——曹雪芹一生血泪,泪尽书残,四十年华而逝,原来他的大部分生命是付与了上述那种拆改拼配的“工程”上了!

    张爱玲对此,兴趣之浓令我惊讶;其不厌其烦的说理证事,也令我敬佩。

    但我与她的性情确有不同之处。她是不厌其烦,我则不耐其烦——好在我这小册子本来就不是红学论著,更不是“全面地系统地”与她切磋商量。不过是读书随笔,希望像我们这样的两个人,在谈文论艺上、在精神灵性上有所契合,哪怕有一百个讨论“热点”中,只有二三是相同相近的,就可以引以为荣,攀为“知己”了。

    在她的“五详”中,讨论了“旧时真本”,旧时真本的最有关系的内容是,原著本以宝玉湘云重会为结局。因为这是我的“红学”的“结穴”或“聚焦”,所以特感兴趣,便又信笔所云,略陈几句拙想。

    她的“五详”,开篇写湘云,文字特别优美,让我如饮醇醪,击节以赏。她说早先一向暗笑有人要把宝湘撮合了才罢,而写到“四详”《改写与遗稿》时,看法不同了。

    欣赏《红楼梦》,最基本最普及的方式是偏爱书中某一个少女。像选美大会一样,内中要数史湘云的呼声最高。也许有人认为是近代人喜欢活泼的女孩子,贤妻良母型的宝钗与身心都病态的黛玉都落伍了。其实自有《红楼梦》以来,大概就是湘云最孚众望。奇怪的是要角中唯独湘云没有面貌的描写,除了“醉眠芍药裀”的“慢起秋波”四字,与被窝外的“一弯雪白的膀子”(第二十一回),似乎除了一双眼睛与皮肤白,并不美。身材“蜂腰猿背,鹤势螂形”,极言其高个子,长腿,国人也不大对胃口。她的吸引力,前人有两句诗说得清楚:“众中最小最轻盈,真率天成讵解情?”(董康《书舶庸谭》卷四,题玉壶山人绘宝钗黛玉湘云《琼楼三艳图》,见周汝昌著《红楼梦新证》第九二九页。)她稚气,带几分憨,因此更天真无邪。相形之下,“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宝钗,宝玉打伤了的时候去探望,就脉脉含情起来,可见平时不过不露出来。

    前引董康那首七律,项联如下:

    纵使期期生爱爱(去幼时口吃,呼二哥哥为爱哥哥),从无醋醋到卿卿。

    上句把咬舌——又称大舌头——误作口吃,而且通常长成后还有这毛病。下句也不正确,黛玉不是不吃醋,吃得也有点道理。……湘云倒是宝玉对她有感情的。但是湘云对黛玉有时候酸溜溜的,仿佛是因为从前是她与宝玉跟着贾母住,有一种儿童妒忌新生弟妹夺宠的心理。她与宝黛的早熟刚巧相反。

    她引了拙著中列举的十条资料,逐一评析。认为:十条中,有的是传说附会,有的是续书(而非真本),只剩几条可以讨论。

    ——当然,她不及见的,后来我又加引了数条资料,其中有明确细节记载的就有两条——

    一是陈其泰记述祖父所见吴菘圃相国家真本,结局是宝、湘除夕重和中秋夜联句之旧韵,其中佳句让他祖父爱诵不已。

    二是金启孮先生在他著作中记载:他家(清荣郡王后裔)请过一位家塾先生,和《儿女英雄传》的作者文康为相识。从文康处得知,曾见一部《红楼梦》,八十回后与程高本不同,并记下了几个要点。这几个要点大致与“三六桥本”相同。

    三是姜亮夫教授回忆少年在北京读中学时,从图书馆借到“异本”,结尾宝、湘桥、船相会;后又补忆其书共16册。我揣想,如照我曾考旧抄皆两回为一册,那么16×2=32回,与“后之三十回”是相合的。

    四是齐如山的回忆录中讲到早年家藏《红楼》与坊本不同;后为涞水县友人借去,遂不可复得。

    若照张女士的分析,前10条资料已载明实有好几个类似的异本,都是续书,并非“真本”。如再加上这后4条,恐怕就多了吧?

    她批评我所集资料是“大杂烩”,不能分辨;并有微词“阶级意识”云云(大约揣想我是个“左”得很的“阶级斗争论者”)。

    说真的,我自幼不愚笨,人夸聪敏;今日自量,“十个捆在一起”也比不了她,简直是个考证怪才,细到“不可思议”,万难“望其项背”。

    不过,在心悦诚服的同时,也应指出:她的那么多的考证(名曰“详”者)和“大拆大改论”,也不尽牢靠,破绽不少,“想当然”太多,以假设为“理据”之基础而又一延再伸……。与她辩论,那是巨大工程,本书意不在此。

    奇怪的是,她的“想当然”有时过分而不能自圆。如,在湘云问题上,她把批语读得很“守旧”,因而力主湘云嫁的是卫若兰,没有宝湘重会这么回事。但是——

    一,她无法解决“拆改、修改”之后仍存“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个关键钉子难题。

    她说,这是初稿回目,较早的“全抄本”三十一回回目已改为“撕扇子公子追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了,因“不惬意”,又“保留”了老回目,故存之至今。

    请看这种“详”法。

    既然“改”了,那新回目与正文内容扣得很紧,文字亦佳,怎么又“不惬意”?

    是谁“不惬意”?作者?批书人?别人?既“不惬意”,完全可以再改再拟,如何又把早已“矛盾”(照她说法)的废回目“恢复”了?难道就都是为了给她留个最大的“梦魇”不成?

    殊不知,《菊花诗》一组七律,整个儿是喻写湘云为对象的悲欢离合曲折过程。聪慧如她,竟读不透“霜清纸帐来新梦,圃冷斜阳忆旧游”正是宝湘的后幅情景?她也不想:“数去更无君傲世,看来唯有我知音”,以及“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休言举世无谈者,解语何妨片语时。”等句意,句句说的是后来宝湘重会的情景。

    批语“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何颦儿为其所惑?”她没读懂。因她尚不悟“金玉”之说有真假二局:金锁之金是后造后出;而麒麟之金方是原来之配。“已定”的,是麒麟与通灵玉虽百折千辛,终归于合。而“又写出一个”清虚观的金麟来!这叫“间色”,加多了艺术效应。

    南京小友高飏就于通讯中指出:如果不是着重“又一个”,只说“……已定,又写麒麟,间色法也……”那方是说明麟是“外加”之点缀,而“又写一”者,是强调又添出一个新的来为“已定”者“间色”也。不然,何用“又一个”句法?

    这才是真懂了古人的笔意。这“又写一”,绝非闲文赘笔。试看,它是“道友”所赠,与“道因宝玉”之批切合。一也。史太君问:好像谁也有一个?独宝钗(假金)。答曰:“史大妹妹!”雪芹的笔,哪有虚设?

    不但如此,接着就是黛玉的讽刺。还有宝玉听说湘云有之,便揣在怀里,又怕人见——单单又是黛玉点头而笑之……!而且,随后湘云即到,黛玉第一句就是“你哥哥给你留着好东西呢!”

    再后,黛玉听宝玉赞湘云还是那么会说话,还有醋语:“她不会说话,她的金麒麟会说话!”

    这种妙绝细极的笔法,句句暗示了这完全是与三人婚姻有微妙关系。

    ——如果这只为了湘云后与卫若兰为配,那么这些“好看煞人”的精彩文字,又都是干什么的?雪芹竟会如此“闲得无聊”起来?

    不再絮絮。看来张爱玲对此漠然无动于衷?似难置信。

    她还批我读错了档案,因中有将犯罪者李家妇女“交崇文门五十一等变卖”一句,将“五十一”解为满人官员之名,是错了;她则解为“按51等级(抄没法)”去变卖。但她未注明所据何书?抄没变卖之法令竟有五十多“级次”?此听起来是有些诧异的。但我也不敢遽断她是误读,而又大知道满洲人的名字确多有“数目字”的。

    拉拉杂杂,已然够“烦”。其实我心里仍然是对她不胜敬佩。例如,她在这一“详”中说了:她十四五岁时,读胡适《考证》,看到引及《续阅微草堂笔记》载有宝湘历经苦难、雪夜重逢的“真本”,她是“石破天惊,云垂海立,永远不能忘记!”

    ——行了!只要有这么一行字,我就百倍地欣喜而自慰了:毕竟是同好同道;难逢难觏。若干“考证”意见分歧,又算得了什么?

    我惋惜的是:她十四五岁的强烈感受震动——又惊又喜,后来变成了“梦魇”。

    我说什么呢?

    诗曰:

    云垂海立地天惊,少女心怀即性灵。

    可惜老来成梦魇,令人无限感人生。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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