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放开伤及药品零售业
2015/6/5 医学界智库

     导读: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的目的是让药品价格回归市场,然而由于此前公立医院普遍推行的“零加成”政策和基于此的政府补助,药品零售业“很受伤”。

     作者:孟庆远

     来源:“医学界产业报道”公众微信号

     6月1日起,我国绝大部分药品取消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这是政府医药市场管理机制的又一次改革体现。

     毫无疑问,政府取消药品定价,目的是通过竞争让药品有合理的价格定位,从某种程度上讲,绝大多数常用药品价格有下降可能,从而缓解百姓的“看病贵”。但现实中,药价放开对疾病治疗的主要材料来源——药品生产及销售又是怎样的结果呢?笔者为此对基层的药品销售作了调查,结果显示,药价放开其实开始伤及医药业。

     造成上述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补助使竞争不公平。为了取消以药养医,政府采取压低药占比,集中招标采购和零加价销售等,通过垄断医疗行业的公立医院药品销售来减少或降低病人医疗消费,但由于医疗管理机制体制问题,这直接涉及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行,于是政府用加大财政补助来解决,同时着手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当然有医保支付来配套),力求无碍医疗行业的科学合理运行,然而却对医药行业带来严峻考验、甚至是打击,尤其在基层表现得非常明显。

     笔者在豫北一县级医院调查发现,因为有财政补助,除了为完成上级下达的药品比指标而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用药降低减少药品销售外,6月份之前,该院的药品销售无大的变化,月均520万元,日均17.3万元。放开价格后,药品销售量开始上升:6月1日至5日,总销售量接近100万元;而该医院门口的三家药店药品销量明显下降(老板不愿透露具体数据),主要是基药类药品,因为比医院价格高出15%--20%,销量明显减少。

     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价格明显低于药店药品价格,原因有三个。一是有政府补助支持,医院药品在药占比内销售不受影响,至少没有后顾之忧,敢与市场药品抗衡;二是公立医院业务利润在60%以上,药品加成损失的影响有限,且有政府补助;三是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在编人员有部分经费支出,医院负担小。

     相较之下,零售药店的劣势显而易见。一是处垄断地位的公立医院药品零加价销售后,除了非基药价格有上涨势头外,绝大部分药品都需要下压价格进行竞争销售,即便如此拉回医院就诊患者购药也很困难。二是药店收入来源单一,只有药品销售,利润有限。三是目前许多医药员工是挂公司牌而自己经营,房租、物价上涨和职工薪金均给他们带来压力,为了留住顾客有店主考虑继续下调部分常用药品价格,也有的考虑走连锁经营,更有个别考虑裁员和关闭停业。

     由此看来,放开药价后,压力、忧虑最大的是医药行业,因为药品价格及销售量的问题,除了严重影响代理商、药店的市场经营外,还涉及行业的连锁运转,影响药品的研发与制造。

     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在取消药品定价、放开市场的同时,给予公立医院零加成补助,实际上是在助长公立医院药品销售竞争力,这无疑有违市场规律,打破了医药市场平衡。如果不尽快出台科学实际的行政管理干预措施,可能使医药制造及销售走下坡路,到一定程度甚至促使药店关闭,让基层百姓在大街上“无药可寻”,只有到医院挂号处方。那样的话,医院药品的零加价销售恐怕就难以维持。

     笔者建议加快药房托管步子,通过竞争选优,让单体药店或联合或以其他形式入驻医疗机构提供药事服务。如此一方面给医药行业新的发展空间,扩大市场,另一方面推动真正的医药分开,在减轻政府负担的同时,也斩断医疗与药品的灰色利益链。

     作者单位:河南省原阳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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