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新传谈》 自序:也是一家言

上一章     20多年前,我对《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评价,就与流行的评价有着不同的看法。

    至今记忆犹新:1983年6月10日,我在大连黑石礁宾馆主持召开第一届明清小说研讨会,与会的名家学者40余人,白天开会,晚饭后自由交流。

    长夜无眠,我和一位颇有名气的红学家促膝谈心。当谈到《红楼梦》时,我问他:

    “曹雪芹为什么要写《红楼梦》?”

    他觉得这个问题问得很突然,看我一眼,反问道:“你说呢?”

    “我说,曹雪芹可能有过贾府那样的生活,也可能有过贾宝玉那样的经历。”

    “你不是反对‘自传’说吗?”

    “是的,我不认为《红楼梦》是什么人的自传。我是说,曹雪芹是怀着悔恨和自惭的心情,总结那个国公府败落的教训。”

    “有意思,说说看。”他鼓励我说下去。

    “你看,开篇述石头,无力补天,是慨叹他自己,没办法挽救那将倾的大厦;于是就流着‘一把辛酸泪’,述说着《红楼梦》的故事,目的是‘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模样’。”

    “‘此儿’指的是谁?”他很敏感,似乎意识到我和他有着不同的意见。

    我脱口而出:“当然是指贾宝玉,但也包括贾赦、贾珍、贾琏、贾蓉等宁荣两府三代人。贾宝玉是纨绔子弟们无度荒淫者的代表人物,他不仅有着与贾赦、贾珍、贾琏同样的淫恶,而且还有着贾赦、贾珍、贾琏等所没有的‘意淫’和同性恋。”

    他把脸色沉下来:“这是丑化贾宝玉!”

    话已至此,我也无路可退了,便直截说道:“《红楼梦》不是颂扬公子哥儿的风流,而是批判纨绔子弟的荒淫;曹雪芹不是在刻画一个美的形象,而是用他那春秋之笔,鞭挞一个‘于家于国无望’的‘天下古今第一淫人’。”

    他知道,他是说服不了我的,便好意劝我道:“你可以保留你的意见,但千万别写文章。至少是现在别写,少惹事。”

    我感谢他对我的关心,在那个容不得半句不同声音的红学时代,我没写文章。但从此我俩见面就争论这个问题。

    他坚持他的“贾宝玉是同情女性的、反封建的、民主思想的典型”说;我坚持我的“贾宝玉是玩弄女性的、淫荡无度的纨绔子弟,而不是同情女性的、反封建的、民主思想的典型”说。我俩有时争得面红耳赤,但20多年来从未因学术之争而损伤友情。

    他如今已是久住医院之人了。清醒时在病床前问我:“听说你写了一部《林黛玉新传》?”

    我坦率地回道:“听你的话,不写那种争论不休的论文了,写一部小说,立此存证吧!”

    他笑了,“现在,时代不同了,写也无妨,也是一家言嘛。”

    “春风大雅能容物”。他是一位“海纳百川,能容乃大”的学者。《林黛玉新传》付印在即,临时撤换了早已写好的序言,记下这段22年前的往事,献给我的这位学术界的诤友。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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