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案例|未尽告知义务,惹出的麻烦事儿
2015/9/2 现代护理报

    

    

     近年来,在医患纠纷中,侵犯知情权成为患者的主要诉由之一。据中华医学会等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30%左右的医患纠纷由侵犯患者知情权引起。临床工作中,对患者的充分告知,您做好了吗?

     临床案例

     患者老王为老年性白内障患者,为了改善视力,老王前往医院就诊,希望通过白内障手术治疗来重见光明。术前谈话时,医生告知老王,需要植入人工晶体,但人工晶体为进口材料,不属于医保范围,需要自费,价格在3000到6000元不等。老王表示不能接受,他希望植入国产晶体并获得医保报销,医生表示医院现阶段无国产人工晶体,如果患者执意要使用国产晶体只能转院治疗。患者表示不满,他认为如果医院没有国产晶体就该在门诊收治入院时就告知他,这样他就不会入院,更不会入院后花费1000余元完成相关辅助检查,患者要求医院退还所有辅助检查费用及住院费用。

     分析

     医生在手术前按照规定告知患者病情、诊断、治疗及植入物的种类等,并根据规定让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当患者提出选择植入物种类时,因医院没有患者选择的类型引起纠纷。根据知情同意权,患者有权选择自己的治疗方案、选择植入物类型、选择医院、选择医生等。但是入院前在相关辅助检查未完善前,医生是否就需要告知患者所有的治疗方案呢?但为避免日后出现类似的纠纷,医院还是统一规定,在日后所有白内障门诊时就告知患者人工晶体有哪些类型,并清楚地告知患者是自费还是医保以及大致的价格,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再办理入院手续。

     医疗机构是一个具有高度专业性的行业,但一提起医患纠纷,很多医疗机构叫苦连天,并采取各种措施防范,最常见的就是让患者不停地签署各种类型的知情同意书。其实,与其用专业语言让患者听得云里雾里,签订越来越多的防护性协议,不如加强沟通,多站在患者的立场去考虑,提供多种治疗方案,介绍不同治疗方案、手术过程、预后效果及相应的治疗费用。在明明白白的情况下对治疗方案做出知情选择,这才是患者最需要的。

     来源:现代护理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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