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科主任和他的医院江湖
2014/11/29 医学界智库
导读:
究竟是什么样的积怨纠纷,让这个年过四十岁的主任医师如此“偏执”地一次次状告医院?
作者:吴天飚 来源:“医学界杂志”微信号
2014年中秋节前夕,在得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的驳回裁定后,结核科副主任李华斌又将诉状递到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就劳动侵权一案状告其工作单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以下简称“慢病中心”)。
从向卫生局投诉医院处罚不公,到向人事仲裁委申请劳动合同侵权仲裁,直至最后一纸诉状向法院状告医院侵权、追讨加班费,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主任医师李华斌三番五次通过不同渠道向慢病中心“亮剑”示威。在同事眼里,他已经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状王”医生。
“我不是要把谁搞下台,也不是要把单位整垮,我只想要拿回我应得的东西!”面对《医学界》的采访,李华斌这样说道。
从1994年开始入院工作至今已有20个年头,究竟是什么样的积怨纠纷,让这个年过四十岁的主任医师如此“偏执”地一次次状告医院?在这一系列的事件背后,又是否存在着其他不为人知的隐情?
遇袭
2013年8月13日中午,下班后的李华斌走到医院停车场准备开车回家时,一个陌生男子突然走他面前问“你是不是李医生?”,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陌生男子一拳打在了李华斌的肚子上,并称李“太多事得罪人了”。该男子行凶后跳上在一旁等待接应的小轿车逃走,追赶中李华斌记下了车号,随后赶至附近的派出所报案。
随后警方一直未来医院取证,事发后第三天李华斌携带自行调取的监控录像视频前往派出所了解办案进程,警方称已调查清楚涉事车辆为一辆非法营运出租车,需要由环运分局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处,故建议将案件移交大良环运分局处理。
而让李华斌意外的是,大良环运分局却表示“此案时间已久难以处理”,需要由派出所书面移交案件,随后,派出所又声称没有这样的书面移交案件证明可以出具。至此,案件处理陷入僵局,至今未有下文。
对于此次遇袭事件,李华斌认为是针对他个人的蓄意报复,实际上,在多年前,医院就有一名护士因上告当时的“一把手”而多次遭受恐吓电话的威胁。而这次李华斌遭遇报复,最直接导火线显然就是不久前与药事科主任庞某的争吵。
7月31那天,李华斌因在庞某前批评其丈夫,即慢病中心前主任张某,在任职期间的诸多不当做法,而招致庞某的“破口大骂”,并追打李至医院住院部。随后庞某跑到现任慢病中心主任林某处告状,十几天后停车场遇袭案事发。
李华斌还认定,此事除庞某外还有另一幕后元凶,即慢病中心现任主任林某,原因有三:药事科主任庞某是林某的亲信之一;俩人之前早已对自己强烈不满;林某和庞某丈夫,即慢病中心前主任张某曾分别是中医院的正、副院长,“俩人关系极为要好”。
在李华斌看来,停车场遇袭事件,只是慢病中心多年来对其打击报复的冰山一角,而至于为何成为前后两任中心主任的“眼中钉”,还要从他多年来与慢病中心的诸多是非恩怨说起。
提拔
李华斌对慢病中心前主任张某的不满,最早要追溯到1997年,时年在卫生局任科长的张某被调任慢病中心主任一职,上任后即将其已在慢病中心工作的妻子庞某提拔至药事科副主任,2005年张某在调离慢病中心前,又将庞某升至药事科主任。
而在2002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中明确规定:受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也就是说,李华斌认为,至少有3年时间,医院对于庞某的人事安排是违规的。
丈夫任“一把手”,妻子管药房,医院员工都私下认为张某将医院当成了“夫妻店”来经营,“夫妻两个,一个管进药,一个管审批,其中的秘密你自己可想而知”,李华斌说。
而据李华斌的同事徐明(化名)透露,在张某就任慢病中心主任的几年里,医院里的“药事委员会”形同虚设,“只是挂个牌而已,很少开会”,“他们自己搞一套,从来不理你(药事委员会)的。”
“对于这个事情,我之前从未吱过声,就连在跟同事聊天的时候也不会提到。”李华斌说,而同样让他“忍气吞声”的事情却远不止这一件。
2000年,慢病中心搞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评选,当时全院符合“35岁以下、本科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竞聘条件的只有李华斌一人,但李却未被获准参加竞聘,而最终其他几个不符合条件的竞聘人选均却获得了“破格提拔”。
虽是全院唯一符合竞聘资格的人选,却最终“连申请表格都得不到”,李华斌认为其中的原因就是没有给张某送礼,他告诉《医学界》,逢年过节给“一把手”送礼送钱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只是在近几年随着中央精神的下发情况才得以改观”。
随后李华斌惊讶地得知,一位放射科医生却被提拔为李所在的结核科主任一职,“让不懂行的放射科医生领导懂行的临床医生,当时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安排不合理,但又没有办法。”李华斌说。
李华斌的同事徐明则表示,长期以来,凭借“给领导好处”进慢病中心任职的现象绝非罕见,不但入院需要“给钱”,升职提拔也都要“给好处”,“你没有认识的人,想做副主任,即使够资格都必须送钱,没有一两万块钱肯定上不去的。”
“有的医生做了十几年了,各方面条件都符合却上不去,一些依靠关系进来的条件都不符合的人却得到了提拔,这让大家怎么服气?”徐明这样质问道。
不能按规定提拔“这口气”李华斌一直忍着,他说连同事都说很少有人能像他“看得这么开”,然而之后一两年发生的一切却让他很难再“看得开”了。
值班
2002年,慢病中心住院部开始运营,作为全院唯一有内科及职业病执业经验的医生,李华斌成为了当时唯一需要常驻住院部的住院医生,外加其他几名轮值夜班的医生作为配搭。
提及当年的住院部工作,李华斌至今仍然忿忿不平,“简直就是把人当奴隶用!”
所谓常驻住院部,即一周在住院部要上7天日班,没有一天轮休,而且每5天要轮值一个夜班,但夜班结束后仍不能补休。
“当时大家都以为我离婚了,整天不回家。”李华斌回忆说。
更让李华斌难以忍受的不是超负荷的加班强度,而是住院部简陋的值班条件。他告诉《医学界》,当时在住院部值班时,夏天连风扇都没有,冲凉也要在公共厕所冲,他曾经向中心主任张某提出安装淋浴喷头的要求,张某却答复:拿脸盆接水冲一下不是一样吗?
没有调休,没有电扇,没有淋浴设备,比这些更“可怜”的是晚班补贴——每晚5元钱,且白班也无任何补贴。
“每晚5块钱!农民工也不止这个钱啊!”一位资历较深的同事回忆起当时的值班补贴时如此感叹。
与给付医生加班费时的“吝啬”不同的是,慢病中心在医院篮球队上的花费却极其慷慨,张某本人酷爱篮球,在慢病中心内部组建了篮球队,当时有传闻说医院一年花在篮球队的开支有“近百万”。
而据李华斌称,尽管当时住院部医生极其短缺,但是张某却只愿从门诊调任医院轮值,不愿招聘新的医生,新进的员工都是篮球队的,平常作为收费、电工等后勤人员留用。
李华斌认为医院在篮球队上投入过多并因此多次找张某理论,张某则以 “篮球队为单位出大力,为单位争光”为由回应。
“大家都视上住院部如上刑场,”李华斌如此形容当时医生们对于去住院部轮值的抵触,“很多人都去其他医院开证明有神经衰弱之类的疾病,竭力避免上住院部值班。”
2012年,现任慢病中心主任林某走马上任,在李华斌看来,林在就任后实行的一项处罚规定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彻底压垮了原本就处在“风雨摇摆”中的住院部。
写错病历罚1千
2013年年初,慢病中心以“病历正规化”为由规定院医护办将住院病历“按质量”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凡未被评为甲级的病历,相关责任医生要处罚1000元。
此规定一出,许多没有收治住院病人的医生暗自庆幸“没有收病人就不会被处罚”,李华斌回忆,正是从此时开始,住院部病人数量呈逐渐下降趋势。
当时的住院医生只有李华斌和另一名吴医生,吴医生在轮值期间一直坚持不收治病人,而作为科主任的李华斌“不好意思一个都不收”,最后决定“冒险收一两个”,没想到 “一收就出事了”。
在一次住院病历抽查中,医护办将李华斌病历上写的“r-GT”(肝功能指标之一,也称GGT)看成了“KGT”,认为李将GGT写成了KGT,属于病历书写错误。李华斌向医护办解释r-GT即GGT,两种书写都是正确的,自己之所以写成r-GT是为了与申请单上的名称保持一致,是因为社保报销时如果申请内容与名称结果不同就可能不予报销,但“非临床出身”的医护办人员拒绝认可他的解释。
随后医护办在明知李华斌当日下午排补休的情况下,在上午临下班时通知其必须在下午下班前提出申诉,否则不予受理。一方面拒听解释,另一方面又限其在补休时间内提出申诉,李华斌认为医护办是受了现任中心主任林某的指使报复自己。
最终李华斌被扣了季度质控奖金近1000元,此事也让更多医生逐渐对收治住院病人产生抵触情绪。李华斌说,当时很多门诊医生以“慢病中心住院部条件不好”为由,劝说来门诊看病的病人转至其他医院住院。而原本经常下门诊收治住院病人的住院医生,在后期竟变成了下门诊劝说病人不要住院,并提醒门诊医生“不要忘记劝说病人住其他医院”。
医生们的抵触情绪最终导致了住院部的经营日渐难以维系,2013年10月,慢病中心在没有申报卫计局的情况下,自行关闭开办了11年的住院部业务,由于其他医院及市民均不知情,造成了不少病人从镇医院转院至慢病中心,得知住院部已关闭又不得不提着大包小包再转人民医院。
更严重的后果是,期间有名咳血肺结核病人由于转院耽误了救治时间,最后不治身亡,此事被慢病中心一名员工在佛山市政府网举报后,慢病中心被迫为此事作了检讨。
如果说在前主任张某治院时期,李华斌与慢病中心之间的矛盾只是处于提出抗议和不满的程度,那么到了现任主任林某治下,李已从消极抵抗逐渐演变成主动抗争。
而随着李华斌对于医院的不满和反抗的加剧,他开始发现,医院也逐渐在寻找各种机会对他施予直接或者变相的报复。
迟来半年的处罚决定
2013年9月,在停车场遇袭事件过去半个月后,慢病中心突然宣布一起3月份的患者投诉事件“有理”,对李华斌作出扣罚季度奖金一千多元的决定,并计划在年底另扣1万元绩效奖金。
这次处罚决定,也成为了李华斌决定一改之前“家丑不外扬”的做法,开始向卫生局等主管部门投诉的原因。
根据李华斌提供的一份其向卫计局投诉的材料显示,2013年3月19日,李华斌在诊疗中因拒绝一位患者的插队要求,与患者产生了言语冲突,患者向慢病中心行政办公室投诉了李华斌,事情的结局是双方经过调解后最终握手言和。之后的几个月里,此事未再被提起,李华斌也未因此受到任何处理。
半年后的9月份,慢病中心突然以李华斌在事件中“未能控制情绪”、“当众公开患者个人隐私”为由作出处罚决定。
3月份发生的纠纷,到9月份突然被拿出来处理,对这样的处罚,李华斌自然不服,他认为这是中心主任林某对他的打击报复,除了之前的积怨因素使然外,另一个原因是他在诊疗中没有热心使用林某竭力推广的“磁疗贴”。
据李华斌称,林某在上任伊始就引进了上海某品牌磁疗贴在结核科推广使用,并下令全科室人员均须参该磁疗贴的推销会,科室医生认为林某大力推广此磁疗贴另有所图,加上平常对于林某的诸多不满,故一直在磁疗贴的使用上存在抵触情绪。
之后林某多次质问身为结核科副主任的李华斌和另一位科主任为何不用磁疗贴,而李和科主任俩人依然没有遵循李某的意愿予以积极配合。林某无奈又让护士长将剩余的2000贴磁疗贴全部放置在结核科,强迫医生使用,但护士长最终每次只肯领20贴。
李华斌认为,正是由于结核科在磁疗贴的使用上不够积极,才惹怒了林某,导致其重新翻出半年前的投诉“旧账”来整自己。
况且,即使就事论事来看那次患者投诉事件,李华斌认为也是因为患者要插队有错在先,自己只不过是为了维持正常的诊疗秩序才跟患者起了言语冲突。
很快,在抗议无果的情况下,李华斌在2013年9月下旬将此事投诉至顺德区卫计局,3天后纪检监察组来找其谈话,但未向其他当时在场的相关人员问及事发时的具体情况。
过了规定的15个工作日的答复期限后,卫计局仍未给出任何处理结果通知。两个月后,李华斌致电卫计局追问投诉一事,答复称慢病中心对其的处理“并无不妥”。
李华斌提供给医学界的一份关于该次患者投诉事件的处理意见书复印件显示,该意见书的下发落款时间为2013年3月28日,但李华斌称当时自己根本没有收到医院任何的处理意见通知,这份处理意见书“明显是为了应付卫计局的调查而临时加补的”,“与事实严重不符”。
尽管此次向卫计局投诉医院“不公处罚”事件最终无疾而终,但它却成为李华斌与慢病中心形成正面对抗迈出的第一步,在向卫计局投诉“不公处罚”仅仅半年之后,李华斌便又以侵犯劳动权益为由向顺德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起诉
2013年年底,慢病中心100多名员工的合同悉数到期,但医院却未通知任何人前来续签合同,李华斌认为医院在未跟员工签订任何形式合同的情况下让员工继续工作,属违法让员工“打黑工”。
2014年3月24日,李华斌向佛山市顺德区劳动人事仲裁法庭申请劳动人事仲裁,要求单位支付3个月的双倍工资,并签订公平的合同,“(2014年)1-3月份里我们都在工作,但没有签合同,都是‘打黑工’!”李华斌说。
随之情况出现了戏剧性的转变,慢病中心在得知李华斌申请劳动仲裁以后,于3月31日将劳动合同发放到员工手中,并要求没有签合同的员工在规定日期内签合同,否则“将视为个人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而所有员工发现拿到手的劳动合同落款日期却是2014年1月3日,李华斌认为慢病中心为了掩盖3个月未签合同的事实,刻意篡改了合同的签订时间,因而拒绝签订该合同。
慢病中心在仲裁法庭上辩称,合同是在1月3日交到员工手里的,医院一直在积极推进续签合同的事宜,不过由于事业单位的聘用需要在上一周期的合同期满后才能进行相关的考核工作,而考核结果也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确认,所以需要一定的时间。
但据慢病中心的几位员工向其他媒体证实,正式拿到合同的时间是2014年3月份,并非单位声称的1月份。虽然除了李华斌之外的其他员工最终还是签订了合同,但一位不愿具名的员工却对媒体表示,“这样的做法我们肯定有意见,但为了不丢饭碗,只能签了。”
顺德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后认为李华斌与顺德区慢病防治中心之间是聘用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故不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并且,其与单位签订的也是聘用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因此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双倍工资的规定。综上,2014年6月9日,仲裁委作出了驳回李华斌全部仲裁请求的决定。
李华斌不服仲裁委上述裁决,随即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起诉慢病中心劳动侵权,与此同时,他又向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另一项仲裁申请。
2014年6月,在刚拿到仲裁委关于“打黑工”的驳回通知后,李华斌紧接着又向顺德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了追讨12年加班费共计77万余元的仲裁申请。今年9月,此案经过《南方都市报》的报道,一度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也让《医学界》萌生了深入报道此事的想法。
提出仲裁申请3个月后,李华斌接到了仲裁委驳回其诉求的通知。《仲裁判决书》中称,由于李华斌仅提供了一段时间内的排班表,无法提供12年内的完整加班证据,故不认为存在超时工作的事实,而且慢病中心“已及时安排了补休和给予一定加班费”,因此对其请求不予支持。
但李华斌告诉《医学界》,判决书中声称慢病中心“已及时安排了补休和给予一定加班费”的说法不实,其根据是来自慢病中心提供给仲裁委的一份伪造的工资表。
此说法也得到了李另一位同事的证实,这位同样不愿具名的同事对“医院居然在法庭上提供伪造的证据”感到十分愤怒和失望。
几乎在接到了仲裁驳回追讨加班费通知的同时,李华斌又就劳动合同侵权一案,于2014年中秋节前夕上诉至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而对于追讨加班费一事,他表示依然不会放弃走法律途径去解决。
截止发稿,《医学界》多次致电顺德区慢病防治中心采访相关负责人,但对方在得知来电目的后以“负责人不在,改天再联系”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我相信法治社会总会有说理的地方,如果法院不管我就上访!”对于接下来的诉讼之路,李华斌依然充满信心和期待,“我在这个医院呆了20年了,知道的秘密太多了,所以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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