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十二层》(周汝昌) 第四层 《红楼》灵秀(2)

上一章     伟大的思想家

    欲究雪芹思想,似不妨即借小说中贾雨村评论贾宝玉时所用的一句:“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

    雪芹因是以小说为体裁,故语气时有半庄半谐之趣,但其本旨却是郑重、严肃,以至沉痛悲悯的——亦如冷子兴之言“见他说得这样重大”,确实此间是包括了一个非常巨大重要的哲理课题。如今试为粗探,以供讨究。

    “字字看来皆是血”“滴泪为墨,研血成字”的《红楼梦》,并非为了供人消闲遣闷,也不是为了“情场忏悔”或“解脱痛苦”,乃是作者对于宇宙万物、社会人生的一个巨大的深邃的思索与观照。小说从女娲补天,遗石通灵,幻形入世,一直写到了“离合悲欢,炎凉世态”,展示了一位哲人的全部智慧与精神的高度造诣,代表着中华文化精华的特色与价值。实际上,他以当时的形式思索了天、地、人的生成与进化,探究了生命、性灵、才干的可贵,谱写了人与人之间的理想关系,以及人才的遭遇与命运。他是18世纪早期时代呼唤中华知识界重新来思索探讨这种重大课题的思想巨人,他是形将步入近代的中国人的启蒙者,意识革新的先驱者。

    今日要想了解作为思想家的曹雪芹,“致知格物,悟道参玄”八个字却是一个透露消息的“窗口”,因为这正说明了他认识宇宙人生的步骤和层次的“方法”问题。

    “格物致知”原是儒学中“正、诚、格、致、修、齐、治、平”众多步骤层次中的一个做人积学的必由之路,必要的阶段工夫,接近于今时所谓探求科学知识,认识客观世界。然而中华文化思想又认为,这是必要的,但并非最高级的认识,也非终极的目标。要从这种对客观事物的认知而上升到更高层的领悟——寻求它的本源本质、本身变化规律、相互关系等等巨大深奥的道理。这就是“悟道参玄”的本义,而不可拘执于“悟”指释家工夫,“玄”指道家理论等等死义。——对我这样理解,最好的证明,即用来阐释那八个字的具体例证乃是“正邪两赋”而生人之论,却与释、道都无直接渊源关系。那“道”与“玄”,不过是指“器”“物”的具体之外之上,还有一层“形而上”的(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微妙之理。

    正是遵循了这样的步骤与层次,雪芹达到了他自己对于“人”的理解与认识,关切与忧思。

    所谓“人”的问题,大体包括:①人是怎样产生的?为什么人有价值?②人分什么等类?哪类最可宝贵?③这类人遭遇与命运如何?④人应该怎样互相对待?⑤人生目标是为己?还是为人?……对于这几个重大的问题,雪芹都于长期人生阅历中深思细究过,并在小说中一申所见所感。

    现今传本第一回开头(本系批语,后混为正文)引据作者自云“因历过一番梦幻,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与稍后的“此书大旨谈情”,“历尽悲欢离合,炎凉世态”等语,说的即统统都是对于“人”的问题的思索与感发。

    对“人”的巨大思索

    曹雪芹的哲思,全部托体于稗史小说,故与学者的论文不能一样,所谓“说来虽近荒唐,细按则深有趣味”(“甲戌本”作“细谙”),此言表明,他的小说的措词听起来像是荒言假语,但实含巨大意义,贵在读者能否细加玩索罢了。所谓“荒唐”,首先指的就是从女娲炼石补天的古史话说起的。此义至关重要,它决定了全书的精神命脉。

    女娲是何如人?她是重建天地,创生“人”群(中华民族)的伟大神力慈母,也是婚配的“高禖”之神。《淮南子》《列子》等广含古事的书,记载她为倾坏的天穹用五色石补好,止住淫雨洪水,并“断鳌足”为破裂的九州大地修整定立了四极;而《风俗通义》又记载她用黄土“抟”造人群的故事,这乃是中华的“创世纪”,涵义最富。雪芹独取娲皇为全书之来源,已可见其旨趣,与“荒唐”只是“貌合”的表面文章而已。

    汉代大师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注释说:“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化”非变化,乃“化生”之义,此又可见先民视女娲为创生万物之神,还不止是人类之祖而已。那么,炼五色石,这“炼”实亦含有“化”之意味在内;这就无怪乎雪芹说她炼而未用之石,也是“灵性已通”的了。

    这样,便对女娲的伟大意义明确到一点上:她的伟大固然在于建天地、化万物,创造了世界;但更在于她能赋予“物”以灵性!她把灵性给了人,人遂成为万物之灵;而经她化炼的石头,也能脱离冥顽而通彻灵性——这个想像(即雪芹之哲思)饶有意味可寻。这大约表明,在雪芹想来,物是由“无机”而进化到“有机”的,由初级灵性而上升到高级灵性的,在《石头记》中,其“公式”即是:石→玉→人。

    这一“公式”的含义,与“妖精变人”“孙悟空七十二变”等类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需要细辨:石是有了灵性(知觉、思维、情感、才智……)之后才有了做“人”的愿望,并且是经过“玉”(古民视为瑞物,物之精体,具有神性灵性)为之“过渡”才化为“人”的,此即由低向高的三部曲。这分明带有一种朴素的物类进化思想,这一思想自然比不上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那么精细,但要想到,达氏确立“种源进化论”是在1858年,时为相当于清代的咸丰七年,比雪芹晚了一个世纪之久了呢!这就不能不对雪芹的思想之高度称奇呼异了。

    当然,作此对照,还只是一种比喻,我并无意拿雪芹与达尔文牵合比附,这种东方的“进化论”未必即与西方的一模一样。比如石头能说话(石言)见于《左传》,石头听高僧竺道生说法,能领悟而点头信奉,见于唐人《莲社高贤传》。天下有许多著名的奇石,尚难解释,表明它并不是完全“冥顽”无知的“死物”一块,这也仍待研究。正如雪芹还说那株绛珠草后来“修成女体”,则草木也能“进化”为人。这些当然与达尔文的理论异趣,西方科学家会哂笑的。但万物之有灵性者,毕竟以“人”为首,万物的最高“阶级”,则是殊途同归的,里面确又涵有一种东方式的“进化”思想在。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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