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不可承受之重:县级带量采购竟收480万保证金!
2015/5/25 医药云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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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药云端信息(ID:drugist)
作者:陈昊
云端按语:《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3号文)文件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可能会被大家所忽视,那就是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所辖县(市)与试点城市一道,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忽视此句话的朋友请看原文)
按相关政策,安徽作为四大医改试点省份,16个地级市被全部纳入城市公立医院试点城市,因此,安徽所有县的公立医院都有权限直接和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议价。所以,我们看到了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的带量采购,这不是本文的重点,重点在于向投标药企收取480万的天价质量保证金。相信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未来药企还将面临100个试点城市下面近千个县级公立医院的带量采购。OMG!请看陈昊的分析
作者:陈昊
一切不良管制成本终将由群众买单
随着2015年各省医改的快速推进,省级药品集中采购逐渐调整转型为以技术标评价为主要特征的平台限价,而将药品采购的最终采购以“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的形式赋予医改试点县市。由于2015年医改将扩面至100个地市和全国所有的县,事实上大多数县市具备了以“带量采购”为名、“二次议价”为实的药品议价与采购权限。
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份招标公告:
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药品投标企业需缴纳药品质量保证金480万元∕标包、履约保证金:120万元∕标包、标书售价 500元/份/包售后不退。
这只是一个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小型县,然而它却开出了天价的保证金和标书价格。这样的保证金水平意味着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在广德县一年至少需要2400万的采购金额才能支付得起120万元的中标费。不知道有多少厂家会应这样的标,即便应了这样的标,这样的成本也终将会在标前预置或标后补偿最终让老百姓买单。
全国有2000多个县,假如每个县都采用这样的招标费用,企业应这样的标,所产生的总成本将会是天文数字。在这样的药品招标采购体系下,不知道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设计者是否预计到,带着“降低药品价格、减轻群众负担”善意基石的药品价格与采购政府管制行为,最终会带来如此庞大的管制成本?
以县市为单位的“带量采购”已演变为明目张胆的、赤裸裸的行政权力设租寻租,并演化为极具欺骗性的“以零差率破除以药养医和实现医药分开”名目下的“逆向”以药养医,最终必将损害医改宏大的政治目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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