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5家公司被收回GSP
2016/5/31 医药云端信息

     医药云端信息: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5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2016年第30号)

     2016年5月25日至26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检查组,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以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安徽天怡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省柯斯达医药有限公司、安徽省康元医药有限公司、安徽同安堂医药有限公司、安徽爱特运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上述5家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第13号)的情形。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2003]25号)第四十条,《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修订)>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皖食药监审秘〔2014〕237号)之规定,

     经研究,确认上述5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行为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安徽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意见》(皖食药监药化流〔2014〕26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上述5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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