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真故事》(周汝昌) (七)万苦不怨

上一章     中秋联句,有这么几句——

    “……

    宝婺情孤洁,银塘气吐吞。

    药经灵兔捣,人向广寒奔。

    犯斗邀牛女,乘槎待帝孙。

    虚盈轮莫定,晦朔魄空存。……”

    这说的表面上是咏月,实际上却正是宝钗、黛玉、湘云三人即将发生的事故。上面一节讲的,你先明白了,然后再重温那“药经灵兔捣,人向广寒奔”,方觉得雪芹原著是个精密计划的大整体,结构章法,胸有成竹,笔无泛词。那么,就该听到你追问了:如此一解,那么“宝婺”、“犯斗”、“乘槎”,又都是何事何义呢?

    这就先要理解,雪芹写书,并不是《金瓶梅》里那种妻妾丫环的争风吃醋的俗套,也不同于后世中西小说常见的“矛盾斗争”的那种模式。

    还得再从黛玉讲起。上文所说的,只是药的一层致命之由,但事情还没有那样简单。使黛玉精神上也无力支承的,乃是赵姨娘诬陷她与宝玉有了“不才之事”,散布她二人之间的个“私秘”和“丑闻”。这一莫须有的大罪名,东院邢夫人的一些生事者也正乐于随声附和,加叶添枝。造成了“不由你不信”的形势。那时候的一位小姐,一旦被上了这个恶名声,有口不能辩,只有用生命来洗雪冤屈辱垢。

    但黛玉起先还不能因此即死,是为了宝玉一人。为宝玉的安全与幸福,她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哪怕承担万苦,也甘心情愿,此外皆非所计。

    这是见过雪芹原书的一位批书人所指出的:

    “补不完的是离恨天;所余之石,岂非离恨石乎?而绛珠之泪,偏不因离恨而落——为惜其石而落。可见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计为之惜乎?是以绛珠之泪,至死不干,万苦不怨!所谓‘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悲夫!”

    读此一段痛语,便知黛玉那时处境万难,内心万苦,然而她为知己而牺牲一切,并无一丝一毫的怨尤之意——这也才是“还泪”答报恩情的本心本义。但这种特殊崇高的精神境界与感情升华,已非常人所能想像理解,以至不相信,不“接受”天地间有那样的“有人无己”的性情境界[注]。

    宝玉的不自惜,是他的行径言词越发与世俗难合,越发“乖僻”“疯颠”了,以至时有身蹈危机的趋势,令人担心焦虑了。千方百计为之惜,正是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以保住宝玉的安全。

    所以,黛玉之自沉,不是一个世俗的“活不下去”的浅层次的问题,而她的故事的悲剧品格性质之迥异于所有小说戏本的俗套,正在于此。

    黛玉自葬于寒塘之内,冷月之中,时当秋气生悲,金风萧瑟。她在“两宴大观园”时作诗,单单“菊梦”这个题目属她,其结句是——“醒时(梦醒也)幽怨同谁诉,衰草寒烟无限情。”

    这是说菊,又兼带自己的“梦醒”,正也是秋景的写照。这儿的“幽怨”,是自尝万苦,无人理解,还被着恶名——这也并不真去计较;所重所求,仍然只在那一个“无限情”上,这情,早已大大超越了世俗争夺的那种所谓的“爱情”。等到宝玉回来,重到潇湘馆,只见“落叶萧萧,寒烟漠漠”,与往时的“凤尾森森,龙吟细细”(翠竹的风致)早已是恍如隔世,两种人间了。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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