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方正逐渐走向药品采购的前台,请看重庆如何进行带量采购!
2015/12/19 医药云端信息

     文 | 点苍鹤

     近期,重庆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印发《重庆市关于医保短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工作方案》,对该市的临床必需,医疗机构购买困难的医保短缺药品拟进行试点带量采购。首批采购拟在今年11月内实施,合同执行时间从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带量采购的大致流程是:①卫计委提出目录(通用名)→②医疗机构报全年使用量(按1品3剂型2规格原则)→③社保局汇总数量→④药交所负责平台交易→⑤卫计委督促医疗机构执行(不得二次议价)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流程分工中,其实起主导作用的是人社局,核心是“医疗机构委托市社保局代为采购医保短缺药品”,卫计委出采购目录,药交所明确有关药品的质量层次负责交易。

     带量采购实行询价的方式确定供应企业。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系统报价,报价最低者确定为采购品种,次低者确定为候选采购品种。独家供应的品种进行谈判采购。

     人社部门主导的带量采购,通过周转金账户垫付定金,并负责收回垫付资金,是方案中的亮点。市社保局根据合同明细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财政局请款,用周转金按照合同约定首次支付金额(最多不得超过合同应付总额的50%)垫付采购定金;医疗机构按时收货、收票、支付应付货款,前期货款用于归还垫付资金,在合同年度7月底前足额归还;市社保局于8月底前将当年周转金上解回财政专户。

     其中,市社保局将药品费用划入医疗机构在药交所交易平台开设的账户,其余费用按原途径拨付。医疗机构在合同年度7月底前未能归还垫付资金的,由市社保局在之后月医保结算费用中抵扣。

     由于短缺药品数量不是太多,先行进入带量采购,探索出一条路子之后,再纳入更多的品种,逐步实现由医保支付方主导,多部门相互配合实施的药品带量采购实施路径,或将成为未来一种发展方向。

     或许,你可以从《中国药品采购政策研究报告(2015)》中找到医保支付方如何参与药品采购中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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