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浙江破题
2014/12/18 医学界智库
导读:
“如果没有事业编制,原有科室里的人员肯定不愿意出去;如果给了他们编制,未来医院招聘的人员又该如何定位?如果新人没有编制,在收入上又该如何权衡?”
作者:李草凡 来源 :“医学界产业报道”微信号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引入民间资本合作办医的申请,获得了浙江省卫计委的批复同意。
其实类似的公立医院引资合作早已遍地开花,浙江此举可视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层面“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提法在医疗领域的落地。
据悉,浙江省正在制订民间资本参与公立医院建设的方案。面临的现实难题之一就是,公立医院引资之后,“一院两制”之下人员身份该如何界定?
今年4月,国家卫计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曾透露,国家卫计委将会同国资委,研究制订关于公立医院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医院改制的原则性指导意见。相关问题的权衡,或也是这份文件迟迟未能出台的原因。
从“院中院”到独立法人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此次拟将其脑科、骨科、妇产科、体检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等相关科室剥离,与浙江晨星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办医,成立衢州市浙西医院。
上述合作模式中,民间资本和公立医院共同参与,设立独立法人机构。浙江省卫计委医政处处长王桢表示,希望民间资本能够参与,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目前鼓励全省各地积极开展试点的探索。
值得一提的是,与浙西医院的设立同时提出的另一申请,却遭到了浙江省卫计委的否决--浙江省衢化医院拟与三家企业进行的合作,被判定为国有企业非营利性医院科室承包/出租的营利性项目,这正是医改中要求清理的“院中院”.
公私合营“另起炉灶”的独立法人,避免了此前法人地位不明晰的问题,却必须面对人员身份的难题。剥离部分科室重建一家医院,相应医护人员也将有所调动。体制内人员到新建的混合所有制医院任职,人员身份该怎么界定?
“如果没有事业编制,原有科室里的人员肯定不愿意出去;如果给了他们编制,未来医院招聘的人员又该如何定位?如果新人没有编制,在收入上又该如何权衡?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衢州市卫生局有关人士表示。
改革实践有待规范
自上一轮医改在产权改革方面的尝试折戟之后,国家卫计委对医院“公私合营”一直非常谨慎。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党中央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相关表态,也在医疗领域引发热烈的反响。能够公开讨论乃至尝试,显示出医改的探索继续在演进。但是对于医疗领域的混合所有制,理论上的分歧和实践中的困难同时存在。
支持者认为,社会资本是医改的外部推动力,混合所有制有助于改善公立医院机制不活、效率低下等问题,是达到多元化办医格局的现实途径。
例如,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高解春教授一直主张,公立医院的技术和民营企业的资本可以互补,如果加上外资的管理品牌,将是公立医院改制的最佳组合。早年上海市也确曾研究制订过有关方案。
反对的意见则认为,混合所有制可能引起国有资产流失,公共资源投入营利性医院存在法律和道德上的疑问,而如果双方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院,那么面对不能分红的限制,社会资本有可能通过一些灰色操作自肥,损害医院乃至患者的利益。
在混合所有制医院的实践中,除了上述人员身份的界定,还存在许多其他问题。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伙人董梅曾经介绍,院对资产的评估往往不匹配,医院的无形资产价值比如品牌、政府的学术支持等,缺乏标准难以衡量。
北京安贞医院副院长陈方反映,该院引入社会资本合作,政府也答应划拨一块土地,然而作为母体的安贞医院拿不出两亿元的土地出让金,为合作而成立的项目公司本身作为营利性机构又不能直接接受划拨土地,“说了两年了,这块地怎么也拿不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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