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真故事》(周汝昌) (一)祸不单行

上一章     贾元春之死,由于政治变故。她并不是一个操纵政治活动的人物,却成了政治牺牲品。但这对荣府来说,无异抽掉了一根主心骨。雪芹再三表白,他的书不敢干涉朝廷政事,但书中的大事又实与政局息息相关;于是他只好运用极其隐约的笔法来逗漏点滴隐现的消息,而不敢一笔正写。尽管如此,书中有两派势力在暗斗,却又分明昭著。

    江南的甄家,派势非凡,不但是贾府的至交,来往亲切,而且另有关系。不知由于何等“罪名”,只听见忽传甄家抄家了!

    抄家在清代是经常使用的办法,既严厉又残酷。顷刻之间,一切财产物事,生活必需,统统不属于己,变成一个赤贫而无告的“阳世阴魂”,谁也不敢慰问解救。其处境之惨,无以复加。然而罪发之时;甄家还有婆子慌张失色地秘至贾府,似乎有所嘱托甚至移寄的东西(在盖造省亲别墅时,贾府是向甄家支取寄存的二万银子的)。

    京中的北静王,与荣府关系不同一般,虽政治身份悬殊,却因他们上辈是“同难同荣”的,亦即患难之交、祸福与共的情谊,连“国礼”都是可以“不讲”的,所以宝玉一个小孩子竟可以往北府里去跑去玩!忠顺王府迷失了小旦蒋玉菡,派官到荣府寻讨,说是宝玉勾引藏匿了他。但是,蒋玉菡初会宝玉,解下汗巾子为赠,那巾子竟是北静王刚刚赠他的!再说,宝玉知道蒋玉菡已在离城二十里的“紫檀堡”置买了房产,隐在那里了。请问,这个宝玉向柳湘莲诉过,他惦着给秦钟修坟,但自己无权无钱,也不能自己随便出门——那么,他会能够为蒋玉菡在城郊二十里外去置办房产吗?原来这一切,就是北静王(一位风流绝世的小王,与宝玉“同类”的人物)一手主办的!

    可知,北静王与忠顺王两府之间的关系,是很紧张而不相通款的了。这一切,都在暗写政局上一直酝酿着巨大深刻的较量与风潮。

    贾府不仅仅是死去了一位已有初步地位的贵人元春,更是在王爷级的斗争漩涡中被裹进去,难以自拔自免。

    还有,贾雨村这条线上也出了大麻烦。

    书中后来已然写明了,贾雨村官运亨通,已升任“大司马”的高位,即兵部尚书,全国最高军事部门的长官了。害死迎春的“中山狼”孙绍祖,也在兵部“待选”,无疑他与雨村日后成了臭味相投的一党。

    清代旗籍,是个军、政、民三者一体的特殊制度,子弟们必须“披甲”当兵服役。书中的贾兰,自幼喜欢骑射,他在园子里就拿小弓箭射鹿玩耍,长大后,自然也就从军作战,也受了贾雨村的提拔重用。他们先立了功,可是最后惹了乱子。

    贾家的事,自从元春卒后,连三并五,真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接接 连连的灾难都逼上门来了。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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