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与百年中国》 被误解的俞平伯的“自传说”(1)

上一章     红学三派在观念和方法上的冲突,由来已久,来源有自,但很少有人从理论上系统加以总结。余英时先生的《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一个学术史的分析》、《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和《眼前无路想回头——再论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兼答赵冈兄》三篇文章参见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第1至143页。,可以说是一次最系统的辨析和总结,真正把红学观念和红学方法的冲突上升到理论高度,赋予与红学研究以自觉的意义,为从学理上理解红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如果说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胡适的《红楼梦考证》、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对红学的索隐、考证和小说批评三派具有奠基意义,那末,余英时的文章则是红学史论的“典范”,对辨析红学三派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余英时文章的疏漏之处,是对俞平伯和自传说的关系存在着误解。这主要表现在,他认为俞平伯是自传说的主将,直至 1953年撰写《读红楼梦随笔》,才对“以前持之甚坚的自传说发生了根本的怀疑并加以深切的反省”参见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第18页。。实际上并非如此。早在 1925年1月,即《红楼梦辨》出版后不到两年,俞平伯便提出要对《红楼梦辨》进行“修正”。修正什么?主要是“《红楼梦》为作者的自叙传这一句话”,因为这是他研究《红楼梦》的“中心观念”。他说:

    我在那本书里有一点难辩解的糊涂,似乎不曾确定自叙传与自叙传的文学的区别;换句话说,无异不分析历史与历史的小说的界线。这种显而易见,可喻孩提的差别相,而我在当时,竟以忽略而搅混了。本来说《红楼梦》是自叙传的文学或小说则可,说就是作者的自叙传或小史则不可。我一面虽明知《红楼梦》非信史,而一面偏要当它作信史似的看。这个理由,在今日的我追想,真觉得索解无从。我们说人家猜笨谜;但我们自己做的即非谜,亦类乎谜,不过换个底面罢了。至于谁笨谁不笨,有谁知道呢!俞平伯:《红楼梦辨的修正》,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二辑,第4页至第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

    这在当时算得上很深刻的自省,表明了与考证派的红学观念相决绝的态度。当然《红楼梦辨》不同于胡适的《红楼梦考证》,里面并未忽视作者的文学手腕,甚至还有“《红楼梦》虽是以真事为蓝本,但究竟是部小说,我们却真当它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气”一类话,足可以自我解嘲。但俞平伯不想停留在这里。他承认受胡适和顾颉刚考据癖的熏陶,眼光不自觉地陷于拘泥,宁愿从文学观念和书中描写两个方面加以更加深刻的检讨。

    就对文学观念的认识,俞平伯提出:“文艺的内涵——无论写实与否——必被决定于作者生平的经验;同时,我又以为这个必非作者生平经验的重现,无论其作风是否偏于写实。事物全是新的,重现很不像一句话。比如怀忆,所忆的虽在昨日,而忆却为今刹那的新生。忆中所有的,即使逼近原本,活现到了九分九;但究竟差此一厘,被认为冒牌。再讲一句凿方眼的赘语,不似旧者为新;若果似旧,何新之有?以似某为文学的极则,则文学至多是一本靠得住的抄件而已,再贴上创造的签封,岂不羞死?”②俞平伯:《红楼梦辨的修正》,参见《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二辑,第5页至第7页。又说:“若创造不释为无中生有,而释为经验的重构,则一切文艺皆为创造的。写实的与非写实的区别,只是一个把原经验的轮廓保留得略多,一个少些。就根本上观察,两项作品既同出于经验里,又同非经验的重现,所以视写实的文艺为某事实的真影子,那就‘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②这说得再明白不过,而且是就文学创作的一般规律而言,《红楼梦》自不能例外。

    结合《红楼梦》的具体内容,俞平伯提出作家的生活经验映现在作品中,是复合错综的映现,而不是单纯的回现。比如可以举出三个问题:(1)人说宝玉是曹雪芹,曹雪芹有没有衔玉而生的奇迹?(2)人说贾妃归省为皇帝南巡,何以皇帝变为妃子?贾家有妃入宫,何以曹家没有?(3)大观园不南不北,似南似北,究竟在哪里?能指出否?俞平伯说对这三个试题,如果在写《红楼梦辨》的时候,肯定要一一指陈清楚,但到1925年,他不可能那样做,而是会辩证地予以解说,回答变成:

    (1)书中每写到宝王,作者每把自己的身世性格映现出来,但却为借此影射自己;故雪芹虽实有其人,而宝玉之奇迹只是虚构,无涉于雪芹的本身历史。再申说一句,就是书中人宝玉,固然其构成分子中有许多“雪芹的”,但亦有许多“非雪芹的”。宝玉和雪芹只是一部分的错综,非全体的符合。

    (2)描写元妃归省时的排扬气派,是从南巡驻跸曹府中得来的提示。但既没有把某影射某,某家影射某家;故贾家的有妃子,无碍于曹家的没有,倒言之亦然。至于把穿龙袍的皇帝换上一个穿凤裙的妃子,这是作者的游戏三昧,腐儒何得议之。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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