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由护士发起的涨薪谈判"要约"
2016/5/24 现代护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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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工人日报

     黄蓓,武汉现代妇产医院护士。工作以来,她一直关注着护士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休假问题,“民营医院护士的工作强度大,可是收入一直不高,我特别希望能有一份专门适用民营医院护士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涨幅和工作时间、休假时间的规定!”

     作为职工代表坐上协商席,黄蓓感到,她心中的愿景有了实现的可能。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往往需要更大的努力和艰难的实践,民营医院护士的诉求,比黄蓓说的还要复杂。2015年10月起,一个又一个困难摆在了工会人面前。

     在硚口区民营医院行业,发展极不平衡,既有已经上市的规范企业,也有仅仅只有一个门诊部的小型企业。护士职业的收入标准也很不平衡,上规模的医院收入高、福利好,小规模的医院收入低、待遇相对较差,虽然整个行业依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约定了全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具体到护士这一岗位,由于特殊的“三班倒”工作要求,特殊的女性从业人员各项生理生活要求(如生理周期、婚育期、哺乳期等),导致护士从业者的很多具体期盼和需求,难以细致满足。

     为了这次探索能够有所成效,武汉市总工会、硚口区总工会以及硚口区民营医院工会联合会开展了深入的调研,“涵盖到这个职业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硚口区民营医院工会联合会副主席徐荣乾介绍,护士这个职业不仅在医院和医院之间存在着工作条件、待遇等方面的差距,即便在同一所医院里,因为所处科室和岗位的不同,其待遇也不一样。

     “此次集体协商,不能如以往协商兼顾多个岗位做出大致选择,而要尽可能地兼顾到每个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护士利益”。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工会组织在前期调研的时候,利用网络为载体,深入到各家医院广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以及开展护士行业集体协商的目的和意义,同时发放大量调查问卷,力图深入了解每位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不同工龄护士的不同期待和想法,“我们希望能力求让每一位从业者都能知晓这件与她们息息相关的大事,希望能够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不同医院、不同科室、不同岗位的真实差别和情况,从而提出更为科学、合理、能够兼顾绝大多数从业者的协商方案。”武汉市硚口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姜文舫介绍说。

     协商代表们也最大限度地覆盖了1000多名护士的不同境遇。

     随之而来的是两轮实实在在的协商,“面对焦点问题,双方各持己见!”徐荣乾回忆说,双方的协商非常具有实质性,都是对着条款逐字逐句开展协商。“我们向行政方提出,行业中护士的比例最大,工资水平也最低,应当切实提高护士职业的整体待遇!”

     徐荣乾告诉记者,“在职工方的努力下,护士的工资标准细化到初级、中级和高级,同时确定了每年的增长机制,还对护士们的孕产期、哺乳期、生理期、妇女节假期、晋升渠道等方面都有了一个明确的规定,为护士们争取到了她们所期待的权利。”

     “争论的确很激烈!”行政方代表、武汉现代妇产医院院长马环芝在签约现场如是说,“应当说,收入的递增,假期的规定和一些专门针对护士这一女性为主的从业者的劳动保护规定,的确是给了民营医院不小的压力。”

     马环芝表示,民营医院大多处于起步待发展阶段,要保证占据从业人员绝大多数的护士每年的工资增长的确让经营者有压力。

     马环芝坦言,现在在民营医院,已经有了劳动合同,又有了专门的行业工资集体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之所以还愿意再签下这份针对护士岗位的集体合同,更多是为了行业的发展,职工队伍的稳定,“让大家看到民营医院这个行业的未来和希望。”

     最终,黄蓓的一些愿景写进了合同。

     合同第五条确立了硚口区民营医院护士最低工资标准:护士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每月工资护士/护师(初级)不得低于本行业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主管护师(中级)不得低于2400元;副主任/主任护师(高级)不得低于3900元。而集体合同的第九条则规定了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医院由于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医院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职工休假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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