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低价药参考省份10省变为8省,公示期至9月14日
2015/9/11 医药云端信息

     2015年陕西省关于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低价药品十省数据对接结果的公示

     各相关企业:

     根据《2015年陕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采购文件》要求,低价药品议价参考价格为《实施方案》规定的十省区现行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共采集到北京、湖北、山东、浙江、江西、山西、江苏和广西八省数据。

     经省药品“三统一”联席会议审定,十省价格数据以目前已经采集到数据的省份为准,不再采集新的数据。现将数据对接结果进行平台公示,各相关企业登录平台查看对接结果。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投诉,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2015年9月10日至9月14日17时。

     资料受理地点: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23号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楼一楼受理大厅

     联系电话:029-62288123、029-62288124

     监督电话:029-62288277

     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2015年9月10日

    http://www.duyi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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