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国家药品供应信息平台,甘肃今天要求所有医疗机构上报药品价格信息
2015/7/21 医药云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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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甘肃省卫计委下发《关于填报医疗机构药品价格信息的通知》,通知要求甘肃省各级各类参加药品网上采购的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需向社会公开药品采购和销售价格信息。

     公开范围包含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包含网上采购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和备案采购药品等,不含中药饮片)。所填报药品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材质、转换系数(包装数量)、包装单位、批准文号、生产企业、中标企业、中标(入围)价格、采购价格、销售价格等。

     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将根据填报信息,形成所有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销售价格信息数据库,通过信息化自动汇总分析形成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药品最低价和最高价。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及时关注全省乃至全国药品价格市场信息,对自行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价格公示情况,对销售价格过高的医疗机构进行干预。

     据悉,国家卫计委近期下发了全国通用的药品编码目录,对所有批准上市的药品编制了唯一识别码。甘肃省卫计委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尽快联系本单位HIS维护商对HIS系统内药品进行编码标准化工作,规范采购平台建设和完成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的对接。

     据国家卫计委70号文的要求,省级平台要确保在2015年底前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接联通、数据信息安全传输。目前已知的进度:2015年初,山东、天津、江苏、浙江、江西5省实现互联互通;7月底前,完成第二批13省;12月底,剩余第三批13省按进度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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