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解梦》(刘心武) 可人曲

上一章     “蒋玉菡情赠茜香罗”一回,写在冯紫英家中,贾宝玉、冯紫英、薛蟠及锦香院的妓女云儿一起发令饮酒唱曲,各人所说的“女儿悲、愁、喜、乐”四句及所唱曲文,不但契合各人性格,生动贴切,而且暗含着许多对书中人物与情节发展的提示,人们已写过不知多少篇文章,分析这一描写,特别是对贾宝玉的《红豆曲》,还有关于薛蟠的那些细节,都已形成滥觞;可是,冯紫英在那一场合所唱的《可人曲》,却鲜为人注意。

    冯紫英不消说是“逢知音”的谐音。他是谁的知音?笼统而言,好说——他是贾府的知音;再具体点呢?是贾宝玉的知音吗?也许算得上,但算得上也还不是主要的;依我看,他首先是贾珍的知音!

    冯紫英第一次引起读者注意,是在第十回。宁国府的秦可卿忽然得了怪病,贾珍尤氏都焦心不已,在此关键时刻,冯紫英来到宁国府,“说起他有一个幼时从学的先生,姓张名友士,学问最渊博的,更兼医理极深,且能断人的生死。今年是上京给他的儿子来捐官的,现在他家住着呢”;这位张友士,正文中明说他不过是“兼医理”的“业余大夫”罢了,可这一回的回目,各种脂批本均作“张太医论病细穷源”,这是“题不对文”吗?就这一回而言,似乎是,但就全书而言,我想在那八十回后的佚稿中,这位张友士很可能还要出现。那时他的真实身份和面目,肯定要大曝光,依我看,他的真实身份,确一度是京城太医院的太医,但后来因故到了江南,秦可卿“家住江南姓本秦”(第七回甲戌本回前诗透露),他与秦氏的真实父母有很深的关系,他的“上京给他的儿子来捐官”,不过是掩护的手段,实际是来向秦氏通风报信,他鬼鬼祟祟所为,皆系政治活动——他自己说了:“……今日拜了一天的客,才回到家,此时精神实在不能支持……”所以当日不能去宁国府,可见行动之诡秘匆忙。这样的一个人到了京城,不住别家住冯家,而他到达的消息不由别人向贾珍传递而由冯紫英亲自上门传递,可见冯紫英是贾珍的铁哥儿们。

    秦氏家族终于没有成事,“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秦可卿也只好“画梁春尽落香尘”,在送殡的行列中,也有“锦乡伯公子韩奇,神武将军公子冯紫英,陈也俊、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大家都知道卫若兰在书中是一不可忽略的角色,他有“射圃”等重头戏,并很可能与“因骐麟伏白首双星”一语有关——与史湘云曾一度结为夫妻;我猜测韩奇、陈也俊也都是后面还会出现的人物;在目前所存的八十回书中,以上几位王孙公子中有戏的只是冯紫英一人。但关于冯公子的戏,论家一般都忽略不计。

    秦氏死后,睡入了“原系义忠老千岁要的,因他坏了事,就不曾拿去”的那“出在潢海铁网山上”的“叫作什么樯木”打制的棺材中,读者或许以为这些关于棺材的语码出现一次也就罢了,谁知到第二十六回,忽然写到薛蟠把贾宝玉骗出来吃喝,酒酣耳热之际,小厮来回“冯大爷来了”,这下面的描写实堪注意:薛蟠见冯“面上有些青伤”,便笑道:“这脸上又和谁挥拳的?挂了幌子了。”冯紫英笑道:“从那一遭把仇都尉的儿子打伤了,我就记了再不怄气,如何又挥拳?这个脸上,是前日打围,在铁网山教兔鹘捎一翅膀。”宝玉道:“几时的话?”紫英道:“三月二十八日去的,前儿也就回来了。”宝玉道:“难怪前儿初三四儿,我在沈世兄家赴席不见你呢……单你去,还是老世伯也去了?”紫英道:“可不是家父去,我没法儿,去罢了。难道我闲疯了……寻那个苦恼去?这一次,大不幸之中又大幸。”原来,冯紫英是去了潢海铁网山——那与坏了事的义忠老千岁有某种关系的地方——而且去的时间不短,还是被他的父亲冯唐逼着去的,表面是打猎,实际上很可能是某种诡秘的政治性行为——他漏了一句“大不幸之中又大幸”,但后来坚不再谈,讳莫如深;所以这个冯紫英绝非一般的背景性人物,在佚稿中,他必有与贾府“一损俱损”的重场戏演出!

    第二十八回中轮到冯紫英唱曲,他唱道:“你是个可人,你是个多情,你是个刁钻古怪鬼精灵,你是个神仙也不灵,我说的话儿你全不信,只叫你背地里细打听,才知道我疼你不疼!”虽然“可人”可理解为泛指(样样让人满意的人儿),但秦可卿的小名恰是可儿,因此,我们可以设想,这首《可人曲》如由贾珍来唱,那可是十足地“言为心声”了!也许冯紫英恰是在聚饮时经常听贾珍高唱此曲,听熟了,所以才不由得学起舌来的吧?的的确确,他是贾珍的知音啊!

    另有一蛛丝值得玩味,第五回宝玉在秦氏卧室,书中说留下了袭人、媚人、晴雯、麝月四个大丫环为伴;但第四十六回,鸳鸯在历数同样资历的十来个大丫环时,却不见媚人,而有“死了的可人”一说,其实现存的八十回书中,除这两处,根本既无媚人也没可人的踪影,显然,这是因为曹翁在整理书稿时,考虑到秦可卿已定名为可儿,那与其相近的可人先是改为了媚人,后更干脆去掉,说成“死了”,以免混淆;但他却保留了《可人曲》——可惜的是从来的读者都很少有人“知音”!下一章

    
上一页 下一页 目录列表 《红楼梦》主题阅读 四大名著 百拇医药网 杜义华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