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公立医院改革31日启动 取消15%药品加成
2015/10/30 现代护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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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日零时起,南京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正式启动。记者从南京市政府获悉,部队、部省属、市属的57家医院将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此次改革中,药品、部分检验、检查项目价格将下调;此前价格明显偏低的部分病理检查、手术价格将上调。据悉,因价格调整有升有降,也有不调整的,患者就医负担总体不增加。

     一、为什么要改?

     “以药补医”矛盾突出,部分公立医院药占比达60%

     一直以来,药品加成成为公立医院主要收入来源,导致药占比一直居高不下,综合性公立医院药占比高达45%左右,个别区级公立医院药占比超过60%, “大处方”、“大检查”屡现,“以药补医”的矛盾日益突出。以药补医机制是计划经济时期药品加成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变异而逐步演变成的一种逐利机制,使公立医院运行偏离了公益性轨道。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首先必须取消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并同步实行综合改革,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使公立医院真正回归到公益性的轨道上来。

     二、怎么改?

     57家公立医院同步实施,所有药品零差率销售

     众所周知,南京地区医院属性复杂,但这场改革不会因医院隶属关系不同而有所区别。

     按照南京医改路线图,部省属、部队医院、市属、区属、厂矿医院等列入改革范畴的57家城市公立医院都按照同一标准进行。并于31日零时起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参改的医院中共有三级医院22家,二级及其他医院35家,其中部属医院2家,省属医院8家,部队医院6家,市属医院12家,区属医院8家,企事业单位医院6家,以及去年已实施改革的15家区级医院。所有参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改革前,城市公立医院销售药品的差价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价不超过15%的加价率;实际购进价500元及以上的,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改革后,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全部按零差率销售。

     三、医疗服务价格怎么调整?

     价格有升有降,有不调整的,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

     药品降价后,看病负担会不会减轻?统计显示,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有不调整,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

     据了解,南京市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是2005年制定,十年来,随着医疗技术发展,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成本不断增加,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明显偏低。31日实行的新收费政策中,诊察费和注射、护理等综合服务类项目价格将提高。

     设立诊察费是这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项目全部纳入其中。经过调整,鼓楼医院、省人民医院等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的诊察费分别为:12元、22元、35元;二级医院相应等级的门诊诊察费分别调整为10元、15元、25元。与此同时,部分病理检查和部分临床各系统诊疗、手术项目价格将提高,其中,为鼓励高等级医院开展疑难复杂手术,小儿心脏手术等四级手术提价幅度达到75%,六岁以下儿童手术项目加收20%。

     由于生产技术的进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此前偏高的检验和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将下调。降低2006年以来新增的检验项目、国产试剂可以替代进口试剂的部分检验项目及业务量大的部分常规检验项目价格;取消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指导价格上浮15%的规定;降低伽玛刀治疗、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PET)的价格。取消螺旋CT超层、透射显像衰减校正加收、使用回旋加速器加收、甲基转移酶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据介绍,医院有32层CT,有64层CT,此前每增减一层都要加价,最多加价200元,加成费用取消后,意味着做一次CT可以省200元。

     据测算,这次改革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次均费用有所减少,但也有部分患者因治疗方式、个性化需求的差异、药占比低等原因,个人负担会有所增加,如口腔治疗等。

     四、如何保障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门诊诊察费医保基金支付标准调至全省最高

     为不增加患者负担,部分项目上调价格后,医保基金支付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就患者最直观的项目门诊诊察费而言,南京标准目前为全省最高。目前,在二、三级公立医院就诊的急诊诊察费、西医诊察费,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分别提高至8元/次、9元/次,超出部分个人自理。例如,在三级医院,普通诊察费为12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9元,参保患者个人只需掏3元。

     对于只取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在二、三级公立医院就诊的,分别按1元/次、2元/次标准收取,参保患者只需自理0.5元/次、1元/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涉及特殊群体的价格将不调整,如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据统计,不调整项目达1706项。对惠民对象仍维持“五免五减半三优惠”政策。

     此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后,总体上能够补偿药品加成差额的77%左右,不足部分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解决。我市新增的4家医疗中心投资规模超过100亿,全部由政府投资建设,建成后交卫生部门管理,方便群众。在全省率先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的债务化解工作,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偿还医院的项目贷款。全市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分别提高到60元、750元,均为全省最高。2016年,我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分别提高到72元、850元。

     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我市也将通过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严控费用。将对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等进行严控,超出规模标准的将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同时,严控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床位不超过全部床位的10%。卫生行政部门将通过控制“药占比”、“百元医疗收入耗材占比”,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等措施遏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另外,还将建立以公立医院服务数量、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支付、院长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五、如何让基层留住病人?

     家庭病床医保支付上限大幅提高

     南京将通过组织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组建纵向的“网格化”医疗联合体,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南京地区部省属、部队及市属三级医院打破隶属界限,至少参加一个医联体,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加入医联体,实现“网格化”服务模式全覆盖,完善大医院与基层之间绿色通道双向转诊、管理指导、技术帮扶、人员培训等工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

     南京市还将创新探索基层医务人员“区管院用”。将区域内新招聘的医学生人事关系集中到具备资质的区级卫生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在区级医院岗位培训后,由区级卫生部门按照竞聘上岗、积分选岗、双向选择等方式,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这一改革将有效改变以往基层医疗机构招人难、留人难、水平提高难的局面。

     为吸引慢性病人在社区就医,南京市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家庭病床的有关政策,取消了家庭病床起付标准,家庭病床的医保基金支付上限由每季度1500元提高至每月1350元。

     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南京市将积极探索个性化签约服务。南京基层医疗机构积极组建全科服务团队,实行网格化管理。对签约居民落实优先预约、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措施。同时加快推进智慧医疗。目前我市医疗一卡通格局基本形成,700多万张市民卡在联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全市有31家医院投入使用医疗自助智能服务终端635台;南京都市圈60多家医院接入南京区域挂号平台等。到2017年,南京将建成国内领先、具有南京特色的智慧医疗体系,实现一卡通、一账通、一程通、一线通、一键通。

     来源:扬子晚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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