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文的升级细化版:70号文终于落地,大招频出!
2015/6/19 医药云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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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医药云端信息(微信号:drugist)

     作者:点苍鹤(微信号:dch466)

     端午前夕,7号文的细化及落实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卫药政发〔2015〕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正式下发,与之前流传的征求意见稿还是有一些变化,某些细微之处体现了决策者,力求各地在执行7号文时不会出现认识、操作上的偏差。

     11月中下旬开标,将平均每周出1.5个招标采购文件

     与征求稿类似,要确保2015年内启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各地招标采购药品的开标时间统一集中在每年11月中下旬。

     距离这个开标时间只有5个月,从上一轮的药品集中采购至今,全国已经完成省级标的只有湖南、海南、吉林,进入新一轮招标采购的有广东、浙江、上海、安徽,下发了招标方案但还没进入实质阶段的有福建、江西、四川等省。

     如果要按国家卫计委的时间表完成集中开标,首先,各地要尽快出符合7号文分类采购核心思想的采购方案,别说还未进入招标状态的21个省市区,就是进入招标采购状态,但规则与7号文不符的省市同样要调整方案。

     因此,接下来的几个月,我们或将看到全国出现「调整」、或者「补充」通知,要么就是全新的方案。5个月20周,平均每周将出现1.5个重要的招标方案或通知,够各位「标哥」、「标哥」忙上一年的。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招标大年。但,要在今年完成招标,还是不可能滴!如果真要完成,或者说国家卫计委有信心让全国整齐划一地在11月中下旬开标,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此标非彼标,这不是咱们惯常理解的医院可以执行采购的招标,而是为带量采购铺路的、通过招标完成带量采购限价的招标!类似安徽那样的模式。

     看到这里,你再回头看看7号文以及70号文的相关规定,「落实带量采购」轻飘飘6个字如何落地?占据80%以上的药品通过招标,但招标以后呢?或将医疗机构推向前台,在不高于这个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带量采购。或许这么解释,你就能知道为何11月中下旬能开标了。

     药品采购范围的确定将进一步影响市场格局和营销方式

     在点苍鹤之前的多篇文章中就一直强调一个观点:药品招标、采购、销售三个原本分离的环节在今后会不断靠拢,甚至有可能压缩变为一个环节。

     7号文中规定:医院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量的80%制定采购计划,具体到通用名、剂型和规格,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招标采购药品。可根据上一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中各类药品的品规采购金额百分比排序,将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且有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

     70号文在7号文的基础上更加细化了这一趋势,根据上一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中各类药品的品规采购金额百分比排序,将占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且有3家及以上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纳入招标采购范围。

     这样的规定凸显了几个特点:1)采购范围在历史中标品种中选择,这些品种将继续享受政策红利;2)非中标品种一开始就处于后发劣势,想挤进医院难上加难;3)历史中标采购金额排序在后20%的品种,意味着在招标之前,就从医院的采购清单中就踢出。

     以往的采购品种遴选在中标结果出来以后才开始,销售人员进行点对点的操作,兴许还能保住一些在院品种和新进品种,但这一环节在70号文中规定,直接断了很多人后面的念想。而从各地医院的在用品种来看,三级医院普遍在1500-2000个品规,二级在800-1000个品规之间,通过采购范围的划定,其实是从顶层设计上在以上数字上打8折,1500个品规将成为未来公立医院的使用上限。

     采购范围的划定,其实是变相保证了入围产品未来的销售,因此,从这一角度看,未来厂家市场上的竞争,由以往在临床一线拼客情拼费用,逐渐会将资源收缩到市场准入这一环节。从招标到采购再到销售,不再是隔着几重山,而是一步之遥。

     药占比指标控制的国家版

     此外,70号文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补上了药占比的控制指标: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高于医院业务支出的25%-30%,逐步实现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这更是在采购范围的基础上进行了使用维度的控制,正如点苍鹤前文《药占比对市场格局的影响》中的出的结论:药品不仅在价格上遭遇打压,而且在数量上也面临缩水的趋势。价格、数量的双缩水,旨在控制不断增长的药品开支,而通过压缩这一开支,将用于弥补医疗服务价格的提升。

     双信封规则强化了价格因素而弱化质量因素

     7号文将双信封的运用拓展到非基药领域,在70号文中,进一步细化双信封的规则:同时提交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通过经济技术标书评审的企业不再排序,按照商务标书报价由低到高选择中标企业和候选中标企业。这意味着没有明显差别的企业只能在商务标中拼价格,价低者中标。这样的政策对于具有质量优势的企业是不太乐观的。

     此外,根据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科学设定竞价分组,每组中标企业数量不超过2家。要通过剂型、规格标准化,将适应症和功能疗效类似药品优化组合和归并,减少议价品规数量,促进公平竞争。这其实是在竞价分组上,压缩质量层次的划分,以往分层分组将会减少,一些靠钻政策空子获得单独分组或单独议价的品种将面临老办法失效的窘境。

     药款结算放大招

     在7号文中,30天回款的账期规定让业界感到欢呼的同时也觉得可行性不高,但国家卫计委既然能在64号文60天回款规定的基础上压缩到30天,一定有其中的理由。其核心操作办法是:鼓励医院公开招标选择开户银行,由银行提供相应药品周转金服务。并纠正和防止医院以承兑汇票等形式变相拖延付款时间的现象和行为

     综上,70号文在7号文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一些模糊的规定变得清晰起来。但带量采购如何开展还是没有指明方向,安徽、上海、广东等地的带量采购方式迥异,结果不同,到底是留给各地进一步探索?还是会有进一步的文件予以指导,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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