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谈三国》 冷眼看刘禅

上一章     对这个“亡国之昏君,丧邦之庸人”的看法~。

    一.首先得提出,刘禅并不能下定义为一个“卖国求荣的小人”。 为什么不是?很简单,他没有卖国。他只是降敌之主,受辱之人。当然,好在邓艾为作宣传并未辱他。但他的确于人于己活得不光彩。他的行为为什么不叫卖国?因为在当时的家天下观念来看,作为一国之君,归他管的地盘就是他的,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所以他只代表他个人意愿,也是强加于人民的意愿,他做主。卖国是一种背叛的行为,而以当时观念来看他的行为不具备背叛思想。他投降也就是他个人意愿在得到支持或无人能劝阻的发挥的表现。战与降都是他的表现,这不存在卖国,当时的魏、蜀之间也不涉及到任何民族矛盾,只是两大军阀抢地盘,抢地位。卖国的说法肯定就显得太牵强。其次,他是投降之君,最起码连他个人都觉得不光彩这还存在求荣?安乐公所可以享受到的也许要比蜀国皇帝所可以享受到的差许多。他也没必要为享受而降。他求生而投降这也许是求降的初衷。因为当时有个不成文的规矩是“临战为首者不降,战败不赦。”所以说他投降就是想死得晚点,死得好看点吧!荣对于他说他几乎没沾到吧!他得到了荣,可是他的行为不叫卖国。 二.刘禅的确不是仁君。但也不能说他不义。 为什么?姜维之降乃计也,姜维之降刘禅非可左右也。姜维不愿降,不愿背不义之名,可如刘谌一般自刎以报国,或逃流誓不为奸贼之臣民。也就是说,姜维降魏不能说是刘禅陷他于不义,是姜维忍辱负重的表现,是姜维心怀复国之心的表现!姜维的骨子里透着一个忠字啊!怎么还叫不义?姜维未有不义之事,那刘禅怎有陷人不义之为?怪哉!刘禅的不义表现到可体现在他不听刘谌的慷慨忠义言而怒斥其,命其离开朝堂。因为不听忠义之言,那行的就是不义之事,才叫不义之人!

    三.刘禅的确不是个会为人民着想的君王,什么纳妃充后宫之数一类的明摆着是昏君的表现。可是作者“况且,在历史上还没听过,哪个帝王投降是为了百姓着想的,那些漂亮话只不过是为投降找台阶下而说的。”的说法有些偏激。的确,家天下,众人生死为一人,众人煎熬为一人。为王为帝的是几乎不会着实为人民着想,在敌人投降后自己假意地夸奖,为他找说辞也是有安抚之意。但是一味的说没有这类事就不对了。先不举例子,作为君王,他自己也是人,毕竟有感情。如果他在朝堂之地并不是一味的去践踏人民的话,他也会由衷地去安抚人民让人民过好些,从中也可以得到更高效的剥削成果,可是一旦他对人民动了真情的话呢?他是不是也会在面临灭顶之大敌是为人民考虑一点点呢?其实在那样的情况下答案是肯定的。所以作者此处思想在下不得不提出以纠正。

    四.不赞成把谯周与黄皓混为一谈!

    谯周其实是一个学者形象的人物并不适合政治。但他力劝二主(刘璋、刘禅)投敌(刘备、司马昭)被王夫之的《读通鉴论》批评为“:人知冯道之恶,而不知谯周之为尤恶也。……国尚可存,君尚立乎其位,为异说以解散人心,而后终之以降,处心积虑,唯恐刘宗之不灭,憯矣哉!读周仇国论而不恨焉者,非人臣也。周塞目箝口,未闻一谠言之献,徒过责姜维,以饵愚民、媚奄宦,为司马昭先驱以下蜀,国亡主辱,己乃全其利禄;非取悦于民也,取悦于魏也,周之罪通于天矣。服上刑者唯周,而冯道末减矣。”如果谯周真的惟恐刘宗之不灭的话他为什么要劝刘璋降刘备?为何不使二家相斗尽死乎?《仇国论》为劝后主养国故不得不把姜维做为靶子,难到他要直接责怪后主?二刘、曹氏、司马氏的本质有什么不一样呢?好玩,如果说司马昭对于汉对于魏是乱臣贼子,那刘邦对于秦呢?刘备如果“兴复”汉室后皇帝由谁当,到时候谁撇开名义不是乱臣贼子?封建思想看待封建统治是局限的,是片面的,我们不该误入歧途,应该像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一样运用脑髓去吸收!那么既然不能说谯周是卖国之人,与黄皓同流,他又是什么呢?现在这个答案大家应该是很清楚的了。 人言“当事者迷,旁观者清。”我认为是“当局者迷上迷,旁观者迷上清。”对事物的看法和评论,对错是相对的。同时,当时人评过时事,不以为喜,不以为傲。

    现在人的思想观念和文化背景都与那1800多年前的封建主义社会相差太多了。所以现在人看历史,尤其是三国这一类N的N次方老久的事更要擦亮眼睛运用脑髓去看待,不该加过多个人思想,历史没有那么多如果!否则那就不是正确的评论历史了!刘禅的确扶不起,但这应该是缘于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等的综合原因。对于刘禅这个话题至少一点可以肯定,在他眼里的皇帝和在他爸爸眼里的皇帝不一样。所以当法也不一样。大家再想想,一个16岁一般的娃娃(未行观礼)懂什么制国?再说,让两任丞相像宠自己儿子一样,甚至比爱亲儿子更亲的感情宠了23年,一个人还能有什么作为?这又是一个错中复杂的悲剧!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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