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打压,“辅助用药”有话说!
2016/8/13 医药云端信息

     医药云端信息: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文 :王波

     欢迎原创投稿:drugist@163.com ,一经采用,稿费每篇200元

     【云端按语】

     这是一篇读者来稿,作者对当前辅助用药政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辅助用药”的提法、临床使用受限表示质疑,值得业界,包括政策制定者深思。医药云端信息本着“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精神予以发表。

     原题:药物管理重在合理与规范——兼论临床辅助治疗性药物的管理思路

     2015年以来,部分地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医院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精神,相继出台了加强医院辅助用药管理的相关政策与具体药物目录限制规定,对医院使用的各类药物实施治疗性药物和辅助性药物分类管理,特别针对中成药制剂尤其是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多划为辅助用药归类管理。

     这一行政政策和规定使中药生产销售企业倍感压力与无奈,医药生产销售行业纷纷发表看法,均表达对该项政策制定以及医院实施此项政策对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带来的冲击和负面影响极为关注,期望通过相关途径提出质询意见,以期表达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对医药管理部门相关政策的全面正确把握,促进并维护医药卫生事业平稳健康和有序发展。

     一、纵观世界卫生医药发展和疾病治疗历史,卫生行政部门尚无主观、简单、强制把药物划分为治疗性用药和辅助治疗性用药的硬性规定。

     但不否认临床诊治过程中,对一些慢性疾病、精神神经系统疾病和代谢性疾病等有主要用药或次要用药的具体医嘱,因此临床常把患者在接受手术、放射、化学治疗过程中,预防或治疗相关主药的毒副作用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称为辅助药物,但在疾病治疗过程中,主要药物和辅助药物常常转换角色,因此难以界定药物的主辅属性。

     辅助用药在国外也没有明确定义,这是一个相对概念。即使是一个平常看似非常简单常用的辅助药物如维生素制剂,在特定疾病治疗中也成为主要药物,各个药品在不同使用条件下,其作用和意义是不一样的,有些药品在某些科室或疾病治疗中是辅助的,而在另一些疾病治疗则是必需的。

     即便一些药品有一定临床数据说明为辅助用药,但临床数据实际上也值得商榷,因为从全球来看,已经明确命名的疾病中,可以通过药物治疗得到有效控制或者治愈的疾病仅占已知疾病的 60% 左右,另外 30% 多的疾病是没有很好的药物可以治疗或控制的。

     一些药品对某些疾病显示有一定的疗效,但是对很多疾病而言,安慰剂本身的有效率就有 50%,这类药品是否不属于辅助用药?总之,不论是政府行政部门还是医院主管部门,均不宜简单规定或制定主要治疗用药和辅助用药政策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行政作为和不良影响。

     二、当前我国医疗行业总体上是西学东渐,现代医学理论及其具体应用深入业内各个环节,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主流医学。而反观中医中药,尽管贵为国粹,但由于理论体系和历史原因,正经历夹缝生存发展的艰难过程。

     这些年,中药产业的大力发展和临床应用支撑着中医药健康事业和产业体系的艰难前行,也成为许多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其中,作为有着70余年发展历程的创新剂型“中药注射剂”更成为国家振兴中医药产业以及中药现代化的结晶。

     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院士有关“中药注射剂是中医中药五千年发展历史进程中当代中药剂型的重大创新和发展成果,是中国传统医药在不久的将来可以抗衡西药注射剂的创新剂型,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和发展价值”的论述,不啻为中医药学界艰辛发展的极为难得的自信表述,也成为临床许多疾病尤其是慢性疾病诊疗行为过程中的不可或缺的治疗性药物。

     三、作为医药行业中的一员,我们也深切注意到,中药制剂在临床医疗行为中的不合理用药情况,已经造成滥用、乱用、多用的不良后果,促使国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加以整顿和治理,对此我们作为生产销售企业深感责任重大,也在深刻反思。

     在当前医药卫生领域改革领域进入深水区的关键阶段,我们理解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出台药物应用管理的相应政策,我们坚决支持并维护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稳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但我们也想借此机会,表达生产销售企业对此项涉及中医药国家发展战略的基本观点。

     1、我们关注的是,把辅助用药看成可有可无的药物,或认为是没有什么疗效的药物,这是对临床疾病治疗自身规律的自我曲解,不符合医学发展自身规律,也影响临床疾病治疗过程中合理应用药物相互作用的处方规范,简单把药物进行治疗用药和辅助用药分类,行政上有过度干预之嫌,管理部门应慎重研究,慎重决策。

     2、我们设想的是,仅仅因为医保支付、医疗费用上涨压力不断加大,就以划分主要用药和辅助用药而对辅助药物使用加以行政限制,虽然可以起到降低医疗费用过快上涨的经济效果,但最终容易造成临床医疗行为偏颇或混乱,使临床医疗用药行为分心甚至难以专业把控,影响治疗效果。

     3、我们担心的是,因为把相当一部分中药制剂划为辅助用药目录,势必造成中医药产业暨临床诊疗受限,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国家战略也同样受此影响,对已经艰难发展的中医药产业和临床形成冲击或导致萎缩,有违振兴中医药产业发展国家战略。

     4、我们主张的是,合理用药才是药品管理的正道。而不论是治疗药物还是辅助药物,限制的是滥用、乱用以及不合理用药,而不是简单、主观、人为的把药物分类加以政策限制,不利于临床疾病治疗的科学规划,不利于医学科学事业的创新发展。

     5、我们期待的是,按照临床路径或专家共识来规范医疗行为,规范用药选择。医学是生命科学,针对疾病治疗的药物选择自有其自身规律。药品管理是一门复杂学问,治疗疾病过程中的药物单独使用或联合用药,均反映出医务人员长期积累的丰富经验与合理选择,应该遵循这个规律,按各个药物的国家标准规定来合理使用药物。

     6、我们期望的是,按照“处方点评、重点监控、规范用量”的规定执行用药管理规范,按病种治疗付费才是控制不合理用药的有效方法。

     7、我们的责任是,作为药品生产企业,我们应该做到,也必须做到依法依规生产销售,也完全支持国家医改各项政策的推行落实,在医改的大潮中成为正确方向的助推者,为医学事业的发展作出企业自身的贡献。

     希望表达的这些观点,能够对医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政策制定和推行发挥正能量作用,相信我们能够携起手来共同推动新医改的不断前行和深化,真正造福社会大众。

     以上不成熟意见,敬请参阅。

     2016年8月3日

    http://www.duyihu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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