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采购预算基层医院难运营
2015/7/1 医学界智库

导读:卫计委发文称要强化药品采购预算,将医院药品采购纳入预算管理,从预算开始控制药品费用。但对于绝大多数基层医院来说,这项政策无疑是“雪上加霜”。
作者:孟庆远
来源:医学界产业报道微信号
近日国家卫计委为完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专门下发通知,对招标采购、谈判采购、直接挂网采购、定点生产及特殊药品采购等措施进一步细化,其中新政提出要强化药品采购预算,将医院药品采购纳入预算管理,医院药品支出一般不得超过业务总支出的25%-30%,从预算开始控制药品费用。
新政之举目的很明确,是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降低药品消费量,减轻患者负担,其用意着实让人高兴。然而实事求是讲,这样做尤其是在基层县乡医院,不现实、不科学、不合理,有碍基层医院医疗的正常规范运营,甚至可能会遭到患者的反对。
医院需超常规被动力压药占比,影响治疗,患者可能不满。
现实中,许多地域政策显示,县乡医疗机构药占比要比省市医院药占比高得多。以河南为例,县级医院40%左右,乡级医院60%左右;一般来说,没有特大自然灾害与安全事故发生,基层医院的业务支出没有大的提高增加,一般占总业务支出的90%(行政管理开支占10%),基本持平,符合行业设计和要求。
这样的话,如果按通知规定对药品采购实行预算制约,那么基层医院的年用药量药必须保持在总收入的22.5%—27%(行政管理支出部分除外),也就是说像河南基层医院的药占比就必须压低几乎一半。而河南省原阳县人民医院2013年、2014年平均药占比为31%-32%,全省县级医院最低,让同级医院难以想象也无法接受。
也就是说,全省县级医院按这个药占比要求已经达到顶端,不能、也无法再压低药占比,否则就要影响正常的医疗运行;但新政与现实不甚相符,将药品采购前置纳入预算,并不得超过业务支出25%-30%,这就极有可能会出现药品总量的加大短缺,直接影响临床治疗效果,从而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引起患者及医疗群体的不满。
医院可能由此派生合情、但不合理做法,医疗消费并不减轻。
一是竭力减少或不采购高价及低价必须药品,从控制病人的日药品总消费量下手,降低药占比,以此应对药品总量减少所致困境;二是给患者寻找其它购药渠道,最直接的办法(其实也是迫不得已)就是“院外买药院内用”,特别是当统计数字显示接近或即将超过新政指标限制时,基层医院势必会加强控制药品使用。为了病人的实际治疗需要(当然也是自身信誉所迫),医院就不得不在提前出院、拒绝住院、增加转院上做文章,引导门诊患者院外药房购药等,这样势必影响病人的正常治疗,同时也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营,对患者和基层医院,都有害无益,尤其是对危重病人的救治带来极大困难并产生严重后果,从而增加引发医疗纠纷和伤医事件可能。三是为了治疗必须,患者院外购药院内用,虽然减低药占比,但医保对药店购药尚无报销政策,患者的实际医疗消费并未降低,看病贵继续存在。
县乡医疗机构是分级诊疗的前沿阵地,尤其是贫困地区,原本就缺医少药,如果单纯通过前置药品采购预算来制约药品消费,如上分析势必会影响这些地区的医疗事业,分级诊疗更加难行,老百姓就会重拾越级诊疗旧习,加剧大医院的“战时状态”,“看病难看病贵”就将继续存在并更难克服。
(作者单位:河南省原阳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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