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一轮基药及非基医保竞价品种报名:8月4日
2015/7/31 医药云端信息

     关于开展201507基本药物及非基本药物医保目录竞价品种正式报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我省药品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工作流程相关要求,定于2015年8月4日开展201507基本药物及非基本药物医保竞价交易品种正式报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价时间安排正式报价时间:自2015年8月4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

     二、竞价品种报价条件

     (一)属于201507基药及非基药医保竞价目录品种;

     (二)通过我中心产品审核,在交易系统上显示“生效”或“变更生效中”状态;

     (三)已连续在2011年和2012年通过国家或广东省价格主管部门出厂价备案;

     (四)已完成覆盖全省配送关系确认工作的品种;

     (五)201507已接受入市价的品种;

     (六)本轮有医疗机构报量的品种。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不得高于入市价;

     (二)不报价的品种视为自动放弃本轮竞价;

     (三)生产企业所报价格是指可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供货价;

     (四)实际报价时,按最小制剂单位报价,其中口服制剂以最小单位(片、粒、丸、支……)计;注射剂以支(瓶)计;大容量注射剂以瓶(袋)计;外用制剂中的凝胶剂、滴眼剂、滴鼻剂、滴耳剂、软膏剂、眼膏剂、喷雾剂、气雾剂等以支计;

     (五)所有品种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即0.0001);

     (六)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七)网上竞价报价只报一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八)对于无入市价的品种,在本轮竞价分组目录中属于独家品种的,不参加本轮报价,转入议价系统议价交易;

     (九)对于无入市价的品种,在本轮报价解密后为组内独家报价,且报价高于同组其他生产企业已确认入市价的平均值,须向省药品交易中心递交根据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成本(属市场调节价的品种还须提供出厂(口岸)价格销售发票),并转入交易平台进行议价交易,具体议价办法与低价药品及临床必须且采购困难品种相同;

     (十)对于本轮交易竞价成交的注射剂品种,同生产企业小规格报价不得高于大规格报价,如出现此种情况,则将作价格调平处理,如生产企业不接受调平后的价格,将取消交易成交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报价工作将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医保目录品种合并同一天报价,品种较多的生产企业请合理安排人手和报价时间,做好数字证书的备用工作;

     (二)各生产企业须充分了解系统报价规则和要求,并及时总结每轮竞价中所遇到的问题,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三)各生产企业登录系统时请核查本企业报价品种是否齐全完整;

     (四)各生产企业应在报价前做好准备工作,建议预先做好报价信息列表,除了方便核对报价信息外,可以避免当天报价出错;

     (五)各生产企业须安排熟悉计算机和药品价格的专业人员操作,同时确保网络通畅和网速达标,挑选硬件性能好的计算机用于正式报价,不要在报价过程中频繁更换计算机,并需排除病毒及其他有害软件的干扰,建议保持与模拟成功报价所采用的硬软件一致;

     (六)提交报价并签名后报价界面不再显示企业所报价格,报价完成后,请仔细查询本企业品种的报价状态,确保本企业所属产品已报价;

     (七)各生产企业须认真检查数字证书是否正常,尽量备份多张的数字证书,并确保数字证书所需各种软件、控件已正确安装;

     (八)本次报价已经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建议各生产企业尽早提交报价信息,以避开网络使用高峰期,预留足够的时间处理突发问题。报价截止前是网络使用高峰期,如果生产企业不报价、漏报、提交不成功及报错价的,责任自负;

     (九)网上报价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纸质报价或更改报价的申请;

     (十)报价前竞价组为两家及以上的,实际报价企业为独家的品种,其入市价取全国最低 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标价的平均值,其交易成交价不得高于该入市价及广东现行采购价,高于的在签订合同时做调平处理;

     (十一)如出现用户无法登陆报价页面时,可使用以下IP地址登录:

     1、http://210.21.126.85:8020/login.do

     2、http://121.33.212.110:8020/login.do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5年7月31日

    http://www.duyi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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