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真故事》(周汝昌) 致刘心武先生

上一章     心武作家学友:

    谢谢你11月22日的信札,《太原日报》发表后寄与了我。循诵惠笺,也还是欣慨交加。我们为什么要写文写信?不是个人私交琐务,是为了中华文化上的一件大事。我们的这种简札,形似闲情漫话,实际上是涉及着许多文化文艺的根本课题。若认真讨究起来,那是“著书”的事业,而绝非一两封信所能胜任包容了。此刻在你来信的鼓舞下,姑且再简叙几句。

    第一是你提出了对高续后40回“极端”不极端的问题。这里面,根本原则是坚决打假,不能折衷主义,我们两人已有了“共同语言”。我十分高兴,端由于你的这一卓识与明断。在真假大总题下,还有三种性质不同的内涵搅在一起,这就是:一、伪续的动机、目的、背景一题;二、思想本质一题;三、文笔品格一题。

    一、高鹗、程伟元何许人?他们炮制出“全本”,竟能由宫内武英殿修书处(为印造《四库全书》而大加改进扩充的皇家“出版社”)以木活字印行?这事实已由乾隆时俄国第10届来华教团团长(汉学家)卡缅斯基的记录昭示确凿。伪续“全本”是政治事件,是处心积虑地破坏原著,官方授意并予出版,还不清楚吗?为这样的一大假冒,一大骗局,我们是痛打,还是为之辩护加喝彩?

    二、程高伪续的思想本质是不折不扣地为封建统治利益服务,硬把雪芹的《石头记》变成“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惩劝”书:让宝玉学八股、中举,娶妻生子,光宗耀祖续香烟,完成一切做“忠臣孝子”的基本任务后,随二位“大仙”去成佛作祖了——也就是为了“一子得道,九族升天”。

    众女儿呢?千红莫哭,万艳休悲,黛玉“彻悟”了,“断”了“痴情”,临断气还骂宝玉负义缺德!鸳鸯成了贾门的贞烈忠孝“殉主”榜样。骂袭人是个愿“嫁二夫”的坏女人,没有品节(实际在雪芹原书她是为了保护宝玉、被迫去做奴做“贱”,自我牺牲的不幸者)……

    高鹗向200年来读者灌输的究竟是什么思想?目下有些专家教授还不太明白,而且说高鹗才是真正“伟大”的。

    你看,咱们文化界的事奇乎不奇乎?

    三、文笔的高下美丑,这问题在我看来更麻烦,因为这不是靠考证、说理、辨析……等手段可以“摆”清的。我们中华文事,历来最重的就是这个“手笔”高下的大分际。这得靠深厚的文化教养、文学修养而培育成自己的审辨能力——其实也还有个天资敏钝的因素在起着重要作用。我的“红友”中,不止一位明白表示:他从学术上肯定主张表示,后40回是假无疑,不能赞颂,但他们承认,对后40回的文笔之不行,是“不敏感”的!

    我听了,暗叹“这可罢了!”有办法让他“敏感”起来吗?我可真难住了。事实上,更多的人是向我说:一打开第81回,立时就觉得“那味儿全不对了!”更甚者是说:“我简直受不了。读这种文字是折磨人!”

    所以,在这第三方面(或层次),这个“仁智”之分,要想“民主表决”,那得“多数票”的是谁,曹耶高耶?正是个“不可知”(或许该说“可知”吧)之数了。

    你提出也许后40回内,可能偶存原著的一鳞半爪,片言只字,可资研寻。这倒是值得讨论的一个好课题。但拙意终以为,纵使有之,也不会是“原封不动”地“纳入”,而是要经过一番“反炮制”。比如,“抄家”一节,伪续也“包容” 了,可是这“抄”已与原书之“抄”大大相反,不但备受“关照”维持,而且根本未伤毫毛,赐还了一切,还又“沐”了更大的“皇恩”!

    所以我说,若欲寻其“偶存”,也必须从反面着眼着手,不然也会上他的大当。

    你为少年经营一部“浓缩”“快餐”本,太好了。年纪小,文化浅,人生阅历太少,看雪芹的书是很难“得味”的,但一步一步适当地引导、指路,还是一种功德。你把“曹雪芹、高鹗著”这个大怪署名式坚决打得它不再现形,不禁称快,浮一大白!多年来,就那么“题”呢,活象“乾隆老佛爷”找雪芹、高鹗, 组了一个“写作班子”,他两位大作家“亲密合作”,产生了“伟大”的文学“奇迹”。

    感谢你的“正名”的措施,这也是一种正义的行动。

    我现时也正写一部小书,暂名为《红楼梦的真故事》,专门讲述80回后原著的重要人物情节。这也是一种探佚学的形式,不是“仿作”“续书”的小说,但写着写着,不由己地夹入了一点滴“文学性”,也很有趣。

    拙文《探佚与打假》中有一处提到最早我是与胡适争版本才引起决意治红学的,他虽得了《甲戌本》,但还是心喜《程乙本》,就争起来了。文内那处缺了一个“与”字,以致文义不明了。

    再谈,祝你笔健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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