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误解了红楼梦》 红学空间的“学术共享”问题(2)

上一章     《红楼梦》的伟大,在于鲁迅精辟指出的“正因写实,转成新鲜”,鲁迅还把它列为“世情小说”而非“讲史”之类,尽管这部作品也涉及到皇家生活描写,如以“元妃省亲”为显例的有关事件,但这些都是围绕着荣宁两府盛衰和大观园少女悲剧展开的背景而非基调描写,可是在刘心武的笔下,不仅皇家秘史成了《红楼梦》中的主干,而且还将元妃身世想入非非地大肆渲染,且不说程高本后四十回关于元妃的处理是否符合曹雪芹的创作企图,即使单就刘心武笔下的“贾元春之死”这篇“补佚类”学术小说而论,也是经不起任何推敲的“戏说”而绝非《红楼梦》原著情节发展的必然逻辑归宿。试问: 借太医张友士之口宣布的元妃罪状,所谓“乃荣宁二府之最奸狠者”,而且还“秉其父意,钻营进宫,狐媚惑主,乱宫闱,干朝政,一意胡为”,这样的一位红颜祸水形象,怎么能与前八十回读者已经见到的那位温情端淑的元春联系起来?笔者愚笨,在脂批和原著中找不到任何这方面的“伏线”;很多细节方面更是漏洞百出、前后矛盾,如刘心武最后安排的元妃死在“潢海铁网山”荒庙“智通寺”中,凡读过《红楼梦》的读者都知道,第二回提到了“智通寺”,但其地理位置是在扬州郊外,怎能如此南辕北辙?这也罢了,最明显问题是,铁网山“劫驾”一幕简直如同儿戏,正如有人形象指出的,刘心武为我们演出了一场精彩的“捉放曹”或“西安事变”的《红楼梦》翻版;然而熟悉清史的人都清楚,御驾就那么容易被山贼围困?元妃还能私藏“蜡油冻佛手”与皇帝调情做爱,被皇帝惊叹为“你竟袖有暗器!”刘心武既然写过《帐殿夜警》那样的历史小说,就应该懂得皇帝行宫的壁垒森严以及与此相关的清史常识,怎能如此离谱靠大胆想像去安排情节?尽管胡适也提倡过“大胆的假设”,但同时,胡适也还要求人们去“小心求证”,而刘心武恰恰忽视的正是这一点。有了一点什么“新”看法就全盘端出,甚至有些连红学界都悬而未决的问题,比如曹雪芹祖籍何处、生卒何年、生父系谁、脂砚系谁等等,并存有多种说法,但他总是不加考辨地就任意弃取,当成最后结论去匆匆使用;有的在现有材料下被红学界公认的“难解之谜”或“死结”,他竟草率地宣布“揭秘”了;更有甚者,前些年报刊披露的北京某收藏者从安徽搜集到的一副瓷烧的“曹雪芹”手书对联“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居然也被刘心武挖空心思理解成什么“云”影射“史湘云”,“月”指“麝月”,“三十”与脂批常提及的“三十年”字面相关等等,仅凭此就敷衍成一篇考证性的红学文章,这种治学态度能说严谨么?更不要说文物真赝尚待鉴定,从形式逻辑的角度讲,拿一个有待证明的命题再推出一个新的结论,大前提就靠不住。考证性的学术文章不能像写小说那样可以向壁虚构,需要扎扎实实地去占有相关的文献而不是空疏口解,恕我冒昧直言:由于刘心武特殊的经历,没有受过严格的学院式训练,他写小说或许还可以,但从事学术研究尤其是写考证性文字方面,并不是他的长项。我很同意友人邹自振教授在其红学专著《红楼梦发凡》中把刘心武列入“另类红学家”之册,认为他的“学术小说”《秦可卿之死》、《贾元春之死》、《妙玉之死》等“只是把《红楼梦》作为文学创作素材的一种,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研究”。

    为了证明“吾道不孤”,刘心武还拉出周汝昌先生为大旗,作为自己观点的呼应。周先生是红学史上相当有影响的人物,他对后学的奖掖扶持更是有口皆碑,但这并不能说明先生支持过的后学晚进的红学观点就没有问题。刘心武如果从周先生那里取得“真经”,我倒觉得周先生给他提的一个建议相当不错: “希望你写一部小说——从太子的降生到雪芹的去世。不是为了‘清代史’,也不是简单化的‘图解’《红楼梦》,是为了解说人性、人生的大悲剧,即雪芹提出的‘两赋’的先天灵气和历史条件加之于他的后天环境、遭遇、命运”,我深信一个曾经为了我们民族的命运进行过深层思考的优秀小说家是有能力完成周先生这个嘱托的,再不要把自己的才华和宝贵的精力白白地浪费在这种主观臆测的“红学研究”方面。

    当然,刘心武与那些常有“惊人发现”的非专业研究者不可同日而语,没有周先生的助臂,单凭他自身的社会影响也不难发表其“红学观”,但他却总委屈地觉得“红学权威”们压制他,他在创作界的地位姑且不论,即使单就红学而言,一般的专业学者、教授甚至他所认为的那些红学权威,也并不是都有条件像他那样可以到现代文学馆讲红学,到中央电视台录制几十次的红学节目,还能把他的“红学观”弘扬到海外,并且在短短时间内出版了那么多的红学著作,谁又能压制了他呢!在我看来,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倒是正常的声音被淹没了,但他还称他的红学是“平民红学”,并奢谈学术空间“公众共享”问题。应该指出的是,这种提法本身不见得有什么特别不合理之处,学术乃天下之公器,红学确实不应该被少数“权威”垄断而应“公众共享”,问题是如何理解“公众共享”,打个比方说,马路是“公众共享”的,你可以走,我也可以走,但如果谁违反了交通规则,那么就应该有警察出来干涉。红学研究也是这个理,红学并没有固定的“界”但却应有相应的学术规范。百家争鸣是必要的,红学环境也应该宽松,但宽容并不意味着对那些所谓“新说”就不允许反批评。毕竟红学研究已有近百年的学术积累,该发现的史料虽不能说一网打尽但也所剩不多,红学研究的起点已经被垫高,在没有新材料或新视角的常态状况下,是不大可能一会儿就有一个“新发现”的,所以,谁提出了“新”观点,就都必然会受到现有材料的检验,凭空逞臆妄谈是不可能持久的。红学今天缺乏的正是那种有扎实的文献做基础并能在理论上摧陷廓清式的里程碑著作。当此学术规范在拥挤的红学世界迷失之际,严肃的研究者就应该理直气壮地发出正面的声音,“学者不以人蔽己,不以己自蔽”,这应该是我们追求的学术境界。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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