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发医改重要通知!诊疗、手术、护理费将涨价
2016/7/7 现代护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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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之前我国医疗服务价格总体偏低,药品收入在整个公立医院的收入当中占比较高,可能会出现一些用药行为的不规范,甚至出现多开药的情况。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出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通知》规定,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什么是医疗服务价格?
简单说,就是你生病后去医院看病、检查或做手术的费用。具体包括门诊、住院、各项检查、治疗、检验、手术等项目的价格。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改什么?
医疗服务收入、财政补助、药品加成是公立医院收入的主要渠道。受“以药补医”机制等因素制约,之前我国医疗服务价格总体偏低,药品收入在整个公立医院的收入当中占比较高,可能会出现一些用药行为的不规范,甚至出现多开药的情况。
而在原有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中,医疗服务项目间的比价也不合理,诊疗、护理、手术等价格偏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治疗等价格偏高。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主要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个就是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将原来的三个补偿渠道变成两个补偿渠道,即通过医疗服务收入和财政补助让医疗机构不要再通过药品的收入来维持运营。
第二个就是通过改革,使医疗服务价格的内部结构更加合理。
医疗服务价格未来该怎么改?主要有以下方向:
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国家制定技术规范 地方确定具体项目
国家负责制定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服务,地方确定医疗服务收费的具体项目,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数量,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
改革后看病的负担会加重吗?不会!
本次改革之后,有的价格会上涨,有的会下降,会不会增加人们看病的成本?
一升一降总体持平
按照这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总体要求,目前,安徽、江苏、浙江、福建等4个省市试点的城市公立医院已经把药品加成从医院收入中剔除,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
通过这部分价格空间,提高了之前偏低的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时降低之前偏高的CT、核磁共振、高压氧仓等大型医疗设备的检查、治疗费用。
在确保患者总体就医费用不增加的前提下,实现医疗服务价格的结构调整,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配套医保支付政策
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都要按照规定纳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确保患者的费用总体上不增加。
强化医药费用控制
要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和医药费用控制,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区域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实行市场调节价 价格会不会高到让人看不起病?
实行价格放开的医疗服务市场竞争充分,非公立医疗机构也提供,患者选择面更广。
医疗机构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并保持相对稳定。
会积极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
将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引导价格合理形成。
从地方实践来看,河北、江苏、山东、吉林等地实行市场调节价项目的价格总体平稳。
改革后,医保报销的相关内容会有变化吗?
变化有以下几点:
医保相关政策将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医保部门会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医保将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监管,改革总体不会增加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各地前期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情况如何?
已有29个省(区、市)的全部县级公立医院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浙江、江苏、安徽、福建等4省城市公立医院已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改革后,公立医院新型补偿机制正在建立,医院收入结构优化,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患者负担总体未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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