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错过!天津19日已启动挂网采购药品网上议价
2016/9/20 医药云端信息

     医药云端信息: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来源: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6年天津市关于启动挂网采购药品网上议价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启动挂网采购药品网上议价工作的通知》(津卫药〔2016〕372号),按照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整体进展,为满足天津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切实保障药品供应,我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网上议价功能将于2016年9月19日恢复开放,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挂网采购药品范围

     除招标采购药品(80%)、国家谈判药品、定点生产药品外,已完成报名并对专家审核结果进行确认的挂网采购药品。其中包括常用低价药品、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血液制品、基础输液、短缺药及暂未列入我市招标采购的药品。

     二、议价主体

     (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作为独立的议价主体;

     (二)区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辖区基层医疗机构采购,以区卫生计生委为一个议价主体;

     (三)各医疗机构或区卫生计生委可作为独立的议价主体或自发联合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议价主体。

     三、议价时间安排

     9月19日14:00,开放议价功能,关闭报名审核结果确认功能。

     9月20日14:00,开放药品网上注册功能,药品网上报名功能,新通过报名审核药品将不能参加本次议价。

     9月26日14:00,议价成功药品开始确定配送企业。

     10月15日17:00,关闭议价功能,议价结果刻盘转相关部门。

     10月17日00:00,各议价主体按照议定成交价格执行网上采购。

     四、相关要求

     (一)药品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企业进行结果确认和药品报价操作即可进入与议价主体网上议价环节。

     (二)如药品网上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在生产企业投标系统-“挂网采购”信息确认模块查看审核结果),但企业对部分应答项审核结果存在疑问,可先在系统内进行审核结果确认及药品报价操作,随后到我中心现场递交相关澄清材料。我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及时更新审核结果(复核结果在生产企业投标系统-“挂网采购”信息确认模块查看)。

     (三)10月17日00:00后,议价主体仅能采购本议价主体与企业已议价成功的药品,未议价、议价未成功的药品将无法采购。

     具体操作,请进入基础信息系统,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挂网采购药品网上议价操作手册》,并严格按照手册操作。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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