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用“非营利”束缚社资办医
2015/5/19 医学界智库

     导读:从决策层到学术界,很多人把社会资本的用武之地局限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殊不知,“非营利性”的帽子及相关政策,与资本的天然属性相悖,恰恰阻碍了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

     来源:“医学界产业报道”微信号

     励社会资本办医已有基本共识,不过从决策层到学术界,很多人把社会资本的用武之地局限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殊不知,“非营利性”的帽子及相关政策,与资本的天然属性相悖,恰恰阻碍了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

     在近日举办的2015民营医疗发展高峰论坛上,当年医改有关决策的参与者、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李剑阁坦言:当初把营利/非营利的概念引入有关文件,是想为社会办医打开一个缺口;但要求回报归根结底是资本的本性,在新的阶段需要用新的定义、新的规范,给民营医疗一个合法的空间。

     以下为李剑阁发言的有关内容——

     我是98年到03年担任国务院体改办的副主任,期间我组织起草了十几个关于医疗改革的文件。可以说现在大家经常喜欢说09年启动的新医改,现在所有关于改革的一些亮点,都是在那个基础上提出来的,今天的话题是讲民营医院,当时我们提出多元化办医、社会办医这样一个概念。

     我主管医疗改革的时候,在我手上一共写了6、7个文件,国办转发的文件,还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医疗的文件,都是我作为牵头起草的。那个时期是第一次在我们官方当中出现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定义,在汇报这个文件的时候我们受到国务院领导现场的质询,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就答辩,终于被接受了,这个问题从来没有进入医疗方面的文件,就是那个时期进入的。

     回过头想,我们当时之所以把这个概念写进文件,实际上是想为我们社会办医打开一个缺口,总归要有一个概念,让领导人接受,我们要给领导一个说法,领导可以听得进去的说法,所以我们引进了这个概念。03年以后我就不管医疗改革了,但是这几年我一直在关注医疗改革的进展,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个概念要与时俱进,不要拘泥于原来的定义,因为你如果拘泥于原来的定义,像蔡教授讲到了,方总也提到了,公立医院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的,它也赚了钱。反过来讲,社会资本进来,非营利性定义的话,永远不分红,永远把赚到的钱放在那里继续发展事业,这不符合社会资本的属性,资本总是要回报的,要退出的。也可以长期持有,归根到底要回报这个本性是存在的,用非营利性的概念就把它框死了。

     我个人觉得,当时我们推出的本意是想为民营医疗开拓一条路,用意和效果是好的,但是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就需要改,因为已经被大家普遍接受以后就需要用新的定义、新的规范给民营医疗一个合法的空间,如果还是用我们那个时候为了说服领导而提出的这个概念,指导现在的工作显然是不够的。

     刚才讲的退出问题,民营资本已经想了无数的退出的办法:管理公司的办法,或者什么办法,政府在那儿发文件,民营资本早比你超前很多了。恐怕要根据市场的变化,包括税务部门,包括土地管理部门等,都要与时俱进,要面对这个现实,政策要接地气,把这个行业摸清楚。

     据我所知,没有哪一个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在承诺了非营利性,然后在十年以后再赚钱、回收,还要在比社会平均收益率低的情况下从事这个事情,这是不可能的,民营资本早以想出无数方法规避监管,早就想出赚钱和退出的办法了,政府必须面对这个问题,重新解释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和有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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