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缘何反对外国评审?
2015/2/2 医学界智库
对于要不要外国机构来做评估,市场的想法和国家有关部委不一样。国内医疗机构热衷于外国的评审,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而言不仅是难堪的事实,更意味着实际利益的损失。
作者:李草凡 来源:医学界产业报道
好好儿地参加一个地方的会议,国家卫计委官员又出惊人之论--1月30日,在辽宁省医院协会主办的汇溪湖医院信息化论坛上,国家卫计委规划与信息司的一位领导明确:“反对中国的医疗机构参加国外机构的营利性的等级测评”,并表示“完全没有必要把它作为信息化建设的一个标志。”
这番表态不免让人感到惊诧莫名。因为三、四年前,正是如今国家卫计委的前身、国家卫生部,通过其下属的研究机构引进了HIMSS--其全称是Healthcare Informa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s Society,是由美国医疗卫生信息与管理系统协会主持的医院信息化评级。
业内人士介绍,当时美国的电子病历普及率尚不到30%,HIMSS在美国也没有得到大部分医院的认可,卫生部的有关决定不能不说是超前之举。然而世易时移,当信息化的浪潮漫卷医疗行业、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方兴未艾之时,又突然出面叫停有关努力。国家政策如此出尔反尔,怎么保证其严肃性?
如果像这位领导在其讲话末尾所声明的,上述观点是个人的一些思考。那么国家部委官员公开发表与以前政策理念相悖的言论,这是否合适?
这位领导此番表态留给市场的另一重疑惑是:我们搞了那么多的高端医院、国际医疗城,如果没有具有国际公信力的机构所授予的评审认证,何以吸引高端人士、外籍人士前来就医?国家寄予厚望的医疗健康产业如何发展?难怪该业内人士疾呼:请有关部门动动脑筋!
据知情人士透露,对于国内医院参加外国机构比如JCI等的测评,卫生部官员私下里的态度一度是“不支持,不反对,可借鉴”。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热衷于国际评审,甚至有县级医院先于三甲医院通过了JCI的评估。对于主管公立医院、并且主持医疗机构评审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而言,这一事实不仅令其感到难堪,更意味着实际利益的损失--医院等级评审可是一门好生意。
事实上,我国对于医院评审的理解,与国际上通行的理念存在不同。
2011年9月印发的《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卫医管发〔2011〕75号)规定,医院评审是指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院评审标准,开展自我评价,持续改进医院工作,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规划级别的功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医院等级的过程。
而国际上通行的医疗机构评审,是指由一个医疗机构之外的专业权威组织对该机构进行评估,以判断评定这个机构满足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符合程度。
两相对照不难发现,一个意在评定等级,一个旨在评估质量;一个是主管部门来当裁判,一个是第三方独立评估;一个是行政之手,一个是市场操作。其间的云泥之别,暴露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司马昭之心。在这样的观念指导之下,前述领导在辽宁省有关会议上所说的“鼓励第三方进行测评”能否落实到位?能否起到作用?
去年12月初,一家全球领先的认证机构驻上海的工作人员告诉《医学界》,他们在中国的业务正在稳步增长,客户包括国内的公立三甲医院和民营医院。显然,对于要不要外国机构来做评估,市场的想法和国家有关部委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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