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非法集资 500亿!95%项目造假 最高一天吸5亿
2016/2/2 健身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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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新闻视频:“e租宝”非法集资案真相调查

     广受社会关注的e租宝案件近日取得重要进展,1月14日,北京检察机关对“e租宝”相关涉案人员共计21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其中“e租宝”平台的实际控制人,钰诚集团的董事会执行局主席丁宁,作为主犯,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持有枪支及其他有关犯罪。此外,与此案相关的一批犯罪嫌疑人也被各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一年半内 非法集资500多亿

     “e租宝”平台所属的公司全名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2月,钰诚集团收购了这家公司,并对这家公司运营的互联网平台进行改造,命名为“e租宝”,2014年7月正式上线。

     随后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利用"e租宝"平台,以开展"融资租赁债权转让业务"为幌子,许诺9%至14.6%的年化收益率,招揽客户投资,通过媒体宣传、在网上、网下推介、销售所谓的理财产品。

     截至2015年12月,"e租宝"平台实际充值并投资的用户数量约90万人,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实际吸收资金达到500多亿元。在这种不正常的庞大交易量下,"e租宝"呈现出很多异常情况,引起了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注意。

     专案组民警王守俭:“在去年的年底或者今年的年初,发现“e租宝”的资金链有可能发生断裂,同时还发现大量的资金已经开始转移,另外高管人员在这个期间有潜逃迹象。”

    

     21人被捕

     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防止资金链断裂后给投资人造成更大损失,甚至血本无归,并避免更多投资人掉入陷阱,引发重大社会风险,2015年12月8日,公安部指挥各地公安机关统一行动,对钰诚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的主要高管丁宁等人实施抓捕,对涉案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

     2016年1月14日,北京检察机关对涉案的钰诚集团、金易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21人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其中,丁宁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及其他犯罪,另外4名高管:丁甸、张敏、雍磊、许辉均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丁宁:500亿集资的疯狂传奇

     利用“e租宝”平台,不到一年半时间,非法集资500多亿元,钰诚集团,从一个私人作坊式的家庭企业,急剧扩张到所谓的八大运营中心、八大板块,数十家公司,员工近十万人的庞大规模。“e租宝”演绎了一个网络融资的疯狂传奇,而一手缔造这些的人,是安徽蚌埠的一名34岁的男子——丁宁。

     在“e租宝”没有推出前,丁宁在安徽蚌埠市,只是一个家庭企业的继承人。2014年,丁宁收购了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这家公司的网络平台进行改造,命名为"e租宝",于2014年7月正式上线。

    

     在推出“e租宝”平台后,丁宁开始许诺9%至14.6%的年化收益率,招揽客户投资。并把集团二号人物,“e租宝”的联合创始人张敏,打造成"美女总裁",制造噱头。一年半的时间里,“e租宝”平台,吸引投资用户90多万人,吸收资金达到500多亿元。最高时,一天融资就超过5亿元。

     犯罪嫌疑人丁宁:“‘e租宝’的经营模式是,以集团关联的融资租赁公司为基础,以集团融资租赁公司寻找项目,寻找融资租赁和其它(他)的债权项目。寻找到项目以后,把项目放到‘e租宝’的平台上,然后通过买卖债权的商业保理公司,把债权进行分割,出租给公众。”

    

     95%的项目都是假的

     “‘e租宝’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庞氏骗局。”在看守所,昔日的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总裁张敏说,对于“e租宝”占用投资人的资金的事,公司高管都很清楚,她现在对此非常忏悔。

    

     办案民警介绍,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

     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雍磊:“据我所知,‘e租宝’上95%的项目都是假的。”

    

     办案民警介绍,在目前警方已查证的207家承租公司中,只有1家与钰诚租赁发生了真实的业务。不仅如此,钰诚集团还直接控制了3家担保公司和一家保理公司,为“e租宝”的项目担保。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表示,如果平台引入有关联关系的担保机构,将给债权人带来极大风险。

     有部分涉案企业甚至直到案发都被蒙在鼓里。安徽省蚌埠市某企业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公司曾通过钰诚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向银行贷过款,对方因此掌握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料;但直到2015年底他的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他才从公安机关处得知自己的公司被“e租宝”冒名挂到网上融资。“他们的做法太恶劣了,我希望公安机关严惩这种行为,还我们一个清白。”王先生气愤地说。

    

     资金去向:一大部分被挥霍

     其实,最广大投资者关心的是,自己投进去的钱还能不能追回来。至少现在来看,这些钱中的相当一部分被“钰诚系”挥霍掉了。

     据多个犯罪嫌疑人供述,丁宁与数名集团女高管关系密切,其私生活极其奢侈,大肆挥霍吸来的资金。警方初步查明,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10余亿元。仅对张敏一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

    

     记者:那你为什么要给张敏那么多钱?

     丁宁:当时就是出于私人关系。

    

     一大开支还来自高昂的员工薪金。以丁宁的弟弟丁甸为例,他原本月薪1.8万元,但调任北京后,月薪就飞涨到100万元。据张敏交代,整个集团拿着百万级年薪的高管多达80人左右,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需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

     张敏:“丁宁要求他办公室的几十个秘书,必须穿LV、GUCCI、CHANNEL这些制服。最夸张的时候,把全国的LV店,爱马仕店都买空了。”

    

     侦破:证据材料深埋地下 挖掘机用20个小时才挖出

     办案民警表示,此案案情复杂,侦查难度极大。钰诚集团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涉及投资人众多,且公司财务管理混乱,经营交易数据量庞大,仅需要清查的存储公司相关数据的服务器就有200余台。为了毁灭证据,犯罪嫌疑人将1200余册证据材料装入80余个编织袋,埋藏在安徽省合肥市郊外某处6米深的地下,专案组动用两台挖掘机,历时20余个小时才将其挖出。

    

     根据“e租宝”案件中已经查明的种种犯罪事实,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这些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爱君:“不管是O2O、A2P、P2P它都是信息平台。现有的法律制度下,平台拿的是一般企业执照,一般企业没有银行执照、没有保险证券公司执照,那只能做信息平台,所以不能吸存、不能放贷、不能形成资金池,也不能自融、不能造假标、不能去庞氏骗局。从‘e租宝’的整个运作过程当中,它已经都触犯了四个红线。”

    

     追赃:有关部门正加紧取证追赃挽损

     办案民警介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与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通力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全力以赴进行调查取证、追赃、甄别涉案资产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资人的损失。为了便于投资人报案、完善案件处置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已经搭建起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并将于近期挂接在公安部官方网站上启用。

     专家提醒,在投资金融产品时,首先要树立的就是风险意识。李爱君:“要让老百姓知道金融本身它是以风险为核心的行业,金融产品和投资行为在投资过程当中是风险自担的,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

     ?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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