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炳添的9.99:黄种人进“9”的人种学解读
2015/5/31 三联生活周刊

    

     苏炳添

     北京时间5月31日凌晨,在国际田联钻石联赛美国尤金站的比赛中,中国选手苏炳添以9秒99的成绩获得第三名,成为全世界第99个跑进9秒区的男子百米选手。

     这件事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因为早在1998年日本选手伊东浩司就在曼谷亚运会上跑出过10秒整的好成绩,中国另一位短跑好手张培萌也在上届世界田径锦标赛上平了这个记录。苏炳添的这个成绩是在顺风1.5米/秒的情况下取得的,不一定比伊东浩司和张培萌创造的那个成绩更好。

     但不管怎样,苏炳添仍然是第一位在国际田联允许的风速(2米/秒)下跑进10秒大关的黄种人,他将以此佳绩载入史册。

    

     吉姆?海因斯(Jim Hines),1968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天来的有点迟了。资料显示,电子计时器时代第一个跑进9秒区的人是美国运动员吉姆?海因斯(Jim Hines),时间是1968年。苏炳添之前已有98位运动员加入了9秒俱乐部,其中成绩最好的“闪电”博尔特跑出过9.58秒的好成绩,这个成绩相当于领先苏炳添将近10米的距离。

     从另一个意义上说,这个成绩来得又太快了。要知道,男子百米赛场一直是黑人运动员的天下,世界顶级赛事上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见到过非黑人运动员参加男子百米决赛了。事实上。第一个跑进9秒区的白人运动员是法国人克里斯托弗?勒马特雷(Christophe Lemaitre),他是在2010年跑出这个成绩的,仅比苏炳添早了5年。

    

     第一个跑进9秒区的白人运动员:克里斯托弗?勒马特雷

     黑人运动员在百米项目上的垄断地位曾经引发过不少关于种族差异的争论,一方认定不同种族具有不同的特点,黑人先天就比其他人种跑得更快。另一方则认为后天因素才是最主要的原因,比如黑人孩子成长的环境要求他们必须刻苦训练才能出人头地,以及前辈黑人运动员所起到的模范作用等等。

     在我看来,争论双方都有一定的道理,事实真相取决于你到底是从个人的角度还是集体的角度来看待它。

     从个人角度来看,一个人到底能跑多快,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肌肉类型。人类的骨骼肌大致可以分为快肌和慢肌这两种,前者爆发力强但不持久,后者正相反。两者的差异取决于肌肉纤维利用能量的模式,前者效率低但出力大,有点像跑车的引擎,后者则更像是如今很流行的混合动力车,追求的是能量效率,加速度自然也就没跑车快了。

     肌肉的爆发力还取决于α-辅肌动蛋白-3(ACTN3)的类型。这种蛋白只存在于快肌纤维当中,人类群体中有两种主要的亚型,分别由R基因和X基因所编码。R基因编码的蛋白爆发力更强,X基因则相对差一些。从理论上讲,具有RR基因型的人爆发力最强,XX最差,RX介于两者之间。

     请注意,这里所说的爆发力强弱只是一个理论概念,和一个人的短跑成绩没有直接的联系。只有当两个人的其他条件(比如身高体重、健康状况和训练强度)都相同时,基因型的差异才会在跑道上体现出来。因此,如果从群体的角度来看,一个国家(或者民族)所有成员的短跑水平和该国国民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田径运动的普及程度关系更大一些,但从竞技体育的角度来看,一名教练员最好挑选RR基因型的苗子,这样的孩子成材的可能性更大。

     ○●○

     2001年发表在《人类分子遗传学》杂志上的一篇论文显示,ACTN3基因的X亚型在东亚人当中的出现频率约为52%,白人是42%,非洲人是16%。也就是说,东亚人当中RR基因型所占的比例约为25%,欧洲人是36%,非洲人则高达60%。如果随机地挑选一个孩子去练短跑,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非洲孩子的成材率要比东亚孩子高一倍多。

     但是这个比例显然和实际情况不相符,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同样是非洲人,不同地区有着完全不同的基因型。目前绝大部分短跑高手都来自西非,属于班图人(Bantu)的后代。事实上,第一个跑进9秒区的非西非选手是来自纳米比亚的弗兰基?弗雷德里克斯(Frankie Fredericks),时间是1991年。但截止到昨天为止,全世界进入9秒俱乐部的98名运动员当中祖籍不是西非的人只有5个。

     苏炳添是第6个。

     从ACTN3基因的分布不难看出其中的原因。ACTN3基因的X亚型在西非班图人当中的频率仅为1%,也就是说,几乎所有的班图人后代都是RR基因型的潜力股!要知道,一名短跑选手不仅要看他的基因型,还要看他的体型、心肺功能和骨骼强度等等很多指标。来自西非的班图人只要其他条件不错就可以去练短跑了,因为他几乎肯定是RR基因型的。牙买加之所以盛产短跑高手,一个很大原因就在于这是最早接收非洲奴隶的中美洲岛国,而早期的非洲奴隶则大都来自西非。

    

     苏炳添

     另一个原因是,非洲奴隶的死亡率相当高,能够活下来的一定是身体强壮的人。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种族”这个概念被很多人误读了。没错,人类可以按照肤色和外貌大致分为非洲、东亚和高加索这3个大的族群,我们也常把白种人、黄种人这样的词挂在嘴边(本文也沿用了这种惯例),但起码目前的科学共同体是不承认种族这个概念的,原因就在于不同族群内所有成员的基因种类和数量都是一样的,只是每个基因的不同亚型(科学术语叫做等位基因,即Allele)的比例在不同的人群当中存在差异。就拿ACTN3基因来说,东亚人当中也能找到RR亚型的人,苏炳添很可能就是其中之一,但我们决不能说苏炳添是非洲人吧?事实上,肤色只是判断一个人先天潜力的一个非常不靠谱的指标,早就应该让位于基因分析了。

     总而言之,从个人角度讲,一个人的基因型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决定他最适合从事哪种职业。但从群体的角度来看,任何一个国家应该都能找到能够在各行各业出类拔萃的人,如果暂时没有找到,那只能说明这个国家发展得还不够好。苏炳添的成功更像是一个标志,它标志着中国正在迅速变得强大起来,中国人在很多行业都具备了挑战世界顶尖水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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