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市医改首份「季报」出炉,数据令人惊叹,措施令人折服!
2015/8/25 医药云端信息

     8月3日下午,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向社会通报了我省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第一份“季报”。

     一个季度以来,我省实施改革的100所公立医院出现了患者就医费用得到控制、医院收入结构优化、医生工作负担减轻等良好局面。省卫生计生委主任于德志说,虽然城市医改的硬骨头很难“啃”,但是只要认准目标扎实努力,还是能够取得成效的。

     今年4月1日起,全省100所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推行了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调整医疗收费价格,药品零加成销售,门诊服务限时限价,以市为单位药品带量采购等。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对100所城市公立医院报送的一个季度以来的运行数据进行了比较分析,分析结果表明:

     第一,患者就医费用得到控制

     100家城市公立医院门急诊、住院次均药品费分别为109.9元、3230.6元,同比分别下降了5.9元、513.1元,住院次均费用环比下降187.1元。

     重点监控的17所省属医院门急诊、住院次均药品费同比分别下降8.2元、1024.4元,环比分别下降21.3元、977.1元;门急诊次均费用环比下降3.1元,住院次均费用同比、环比分别下降319.7元、617.7元。

     数据说明,取消药品加成后,患者药品费用有所下降,遏制了医药费用上涨的趋势,医疗费用上涨势头得到了控制。

     第二,医院收入结构趋于优化

     100家医院总收入、医疗收入、有效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耗材收入)分别为90.8亿、 84.5亿 、41.5 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5%、5.8%、7.6%。在医疗收入中,诊察费、手术费、护理费和治疗费收入占比同比分别提高1.9、 0.5和1.5个百分点。药品费收入占比同比下1.0、降5.6个百分点(注:原文如此),大型检查收入占比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

     17家省属医院有效收入同比增长9.4%,但医疗收入增速回落11.7个百分点。其中,药品收入占38.4%,同比下降6.6个百分点;诊察费收入占2.6%,同比增长2.0个百分点;手术收入占5.4%,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治疗收入占12.3%,同比增长1.9个百分点。

     数据表明,医疗收入增加,占比提高,而药品收入和大型检查收入占比下降,表明医院收入结构趋于优化。

     第三,医生工作负荷下降

     今年二季度100家医院门急诊、出院分别为982.8万、62万人次,同比增速分别下降了9.7、9.6个百分点;门急诊出诊医师同比增长84.0%,专家、普通医师平均接诊时间同比分别增加6.2、2.6分钟。

     17家省属医院门急诊人次、出院人次同比增速分别下降了10.2、5.7个百分点。门急诊出诊医师同比增长8.1%,专家医师平均接诊时间同比增加1.6分钟。

     数据表明,医师人均门诊诊疗人次下降,接诊时间延长,三两分钟打发患者的现象大为减少,既减轻了医生的工作负荷,又改善了患者的就医体验。

     临床输液量下降近三成,近八成患者主动接受“不输液”

     我省推出临床输液“负面清单”,要求对53种常见疾病不使用输液治疗的改革措施以来,经过广大基层医务人员的宣传推介,已经取得良好的效果。在该项措施实施近一年之际,省卫生计生委主任于德志告诉记者,全省医疗机构普通输液量已经下降了29.7%。于德志主任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我们的调查,已经有约八成患者主动接受不输液治疗了。

     去年8月,我省发出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了输液的八项指征,特别是列出了门急诊常见不需输液53种病症的“负面清单”。

     省药采中心从药采平台上了解到了该项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把2014年上半年的数据和今年上半年的数据做了对比,发现临床大输液采购量下降了29.7%。其中全省乡镇卫生院大输液采购量2014年上半年是9361万袋,金额是1.28亿元;今年上半年采购量为7320万袋,采购金额为9650万,分别下降了28%和27%。

     我省两家大输液生产企业反馈的信息表明,他们的销量下降了20%。相关负责人说,因为药企销售的对象包括了大量未实行输液管理的民营诊所和民营医疗机构,所以数据可能比单纯从公立医院采集的数据要稍低一点,因此,临床输液量下降近三成的判断基本上可信。于德志说,根据我省近期开展的医疗服务需求调查,已经有约八成患者接受不输液治疗,这证明经过努力,群众的观念和习惯是可以改变的。

     我省给“异常药物”套上笼头

     本报讯 有些药物,在临床治疗时“有它不多,没它不少”,但是价格又畸高,被称之为“异常使用药物”,这些药用多了往往是医药费用攀高的重要因素之一。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发出了关于建立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预警管理的通知,力图给这些“异常药物”套上笼头。

     我省提出的药品监控对象为那些“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药品”,主要依据的是省药品采购平台采购数据和新农合费用补偿占比情况,按照药品采购金额排名,参考价格、用量及常态采购使用情况,形成监控目录,在省卫生计生委官网、省医药采购平台上定期发布,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同时,对监控目录中药品采购金额在本地区、本单位总采购金额中排名靠前的市县和医院,实行采购使用异常预警通报。

     对纳入重点监控目录的药品将采取四种管控措施:

     一是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对被预警通报的地方、医疗机构,上级部门要约谈并督促整改;

     二是强化处方点评制度,使用被预警通报药物并确实存在不合理用药的,要告知处方医师限时整改,并将处方点评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三是新农合对属于报销目录的预警药品打折后计入补偿范围,并对该医院药品总费用打折后予以补偿,具体打折比例由新农合经办部门根据药品费用增长情况制定;

     四是省药招办对预警药物生产企业进行约谈,并依法依规采取干预措施,直至暂停网上交易,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

     通知还特意强调,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网上集中采购的规定,对规避集中采购、实行药品“体外循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降低医院等级等处理。

     我省推出15种剖宫产手术“正面清单”

     为避免疼痛,很多孕妇在选择分娩方式时首选剖宫产手术。熟不知,过高的剖宫产率会增加母婴死亡率以及相关疾病的发生。为此,省卫生计生委制订了15条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从2015年第三季度开始强化剖宫产手术管理,规范剖宫产手术实施,控制全省剖宫产率。

     据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处王海处长介绍,世界卫生组织倡导保护、促进和支持自然分娩,要求剖宫产率不应超过15%。我省剖宫产率为40%,虽然低于50%的全国平均水平,但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标准。非医学因素的剖宫产手术比例居高不下。剖宫产手术虽然是一项帮助产妇分娩的适宜技术,但应当合理应用。由于剖宫产手术的过度使用,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母婴安全、健康和增加生育经济负担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

     有关妇产科专家介绍,剖宫产手术是帮助产妇解决难产和重症高危妊娠等紧急情况的必要分娩手段,剖宫产手术本身也会增加母婴安全问题以及相关并发症的发生,应当合理应用。剖宫产术后因疤痕子宫,再次妊娠有可能发生切口妊娠、妊娠期子宫破裂、凶险型前置胎盘等情形。

     王海说,为改变剖宫产手术过度的现状,我省率先破题。经组织专家反复讨论,制订了15条《安徽省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试行)》,印发《关于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的通知》。推出15条剖宫产手术指征,严格按照执行。

     此次制定的《安徽省剖宫产手术实施指征(试行)》就胎儿窘迫等14条医学指征和1条非医学指征进行明确细化。对于没有明确指征的剖宫产分娩要求,临床医师原则上应予以拒绝。对态度反应强烈,可能出现纠纷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医疗文书中附有不同分娩方式相比较的整体利弊和风险告知、心理咨询等书面材料,要有孕妇、主治医师的签名。

     为加强管理,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建立剖宫产手术报告和评审制度。实施科主任负责制。除急诊剖宫产手术外,所有择期剖宫产手术必须经科主任批准。建立评审制度。省、市、县各级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剖宫产手术实施情况进行抽查评审,对于剖宫产率高的机构要重点抽查。

     医疗机构要定期组织自评,并实行定期督导通报。对省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年度剖宫产率过高且位居前二位的进行约谈,并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随机抽取其病历核查剖宫产指征,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向社会公开。

     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让公众了解剖宫产可能带来的危害;加强医务人员与产妇及家属的沟通。加强对妇产科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工作,大力推广无痛(减痛)分娩适宜技术。( 陈旭)

     我省医疗信息公开制度升级

     医疗机构的很多信息和群众看病就医息息相关。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出台医疗信息社会公开制度,要求全省范围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自行公开并由当地卫生计生部门组合公开6大类共24项医疗服务信息。今年的第一次信息公开须在10月底前完成。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于德志说,信息公开的目的是引导群众到质量好、服务优、价格低的医疗机构就医,同时倒逼医疗机构改进改善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收费。

     据介绍,此次要求信息公开的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不仅包括政府办公立医院,其他如社会办医机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解放军、武警医疗机构,以及各种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均要实行信息公开,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必须公开的服务信息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疗费用、医疗质量、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和服务承诺等6大类24项。在基本情况项目中,须公布各院重点特色学科;在医疗保障报销一栏中,要求分成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等3项。

     作者:冯立中 陈旭

     本文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活动预告:制药企业如何突破准入生死线?

     《制药企业如何应对全面变化的药品准入管理》论坛

     时间:9月20日

     地点:广州

     参会对象:药企老总、研发/注册负责人、BD等关键岗位

     近期颁布的三大文件,你一定印象深刻:

     1、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年第117号)

     2、CFDA关于征求加快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140号)

     3、《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

     制药企业如何理解以上文件精神,又如何积极应对?请看如下精心为您准备的内容:

     论坛内容单元

     一、药品准入管理政策分析

     1、药品的监管结构

     2、药品准入的治理逻辑

     3、药品准入管理与市场治理

     4、药品准入管理的变化

     二、三大文件的政策意图和对产业的影响分析

     1、三大文件的政策背景

     2、117号文(722自查)的启示和应对

     3、140号文的现实意义

     4、44号文解读

     三、制药企业的应对策略

     1、研发型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2、非研发普药型企业的应对策略

     3、注册和再注册准入监管要求变化对中成药企业的挑战

     四、药品准入管理变局背后的市场变局

     1、7号文、70号文、904号文综合治理与药品准入管理的政策交集

     2、药品准入管理变更对市场长期格局的影响

     3、制药企业的中短期战略战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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