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方案」基本思路及药企应对
2015/8/16 医药云端信息

     近日,在江苏召开的医保支付标准研讨会上,有关方面对即将公布实施的医保支付标准进行了探讨。其中,作为主办方江苏省的相关政策,研讨会上透露了以下关键信息。(网上流出,微友提供,仅供参考)

     会议明确首先明确了制定药品支付标准是人社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人社部门的目标是利用医保的控费机制,促进药品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合理价格。充分发挥医保部门的主导作用,争取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积极承担起这个重任。

     其次,明确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定义

     1.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时,医保基金和参保人支付药品费用的基准;

     2.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不是一个固定的支付价格,而是根据采集到的医疗机构药品实际采购价动态调整的。

     药品支付标准的特性

     1.医保基金和参保人按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和分担比例共同向定点医药机构支付药品费用;

     2.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之下,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以上的部分费用,应该归医疗机构所得;

     3.销售价高于医保药品支付基准的药品,超出部分的费用医保基金和参保人不予支付,应该由医疗机构承担。

     明确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基本框架

     1.按照人社部的指导意见,由省制定实施方案,由省或省辖市统一组织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经办机构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2.向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采集药品价格等数据,按一定规则计算出医保支付标准

     3.由省辖市统一制定辖区内个人自付比例,并根据基金和实际待遇水平适时调整

     4.支付标准每1-2年调整一次,每次降价幅度要适当

     如何测算和确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

     1.药品采购量、价格信息的采集

     按照我省现有《药品目录数据库》产品信息,编制申报软件,由全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申报药品价格信息

     西药、中成药申报实际采购价格信息,包括采购总金额、采购数量、单价;

     中药饮片申报零售价格信息,包括销售总金额、数量、单价

     2.药品支付基准的计算方法按产品(商品名)名品规计算该药品量、价的加权平均值,下调幅度不超过最高采购价与加权平均值之差的40%,以此定为该药品的支付标准;

     3.同一厂家不同包装的产品,按差比价和实际采购价计算价比较,取较低价;无原始数据的新增产品(指在我省首次销售的非专利、非独家产品),参考同一通用名品规产品的最低标准,确定其支付标准;

     4.测算结果交省级核定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5.实行零差率的医疗机构按支付标准执行,未实行零差率的医疗机构执行加成后的支付标准

     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步骤

     1.首次采集价格可有两个选择

     方法一:从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采购平台上采集医疗机构采购价。

     优点:方法简单易行。

     缺点:

     数据距离医院真实采购价格较远,企业返利的部分采集不到

     采集到的是公立医院使用的大部分品种而不是全部品种,民营医院还要另外收集

     中药饮片价格采集需要向医疗机构采集

     方法二:向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采集实际采购价格

     优点:培养和建立医疗机构申报真实价格的正常机制,促进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推动制度的实施和运行

     缺点:短时期内,医疗机构申报价格与真实价格有一定距离。但采集药品真实采购价格是今后制定支付标准不可避免的环节,应逐步让医疗机构熟悉并自觉执行。

     2.西药、中成药首次按商品名品规采集和计算支付标准,运行1-2年以后,根据运行情况再研究确定是否按照通用名、按不同质量层次制定支付标准

     3.对专利、独家产品,可以结合药品谈判机制,降低价格

     4.中药饮片不执行零差率销售,可采集现行医疗机构零售价格,并按上述计算方法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5.零售药店暂不实行价格采集和具体管理。通过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药品支付标准,促使零售药店自行调整价格

     保证医疗机构申报药品采购价格的真实性

     1.要保护医药机构给我们提供真实的药品采购价的积极性,逐步引导医药机构申报真实的采购价格,形成一种正常机制

     关键点:每次降价幅度不宜过大,循序渐进;不公开每个医疗机构申报的采购价

     2.依托物价部门稽查职能,对定点医药机构报送价格真实性进行核查,尤其是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返现金、返药品、返物品等形式返利的金额,都要平摊在药品上

     3.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负有核实、监督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的责任,把申报价格真实度纳入协议和考核中,纳入信用等级评定中

     调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格谈判的积极性

     1让医疗机构站在价格谈判的前沿阵地,让药品价格充分竞争降价;

     2医保支付标准降价幅度不宜过大,循序渐进,经过几轮降价,逐步使医保支付标准接近实际采购价格.

     药企对方案的应对

     方案透露出来的信息基本是强力压抑药品价格。 对医保定点机构的药品价格采集对工作量和工作细致程度要求大,各医院上报包含各种形式让利的价格并把让利分摊到药品价格上,让利显性化并可能传递,因此,企业在江苏的让利需要谨慎。

     药企如何应对?请在微信公众号回复应对二字获得相关建议。

    http://www.duyi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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