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全国最后一个省级药采方案终于出台
2016/3/16 医药云端信息
医药云端信息: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来源:西藏自治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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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是最后一个未公布新一轮药品采购方案的省区,由于该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药品采购量与内地相比较少,如果采用以省(区)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是否能适应西藏的实际情况?因此,该区迟迟未出台采购方案,想必也是出于以上原因。
今天,西藏自治区政府网站公布了该区药品采购方案并进行意见征集(期限为30天),现将该方案要点归纳如下,供参考。
实施范围
充分考虑我区实际,采取从点到线、从线到面的渐进方式,合理确定实施范围,分批实施,稳步推进,至2016年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参加全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鼓励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采购目录
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以《西藏自治区基本用药目录(2015年版)》、《国家低价药品目录》、《西藏自治区低价药品目录》、现行《西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和《西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目录》等为基础,结合我区疾病谱、常见病和多发病临床用药需求,由医疗机构申报,经专家论证、社会公示,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形成《西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目录》
限价
药品最高限价原则上采集西藏、内蒙古、新疆、青海、云南5省(区)
采购方式
(一)直接挂网采购药品
由医疗机构参考以往采购价格信息、采购平台提供的挂网企业挂出的价格,与挂网企业议定成交价格。
(二)定点生产药品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定点生产药品清单,按照全国统一采购价格实行直接挂网采购,不再议价。
(三)双信封竞价采购药品
同一招标单元以通用名、剂型、规格等为基础,划分3个竞价组。按不同竞价组分别进行经济技术标评审。
1.竞价组划分
第一竞价组:国家一类新药;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中药保护一级/二级品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药品;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药品,过保护期的化合物专利药品。
第二竞价组:其他专利药品;获得FDA/欧盟等制剂认证的国产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首仿药品。
第三竞价组:新版GMP认证药品、进口药品。
同一品种同时满足多个分组条件的,按以上顺序依次予以划分。
2.经济技术标评审
各竞价组资质审核合格3个及以上投标人的药品,由采购中心采取双信封招标。
经济技术标总分100分,其中药品质量项目分值中,以下指标值得注意:
国家一类新药 30
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中药保护一级/二级品种 30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药品 30
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药品 30
过保护期化合物专利药品 30
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 25
其他专利药品 25
获得FDA/欧盟等制剂认证的药品 25
首仿药品 25
新版GMP药品、其他进口药品 20
经济技术标入围方式:
合格投标产品数(个)
进入商务标评审产品数(个)
≤3
全部进入
4-6
3
7-10
5
11-15
7
16-20
9
21-30
12
30个以上
15
商务标规则:
对进入商务标竞价产品,各竞价组按投标人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确定2个拟中标产品。
同一竞价组为2个以下有效投标人的药品,实行议价采购。议价可采取人机对话或其他方式进行。
所有品规一旦中标,一律不得放弃中标资格。
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在采购周期内,根据市场和政策变化,结合各省(区、市)中标价、我区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等因素适时进行中标/挂网价格调整。
西藏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如何确定中标成交价?
拉萨市(含达孜县、堆龙德庆县)区域内,中标价=医疗机构实际采购药品的价格=配送结算价格。
除拉萨市(含达孜县、堆龙德庆县)区域外,其余区域中标价格执行中标成交价,即中标成交价=中标价格+药品运价,是拉萨市(含达孜县、堆龙德庆县)区域外医疗机构实际采购药品的价格,也是企业向拉萨市区域外医疗机构配送的结算价格。
配送名额:在开展带量集中采购前,遴选确定不超过15家配送企业
回款周期:确保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时间不得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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