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布455个药品采购目录,要求在11月14日前递交纸质资料
2015/11/3 医药云端信息

     河北今天(11月3日)发出通告,要求首次参加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的生产企业领取网络用户名,并同时公布了由455个品种组成的该省第一批集中采购目录。

     要求在基础数据库中录入资质信息,录入完成后递交纸质资质证明文件。领取网络用户名及录入资质信息起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13日17时。递交纸质资质证明文件起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4日。

     关于建立阿德福韦酯等药品资质信息库的通告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经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将建立阿德福韦酯等药品资质信息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次参加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的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国内销售一级代理商应持法人授权书、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口药品国内销售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到省药械采购中心申请领取网络用户名,已领取网络用户名的不再重复领取。

     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国内销售一级代理商需在规定的时限内,领取网络用户名和递交资质证明文件。领取网络用户名和递交资质证明文件必须符合《资质证明文件格式文本》要求。(详见附件2)

     二、凭网络用户名登陆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按照《阿德福韦酯等药品信息录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在基础数据库中录入资质信息,录入完成后递交纸质资质证明文件。基础数据库中录入的资质信息应与递交的纸质资质证明相一致,如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负。

     三、资质证明文件按要求编制和装订,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到省药械集中采购中心,超过时限将不被接收。递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失去参加集中采购的资格。

     四、资质证明文件需要澄清、补正的,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按要求予以澄清、补正,拒绝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澄清、补正及逾期未申报的药品,均不具备评标和挂网资格。

     五、工作时间

     1、领取网络用户名及录入资质信息起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13日17时。

     2、递交纸质资质证明文件起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4日。

     3、周六、周日正常办公。

     六、其他事宜请关注在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发出的通告。

     办公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28号河北省卫计委综合执法监督局院内西二楼

     联系电话:0311-87815881 0311-87810065

     附件:1、集中采购药品目录(第一批)

     2、资质证明文件格式文本

     3、阿德福韦酯等药品信息录入操作指南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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