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向医院开出10万罚单,轰动了医疗界!
2016/8/23 现代护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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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大河网 作者:王琦

     刚刚过去的上周末,河南省人民医院被开封市鼓楼区法院罚款10万元一事在网络上热传。到底怎么回事?

    

     开封鼓楼区法院称,法院工作人员在执法中行为合法,执法手续是完善的。省人民医院表示,不存在妨碍执法的行为,正申请复议。

     【微信爆料】医院被法院罚款10万元?

     8月20日,一微信公众号对此事进行爆料。

     该公众号表示:“一个女士,昨天上午来医院复印病历,但手续不全,而且住院号也报的不对,我院病案室为保护患者隐私,不同意给她复印。后来,她完善手续、更正信息后再来复印,要求我院十分钟内给她办妥,我院工作人员要求她排队,她就勃然大怒。”

     该信息还公布了开封市鼓楼区法院就此开具的罚款决定书。罚款决定书显示,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决定对河南省人民医院罚款人民币10万元。

     该消息阅读量在短时间内过万。该微信公众号账号主体为“个人”。不过后来该消息被发布者删除。

     【视频显示】双方在办理时间上产生分歧

     记者获得了一份事情发生时的视频。据称,该视频由医院工作人员拍摄。

     视频中,法院工作人员称,“上午10点我都来了,我手续齐全,给你们交了材料,我现在给你就是说依照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医院有协助……”

     “依照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对你们做出处理,我上午跟你们说过了,你们要是在10分钟内不给我们办,我们都走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给你们做出100万以下的罚款,我现在给你说过了,10分钟,你现在给我办就办,要办不了我转身就走,明天你就接这个罚款通知书。”视频中,该法院工作人员表示。

     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没说不办,我们要办。”

     “办?什么时候办?多长时间?”两方在办理时间上存在分歧。

     【记者探访】法院称执法手续完善

     8月21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来到河南省人民医院病案室。病案室没有开门,之后,记者来到河南省人民医院医务处。在医务处,一工作人员称,“回头我们医院会有正面回应。”

     8月21日,记者联系开封鼓楼区法院新闻发言人刘亚萍。刘亚萍表示,事情发生后,法院进行了核查,“下一步,我们会对事情的情况做进一步调查,会有后续的回应。”

     刘亚萍表示,目前来看,法院工作人员在执法中是合法的,执法手续是完善的,医院医务处也对此认可,并在介绍信上注明了情况。刘亚萍说,证据有紧急性、时效性,不及时取证,可能会造成证据的篡改和遗失等情况。

     【双方声音】河南省人民医院:处罚决定草率正申请复议

    

    


    

    


     8月21日晚11点半左右,河南省人民医院在微信公众号“福音省医”上发布关于此事的声明。

     省人民医院表示,该院正在依法申请复议,恳请省市司法、政法、卫生计生及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联合调查。

     该院称,8月19日上午近11点,两位身着便装的人员来到河南省人民医院病案科,要求复印住院病历,并提供了介绍信,在名字和住院号无法对应的情况下,病案科工作人员没有马上复印病历。

     11点50分左右,上述两人来到医务处,但其所持介绍信内容已经更改,隐去了患者部分信息。此种情况下,医务处才出具了“手续齐全,请病案室接洽”的意见。

     而在下午3点左右,因身份证问题,两人和病案室工作人员有过一定摩擦。之后,两人表示必须10分钟内将病历复印完毕,做不到就要罚款。两个小时后,两位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两名法警到医院病案科,向河南省人民医院下达罚款决定书。

     河南省人民医院认为,自己并不存在任何妨碍司法人员执法的行为,不存在推诿、故意拖延等情形,“法院工作人员完全不顾病案科的客观情况,勒令在10分钟内完成病历调取工作……严重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损害了其他患者权利。”

     此外,河南省人民医院还表示,法院工作人员19日全天在医院时间不超过一个半小时,其官微上称“无故拖延7个小时”,与实际情况不符,“作出处罚决定草率,从口头告知将会作出罚款到下发正式处罚决定书仅仅间隔2个小时。”

     另外,河南省人民医院还对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的行为是否规范、送达罚款决定书是否违法等提出质疑。

     开封鼓楼区法院:医院无端刁难、无故推脱

    

    


     8月21日凌晨,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情况说明。

     法院称,8月19日上午10时许,法院两名干警到省人民医院调查核实一名案件当事人提供的住院病历材料的真实性,“到达该院病案室后,法院干警出示介绍信、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并按照要求填写了病历复印申请书,要求调取梁某某(相关案件当事人)住院病历材料。”

     之后,病案室工作人员经电脑查询告知,该病案号不是梁某某的。

     法院称,法院干警要求提供该病案号的住院病历材料,“病案室工作人员拖延时间不让复印,并多次拨打电话与他人联系。我院干警多次催促,一再解释,正因为该病案号所显示的患者与梁某某姓名不符,存在疑点,才更需要查清事实,调取该病历材料予以核实。”根据法院说法,在此种情况下,病案室工作人员仍置之不理,“临近中午12时,病案室工作人员仍不提供相关资料,并让我院干警到院医务处协调解决。”

     法院干警赶到医务处说明来意后,医务处工作人员认为法院提供手续齐全,病案室应予以办理,并在法院介绍信上写明“手续齐全,请病案室接洽,医务处,2016.8.19”的字样,并加盖该院医务处的公章。

     这事儿到底错在哪方?

     事件发生后,微博大V 烧伤超人阿宝评论认为:“两名手续齐全的法院工作人员,在一家省级医院整整五个小时无法依法调阅一份病历并固定证据,这是骇人听闻的。省医院方面应该首先自我深刻反省。”

     于此同时,一名卫生官员也表示,医院的问题是管理问题,是小问题,法院的问题是态度与执法是否规范的问题,是大问题。病案管理有瑕疵,只会给人带来麻烦,而法院法官意气用事,不按规矩办事,就可能给人带来错误的结果,如罚款和牢狱之灾。“这件事,明显可以看到法官感情用事,包括最后的处罚决定。”

     一名三甲医院的管理者不无感慨地表示:“法院任性,医院管理也有问题。一个很普通的调查取证,居然搞到这份儿上,这事没有赢家!”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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