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即将实施由医保部门牵头的带量采购,推倒重来?!
2015/10/23 医药云端信息

     回复招标,看全国各省方案解读

     【云端导读】

     重庆即将进行部分药品在试点公立区县级公立医院的带量采购,要点如下:

     带量采购由人社部门牵头而非卫计委;

     带量采购主要针对临床必需,医院购买困难的21个紧缺药品(计划在10月内实施)及在试点医院使用量大的医保药品及医用材料(计划在11月内实施);

     根据上年度及当年挂网药品的剂型、规格和采购数量进行汇总,原则上将占同一品种70%采购数量的剂型规格及基药目录中的剂型规格纳入采购目录。

     按双信封评审,竞价分组为2组

     中标价格作为试点医院医保支付标准

     最大疑问:重庆现行的药品挂网方式难道要推倒重来?!

     文 | 小嬿

     随着重庆医药公信网电商平台的正式运营,重庆药交所紧跟国家步伐,即将启动带量采购。

     近日,坊间流出名为《关于部分医保药品医用材料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试点工作方案”,下同)及《重庆药交所GPO带量采购方案》两份内部文件,据了解该方案目前仍未定稿。笔者通读全文,认为虽上述两文内容稍有冲突,但重庆药交所带量采购的框架已见雏形,可变动的范围已不大。

     重庆市带量采购试点工作由分管副市长挂帅,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和重庆药交所共同参与开展。市人力社保局在整个项目可说是起了统领作用,异于目前其它省由卫计委统领。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重庆市的带量采购试点还应配套《药品带量采购实施方案》、《重庆市部分医保药品医用材料集中带量采购结算支付办法》。

     实施范围

     重庆药交所带量采购主要针对临床必需,医院购买困难的21个紧缺药品及在试点医院使用量大的医保药品及医用材料。

     延伸: 21个紧缺药品是哪些?其余医保药品及非医保药品是否仍按原模式?谈判采购药品呢?直接挂网药品呢?

     带量采购流程

    

     简言之,来次双信封招标评审,中标后签定三方合同采购!目前无过多细节,暂不作评论。

     时间安排

     计划今年分两批集中采购,紧缺药品拟在今年10月内实施;第二批使用量大的药品(包括部分医用材料)在今年11月实施,预计明年1月1日始执行至明年年底,之后合同期按自然年度。重庆带量采购将先在已实施公立医院改革的区县公立医院(含基层医疗机构试点),再逐步向其他医院推开。

     据笔者了解,重庆市区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区县包括:铜梁区、璧山区、潼南县、荣昌县、梁平县、垫江县、忠县、奉节县、巫山县、石柱县、秀山县、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巴南区、合川区、南川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开县、云阳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等28个试点区县的人民医院及中医院,共计55家。

     延伸:截至10月23日,10月已过大半,紧缺药品连影儿都还没呢,肯定得延后;再有,结合9月底医药公信网入驻,缴费企业优先处理,免费企业扎堆3月处理的消息,项目启动前,药交所让企业们先来个“众筹”有木有?

     采购目录编制

     医疗机构根据集中采购目录,按照同通用名下不同质量层次、同品种三种剂型、一品双规的原则,向市社保局申报全年实际使用量。

     结合上一年度试点医疗机构医保药品中各类药品品规使用金额排序,将使用金额大的医保药品品种纳入带量采购范围,其中儿童用药、妇科专科用药、急(抢)救药品、低价药品、国家谈判(议价)采购药品、基础大输液类、国家定点生产药品、麻醉药品和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均不纳入此次采购范围内。

     纳入采购范围的品种,由市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上年度及当年挂网药品的剂型、规格和采购数量进行汇总剂型,经专家论证,原则上将占同一品种70%采购数量的剂型规格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剂型规格纳入采购目录。采购目录信息具体到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规格。采购时兼顾不同层次的用药需求,分别制定紧缺药品采购方案以及其他医保药品采购方案。

     延伸:重庆的采购目录编制,国家520基药必进,其余按排名前70%的剂型规格纳入采购目录,方式与兄弟省四川征求意见稿第一稿相似;再有,较奇特地,医疗机构按同通用名下不同质量层次、同品种三种剂型、一品双规申报全年实际使用量,这明显照顾高大上药品呢;还有,首次出现70%,而不是80%。

     产品质量分组

     第一质量分组为专利药品(原研药品)、行政保护期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国家一类新药、保护期内的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中药一级保护品种、通过国际认证的药品;

     第二质量分组:通过新版GMP认证药品。

     通过国际认证药品必须占一席之地,首仿与普通药品同组竞争了,行政保护期药品是什么?笔误?

     入围规则

     重庆沿用双信封评审制度。

     经济技术标评审根据指标评分排名,同通用名生产企业少于或等于3家时,全部进入竞价阶段;若同通用名生产企业多于3家按60%的比例确定入选家数,最多不超过10家;评分排名靠前者入选,分值并列者同时进入,非末位占用名额。

     进入竞价阶段的药品报价不得高于重庆药交所交易平台挂牌价;在规定时限内,系统实时提示报价排名情况、参与报价的企业数量和报价次数;规定时限内,企业可多次报价,但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

     同一竞价组中,竞价最低者确定为采购品种,次位者为候选品种,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按工信部上一年企业规模排名靠前者确定为采购品种,靠后者为候选品种。

     生产企业少于两家的产品,进入议价环节,由物价局、人社部、医疗机构等组成专家组进行议价,在挂牌价基础上直降10%者直接确定为采购品种。医院按质量分组确定采购比例;如采购品种不能保证供应,则候选品种补位(待确认)。

     整个过程与其它省的双信封无大差异,值得注意的是:

     一、技术标评审时是否区别质量分组?目前文件未有体现,笔者理解是按常规--经济技术标评审不分组,进入商务标后再分组进行竞价/议价;

     二、竞价阶段的系统实时提示,生产企业在了解竞品报价情况的同时可多次报价,企业须时刻关注竞品情况;三、议价药品入围幅度为10%,干脆!

     资金结算

     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中标价格作为试点医院医保支付标准。

     医疗机构采购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重庆市社会保险局通过集中采购结算专户按照合同金额的50%通过药交所结算平台支付采购货款;合同中期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合同到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20%。

     同时,重庆市社会保险局依据重庆药交所提供的《医疗机构集中采购医保药品医用材料费用明细表》,按月将集中采购医保药品、医用材料的合同总费用的1/12纳入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

     亮点是明确了中标价格即试点医院医保支付标准;另外区别于其它省市的模糊应对、对社保局与医院间的资金结算作了清晰的规定,但落地、监管配套文件暂未拿到,待跟进;此外,对于医院、配送企业、生产企业之间的资金结算问题未作任何规定,这是继续保留线下结算的节奏么?

     结语

     总体而言,重庆市的带量采购较其它省市,是较温和的;但想想在项目启动前,重庆药交所委托医药公信网全面运营并向生产企业收取每年3万的背景下,笔者只觉得这温和就是个坑!看官们,这坑跳与不跳,好好衡量吧~

    http://www.duyi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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