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义江解读红楼》 第17节 “冷月葬花魂”(2)

上一章     曹雪芹到过杭州吗?

    《文化娱乐》编者按:《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与杭州究竟有否缘分?江慰庐的《香菱和杭州名妹小青》与莫高的《曹雪芹和杭州》两文提出了这个问题。本刊以前也收到过类似这样的稿件。为了提高读者阅读和研究《红楼梦》的兴趣,我们请杭州大学教授、《红楼梦》学者蔡义江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广大读者看后,可能会从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曹雪芹有没有到过杭州?我是杭州出生的,逝去的岁月有一半以上在杭州度过,因此,从我主观愿望说,是希望曹雪芹到过杭州的。江慰庐和莫高两位同志谈这个问题的文章,我已拜读。《文化娱乐》编辑部要我也就此题写点什么,我乐于遵命。只是我要说的是与自己愿望相反的意见,我以为曹雪芹并未到过杭州。虽然,《红楼梦》与浙江颇有缘分。

    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是到过杭州的。康熙三十一年(1692),三十五岁的曹寅从苏州兼江宁织造任上,南来“游越五日”,在短暂的游览期间,他曾“倚舟脱稿”,写了一本《北红拂记》曲,回家后交给伶人演唱(事见尤侗《艮斋倦稿》卷九《题北红拂记》)。那还是雪芹出生前三十年左右的事。除此以外,再也不见曹家人到杭州的记载了。

    现在大家都说,曾任杭州织造的孙文成是曹家的亲戚。其实,这是尚待证实的问题。当过康熙皇帝保母的曹寅生母是姓孙。康熙四十五年(1706)孙文成初任杭州织造时,康熙曾传谕:“三处织造,视同一体,须要和气……”曹寅奏称“孙文成系臣在库上时曾经保举,实知其人”云云,据此猜测孙文成即曹寅的外家老亲是可以的,但要当成事实,毕竟还需要更确切的佐证。所以,周汝昌先生只说:“疑此孙文成或亦曹之亲戚也。”同时,除曹寅奏折中那些话外,我们还没有发现曹家祖孙三代与孙文成家有过什么私人间的交往。

    曹、孙文成在雍正五年(1727)就被劾罢职,其时雪芹尚幼(据周汝昌先生算法,仅四岁;算得大些,也未成年)。而前此数年中曹、孙二织造已屡受雍正训斥,不是追查账目,就是罚赔年俸,各自都岌岌可危。就算真是亲戚,怕也没有走亲戚的心思了,更不用说带一个几岁的孩子,经几天舟行路程了(八旗贵族家教甚严,孩子不让随便出门)。移家北京之后,更没有机会到杭州了。前些时,有雪芹重到江南被两江总督尹继善罗致幕府之说,现已查明此说出于今人伪造的曹雪芹画像的题词,是不足为凭的。

    赵冈先生说:“雪芹幼时一定常去杭州。”不但“一定”,而且“常去”!主要理由是杭州织造府分东西两府,与小说所写贾府格局一致,而江宁织造府是不分的。这是赵先生只认定织造府是贾府大观园原型的想头。其实,相似的格局还可以举出被称为“京华大观园”的北京恭王府来:“《红楼梦》中称宁国府为东府,荣国府为西府,说两府对门中隔一个夹道。敦郡王府和恭王府花园正是这样情况。两府的东西墙相对,中间隔一条巷子……”(刘蕙孙《名园忆旧》)恭王府一带,曹雪芹倒一定是常去的(当然,我的意思也并非指实它就是贾府的原型)。

    《红楼梦》中写苏州的很多,连虎丘的泥人儿也写到了,写杭州的却没有。小说多处谈到品茶,提到枫露茶、六安茶、老君眉,甚至还有暹罗贡茶,惟独没有久已驰名中外的龙井茶。我想,雪芹若是游过西湖,那么在“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的水面上,说不定会添出一个小瀛洲来的。小说在讲到女色时是用过“苏杭”二字的,但那是因为越地多丽姝的缘故:第一名就是西施;后代诗文中写到的更多,如李白有《越女词》组诗赞美吴越儿女的艳色;杜甫极少写妇女,但也有“越女天下白”之句;可见这已经成为一种传统说法了,与小说中提到“若耶之溪”、“天台之路”一样,不必到过浙江的人才能说。

    香菱形象是否根据钱塘女子冯小青故事改写,这可以研究(但曹雪芹明言书中几个女子都是自己“半世亲睹亲闻的”)。如果是的,只是受明人作品影响的问题,也非到杭实地调查所得。附带说说,《红楼梦》后四十回续书写黛玉倒真与《小青传》有瓜葛:小青有焚稿事,黛玉亦有;小青《焚馀草》诗云:“新妆欲与画图争,知在昭阳第几名;瘦影自临春水照,卿须怜我我怜卿。”这后两句被《红楼梦》续作者摭拾,作为黛玉病中照镜,顾影自怜的感叹语(第八十九回)。小说情节与杭州拉得上关系的还有开卷写绛珠草生于“三生石畔”。这是用唐李源与圆观(其后身是一个唱着“三生石上旧精魂”山歌的牧童)在杭州天竺寺外相见的故事。此外,还有元春点一出《长生殿》戏《乞巧》,以及宝琴咏《马嵬怀古》诗等,因为《长生殿》的作者洪是杭州人。小说之外,雪芹传世残句:“白傅诗灵应喜甚,定教蛮素鬼排场。”倒不是读了清人《西湖佳话》才那样写的。唐代孟《本事诗》早记有其事:“白尚书姬人樊素善歌,妓人小蛮善舞。尝为诗曰:‘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后来苏东坡仰慕白居易为人,也写诗说:“我甚似乐天,但无素与蛮。”这又被宋代的《诗话总龟》、《苕溪渔隐丛话》、《诗人玉屑》等书所引述,因而蛮、素之名便广为人们所知。总之,我以为这些都不是雪芹到过杭州的迹象。

    曹雪芹逝世后,《红楼梦》与浙江的关系倒密切起来了。首先是戚蓼生收藏并序《石头记》,戚蓼生序本后来经有正书局石印,成了八十回脂评《石头记》最早的流通本,称“戚本”、“戚序本”或“有正本”。鲁迅论著中引《红》文字均据此本;俞平伯校《红楼梦》也以此为底本,影响甚大。这位戚蓼生是乾隆三十四年(1769,雪芹死后五六年)进士,他与当代红学界老前辈俞平伯先生是同乡,都是浙江德清人。其次是舒元炜在乾隆五十四年己酉(1789)序抄本《红楼梦》,他说:所得八十回书对全书来说,“业已有二于三分”;又说“核全函于斯部,数尚缺夫秦关”(借唐人诗句“秦塞重关一百二”,说全函为一百二十回,现其数尚缺)。舒说全书是一百二十回,比程伟元、高鹗初次整理付刻一百二十回本的时间还早两三年,这很有研究价值。舒元炜是杭州人。此外,清代文人陈其泰(号桐花凤阁主人)手批评本《红楼梦》现藏杭州,陈与当代红学家吴世昌先生是同乡,都是浙江海宁人。又浙江图书馆藏有清代徐传经等人加评的《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这是一部五色绚烂的集评圈点本。徐传经亦浙江德清人。七十年代,已故王焕镳师曾告知杭州朱师辙(为清廷编《清史稿》的朱骏声的后裔)老先生家藏有曹雪芹《食谱》原稿。可惜当我获悉这一消息时,朱老和他的夫人已以九十余岁高龄双双谢世。他家的藏书经“文革”浩劫,散乱已甚。我几次托人查访,也查访不到此书的下落。电视连续剧《红楼梦》走向了两个极端

    义江按:1987年9月,团结报社举行了电视连续剧《红楼梦》的座谈会,我与会听取了在京红学家们和剧组同志的讨论。会后,给了报社一份书面发言,在9月26日《团结报》上刊出,即此文。因为受报纸版面字数的限制,未能对《红》剧的得失成败作出全面的评价,只是就《红》剧与原著的关系问题,提了一点意见。因此,不能据此以为我对《红》剧的编、导、演、摄等方面的工作都没有肯定。这是要请读者和剧组的同志们谅解的。

    把古曲名著改编成其他的文艺形式,都会碰到一个问题:如何才能保持原著的精神。《红》剧在编、导、演各方面留下的遗憾确实不少,但我以为都与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与实践有很大关系。

    编剧者最初的意图,我深信是竭尽最大努力去体现曹雪芹原著的精神。但结果却走向两个相反的极端。对前八十回曹氏原著部分,持消极保守态度,尽量原封不动,只删不改(秦可卿情节例外,但也有昭明作者原意的动机),而对后四十回续作部分,则弃置不顾,另外广泛地去收罗红学界的所谓“探佚成果”,重新编写结局的故事情节,以求恢复原著本意。实践证明,这两者不同程度上都有悖于编剧者的初衷,不能很好地保持曹雪芹原著的精神。

    改编,为的是使原作内容适合另一种表现形式(如舞台、银幕等等)。形式变了,要想内容保持原样不变是不可能的,问题是怎么变。越剧《红楼梦》把原作的众多人物和广阔画面简化成基本上是宝、黛、钗三角恋爱婚姻故事,这是否不足取呢?不,因为只有如此简化了、集中了,才能使越剧这一舞台形式的表现特点充分地得到发挥。倘若要改编成芭蕾舞,那么,人物情节就非得更简化不可。有所失,才能有所得。影视艺术有很多有利条件,但不是万能的,它有自己的表现特点和局限,不能替代语言艺术——小说。《红》剧的编者想走一条现成的路,把小说尽量照原样搬上荧屏,以至那些今天习惯上已不如此说的人物对话,也原封不动地保留。这实在是两败俱伤。同样一句对话,写在小说中是很精彩的,一到演员口中说出来,便显得别扭、难懂、不协调了。由于没有发挥电视艺术的特长,连续剧很像是活动的有声连环画。

    对小说结局的改编,选择了一条最难走的路。首先,曹氏佚稿的情节究竟如何,红学界远远没有弄清。探佚的文章是不少,但有的走得很远,有的自相矛盾,多数还只是带有很大主观成分的猜想。要把这些所谓“成果”,串成完整的合理的情节,还差得远哩,又如何能体现原作的精神?有的情节,明知非佚稿所有,也是根本不可能有的,却拿来填补空白,这就不够严肃了。如史湘云沦为烟花女,乘船在桥下经过,闻得桥上悲苦之声颇熟悉,又见灯笼系贾府旧物,遂邂逅宝玉一段,本是我最初从姜亮夫先生处听来的,姜先生说他早年读到过一种《红楼梦》续书有此情节,我请他女儿昆武笔录所述,发表出来。尽管这一续书现在已见不到了,但它确系后人所续无疑,是不应采用的。因为湘云会去当妓女,是很难想象的。小说中除有“白首双星(老来成了牛郎织女)”之语外,也并没有她会入烟花窑之类的伏线和暗示。总之,基本情节不可信。再则,退一步说,即使现在已弄清了佚稿情节的大致轮廓,但要创造活生生的形象,仍是另一码事,何况我们已不熟悉二百年前《红楼梦》中所写的那种生活和社会环境了。试想,如果我们看了介绍《战争与和平》一书的情节梗概,难道就能据此写成一部同样的小说?就是写出来,也必定是另一部与托尔斯泰毫不相干的书。要说现在的《红》剧的结局,是曹雪芹的原意,其谁信之。

    《红楼梦》中的方子能不能吃?

    有人问:《红楼梦》中的方子能不能吃?如果我回答,灵得很,某某的病一吃就好了,这也许会给人以一种满足感,曹雪芹真了不起,原来还是一位高明的儒医!可是要我据实回答,我只能说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中的方子多数不能吃,而后人续补的后四十回中的方子倒能吃。

    曹雪芹是精通医理的。但他只以其博学来写小说而非写医药手册,只考虑刻画人物、描写情节的需要,并不为给人作治病参考的,所以不能呆看,随便搬用。何况他谈笑风生,极富幽默感。这一点恰恰是后四十回续书所不能的。

    我说不能吃,因为有的方子根本治不了病,比如用“秋梨一个、二钱冰糖、一钱陈皮,水三碗,梨熟为度”的“疗妒汤”,疗效如何郎中自己就已说了:“一剂不效,吃十剂;今日不效,明日再吃;今年不效,吃到明年。横竖这三味药都是润肺开胃、不伤人的,甜丝丝的,又止咳嗽又好吃,吃过一百岁,人横竖要死的,死了还妒什么!那时就见效了。”有的方子几乎办不到,如所谓能解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的“冷香丸”(其实“热毒”“冷香”都在说人的品格),要用白牡丹、白荷花、白芙蓉、白梅等四季花蕊,加雨水日的雨、白露日的露、霜降日的霜、小雪日的雪拌和,分量皆是十二。说十二两当然可以,说十二钱而不说一两二钱,说十二分而不说一钱二分,都是为凑十二之数,以应十二月或十二钗。玄而又玄,神秘莫测。有的方子的组成无可挑剔,效果却让人猜不透,如太医为秦可卿开的药方,众人都佩服得很,而患者却令人“疑心”地死了。胡庸医给外感风寒的晴雯处方,书中未详列,只写宝玉看时,上面有紫苏、桔梗、防风、荆芥等药,后面又有枳实、麻黄,便说:“该死,该死!他拿着女孩儿们也像我们一样治如何使得!凭她有什么内滞,这枳实、麻黄如何禁得起!”直至王太医将麻黄、枳实换了当归、陈皮、白芍等药又减了分量才罢。所言全是内行话。还有贾瑞因妄动风月之情得病,书中说他“诸如肉桂、附子、鳖甲、麦冬、玉竹等药,吃了有几十斤下去,也不见个动静”,就像老中医讲笑话,说得何等风趣!诸如此类,都只诙谐谈笑,从不炫耀自己的医药知识,却又字字句句不悖医理。这才是真正伟大的艺术家。

    续书的作者不懂得这一点,每写一张方子,必一本正经地去抄医书。所以只要你症状与书中所写相同,倒是不妨去照着服用的。可话得说回来,我国历来名家医案又何止数百,尽可供医者、患者参阅,又何必到小说中寻找方子来吃呢。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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