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保支付标准出炉,药价又要下降了!
2015/12/24 医药云端信息

     文 | 云锡

     云端昨天刚刚总结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点,福建作为第一个将该指导意见予以实施的省份,《2016年福建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实施办法》已然开始流传。

     可以说此办法是在国家“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此次福建招标进展制定的。需要注意的是,原则上是全省都按此标准执行,但个别医保基金困难的统筹区可以适当调低支付标准.这无疑又是个变数,按说,三明的医保基金也扭亏为盈了吧?

     福建将医保支付标准分为以下几类:

     1、在此次福建招标采购过程中,已入围的医保药品销售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再次强调,由于福建在省级入围价的基础上进行各地市的带量采购。因此,实价采购交易价格一定低于省级入围价,这就在医保支付标准与销售价格之间产生了一个差额。按方案规定,差额上缴财政,作为医疗机构的奖励基金。此处事实上也间接预示:福建接下来的带量采购杀价的惨烈程度不会亚于安徽或其他医改试点城市。再加上差额作为奖励,医疗机构存在杀价的动力,因此,医保支付标准方案的出台,使得药价下降压力陡然增大。

     2、非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未入围医保药品的,首先以该药品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正式公布的本企业的全国最低中标价作为医保支付限额;未能采集到中标数据的药品,以该药品在省内前两年(2013年-2014年)定点医疗机构平均销售价(扣除加成后)作为医保支付限额。

     3、其他未入围医保药品以及尚未公布医保支付标准(限额)医保药品,由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并结算。

     此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医疗机构实价销售价格低于医保支付价格,则按实际销售价格执行支付标准。

     该实施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执行,而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和限额将于2016年1月1日前公布,但该省的最终入围结果至今未公示,在未来不多的时间里,福建将会有更多动作,敬请期待。

     《中国药品采购政策研究报告(2015)》获取通道

     ↓↓↓↓↓↓

    http://www.duyihua.cn
返回 医药云端信息 返回首页 返回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