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完成自查,下一步药监将异地交叉检查
2016/6/20 医药云端信息

     医药云端信息: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发布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结合年初工作安排,及时制定了《浙江省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目前我省药品批发企业已按计划和要求完成自查与整改阶段工作。

     自5月10以来,我省药品批发企业将2013年7月1日以来药品经营情况,对照公告中的检查重点逐一进行自查,

     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进行了认真梳理,按照省局《方案》规定的报告格式要求,形成自查与整改报告。

     截止6月13日,我省共有批发企业总数327家。上报自查与整改报告企业322家,另有5家暂停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未上交自查报告。

     分别是浙江神话医药有限公司、杭州康扬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医药公司、温州市卫康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诸暨市康业医药有限公司。

     各市局和省局组织人员对企业自查整改报告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研判,我省企业总体情况比较认真,高度重视,大多数企业都根据省局部署,

     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认真动员培训,能够比较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主动查找原因,积极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但也有少数企业思想上不够重视,不愿主动曝露存在的问题,自查敷衍应付、走过场,整改形式化、表面化。

     通过汇总分析,我省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向药品零售企业、诊所销售药品未做到开具销售发票且随货同行;

     二是少数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许可证》过期未及时换证,存在过期后仍然销售的情况;

     三是在核准地址外的场地储存药品;

     四是高温季节和雨季存在阴凉库短时温湿度超标情况。

     下一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企业自查和整改梳理情况,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多数企业存在的发票未随货同行,温湿度超标等共性问题,

     以及自查发现问题少、整改措施不力的企业,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实施监督检查,

     对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公示,曝光药品流通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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