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曼菱评点红楼梦》 《红楼》傲骨辨(2)

上一章     其所以得出这论断,是王蒙悬空了《红楼梦》。

    人生活在社会中,尤如水盛之于容器。永远不可能有彻底的自由,就像没有在空中行走的水,那就是雨,很快也要落地,为地所容的。这一点,现代社会与古代社会都一样,都是容器,只是容得如何,相对容得多一些人性和多一些自由而已。

    我们其实也是和晴雯司棋等等一样的,生存在什么容器里,就说什么样的话,争取什么样的待遇。人家争当怡红院内的大丫头,我们要争什么“几级作家”,其实皆是时势所造也。当了“顶级作家”也不见得就自由到了哪里。但还是要争。

    如果生存在那朝代那府里,我们也不会愿意与“傻大姐”为伍,做些扫地杂务,分不到体己的钱,听不到内部的话,生活不轻松也没有知情权。

    在现实社会中,就个人境遇而言,“不自由,毋宁死”的人好象没有。那个口号应该是为更大的社会群体,譬如一个民族而提出的。个人这么说就太矫情了。

    无论生活在哪个时代,哪个层次,人皆有他的生活条件:配置、待遇、名份等等。即使不理想,一旦被突兀地剥夺,尤其是以惩罚的罪名剥夺,每个人都难以承受。不平则鸣。耿直的人就会发出抗争之声,向命运质疑。

    所谓“反抗”并不是抽象的。对于最广大的人而言,反抗是具体的,切身的,也必然是局限的。不承认这一点的人,恐怕是连自己的位置也没有弄懂的。

    明明晴雯等被驱出大观园,根本不是要还她们自由,而是要将她们置之于死地。王蒙岂不知?晴雯与司棋等的被逐出,就是上了另册,与划了“右派”一样。难道当年将好端端的知识分子逐出城市,送到北大荒,也是给他们到大自然去的“自由”吗?活是活着,但在外面继续蒙受家庭与社会的惩罚。这是连锁反应。

    这是一个成熟的完整的封建社会。她们一旦被这里的主子判定有罪,那整个社会都以“罪人”看待她们。所以,晴雯躺在那样的冷屋子里,司棋的母亲坚持贾府的立场,必要把女儿逼死才是。

    一个社会喝的就是那一服封建的汤药。难道我们还不熟悉吗?

    说金钏们是一群不知好歹的贱人,让她们自由,她们还要死。此说胜于薛宝钗之为王夫人脱罪。宝钗不是说了吗?“姨娘是慈善人。……(金钏)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不过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也就尽主仆之情了。”宝钗以此细节暴露出“淑女“之险恶。而王蒙之论调则何其相似乃尔?

    王蒙还有一点“大话《红楼梦》”的味道,常常地用一些现代语来时尚地讲解《红楼梦》,例如什么“浓缩饮料”之类,讲演中一定很搞笑。

    但他说到强迫女奴配婚,用了“阶级兄弟”这样的词语,什么“和自己的阶级兄弟结为一体”的话,就不只是在“搞笑”了,而是立场模糊到可恨。真不知道是在讽刺女奴还是讽刺王夫人。总之,看不出人性的同情,看不出他认为女奴也有感情选择的自由权,看不出他对女奴人格的尊重。这些话是很冷酷无情的。

    所谓“自由”,在任何一个时代,对任何一个阶层和个人,都不是抽象的。如果当年的右派和知青为充饥偷几个土豆,我们不能说就是“不当贼,毋宁死”吧?

    女奴们不愿意嫁配给的小子,如果连这切身的压迫和不平都不能反抗,那还谈什么为自由而战?而她们反抗了,倒被说成是“奴隶性”。这个逻辑实在难以令人转弯。

    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但凡是人,就要受这些关系的规定。除非你是绛珠草,是青梗峰下的顽石,就可以天不管兮地不拘。那绛珠草和顽石下凡为人,再是富贵温柔的境地,也是落了一番不自由的。贵为主子的宝黛等尚如此,却要求可怜的晴雯、司棋、金钏等去打造一个“自由”的命运。这岂不是令屈死的她们,头上更加一块压迫的石头?

    她们命不好,生在那个时代那种人家,或自幼被卖,或作为“家生奴才”,她们所知道和所能够得到的,就是在大观园内能够跟随小姐和少爷的一个丫环的位置,这也是仗了她们的小心伺候,有一定的能力品貌才可入选的。

    这一位置显然是比其他奴仆要好些,在生活和人身,包括自尊等方面有某些保障,例如鸳鸯在贾母身边,贾赦要占有她还不那么方便,她还可以凭借自己对贾母的伺候而抵抗一阵子。再如晴雯在宝玉院内,可以得到宝二爷的某些袒护和理解。其他跟随年青主子们的奴仆同样,会因为主子的相对单纯和同情,而有一个小环境的宽松。这正是一座大观园的魅力所在。

    一部《红楼梦》的陶醉与美好就建立在这短暂的相对性上。其所以称“梦”,意即在此。

    其实即使贾府不败落,只要女儿们的青春期一过,美丽的梦想和时日就会完结。主子和奴才都逃不脱要嫁人。嫁人就是服从男权,就是多一重奴役,软弱的甚至死去。所以宝玉最怕姐姐妹妹出嫁。从这一点而言,《红楼梦》不只是悲挽的一个败落家族,而是控诉了整个蔓延数千年的封建制度。所以伟大深刻也。

    王蒙说:“其实晴雯在对待比她层次低的奴才上,心狠手辣。”指的是怡红院小丫头墜儿偷虾须镯事发,被晴雯在病中听见,气得把墜儿叫过来用簮子扎她的手,并立即打发她出去的事。平儿对此已预测:“晴雯是块爆炭”,就是那种嫉恶如仇的性格,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

    晴雯赶走墜儿,是为了怡红院全体女奴的名誉。并不是她要和墜儿争夺什么利益。所以她理直气壮,透明行事。她也不可能要推翻这个封建体制,她只可能要求在这个体制下的公正。她也不可能创造一整套“造反有理”的新型道德观,而只能是以封建的道德来要求自己和别人。

    在她认为,不巴结,不媚上,不盗窃,不勾引男主人,不陷害同类,勤谨负责,能干正派,就是自己为人的骄傲,自己就无愧于心,就可以骂骂那些向主子偷着献小殷勤得了便宜的“西洋花点子狗”。

    在晴雯认为,墜儿是有罪的,罪证俱在,必须开发,才是公正,才能保住怡红院的清白。而她的被逐出却是冤枉的,她的那些罪名是捏造的。她虽说“生得好些”,并没有勾引宝玉。勾引宝玉的是谁,她也知道,却厚道到从不露口风。她不屑于以此要挟人,因为这也会伤及宝玉。

    主人有权利选拔奴才,也有权利驱逐出去。这是晴雯不能否定的。但驱逐的原因她却要求是明白公正的,她不可能去创造新的公正的律条,她只可能凭籍着人家制定好的律条去抗争。

    她尤其不能背这个“狐狸精”的名。这就是她被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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