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立医院腐败折射体制弊端
2015/8/7 医学界智库
导读:正是政府赋予公立医院院长的支出和审批权,为基层公立医院院长腐败埋下伏笔。而其根源在于管办不分、政事不分的医疗体制。
作者:孟庆远
来源:医学界产业报道
最近,媒体不断爆料基层公立医院院长腐败而引起业界重视,比如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练昌金腐败典型案例等等。
据《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多个部门了解,海南省近年查处的医疗腐败案中,涉案医院大多是基层小医院。其它地方的腐败也表现出类似特征。基层公立医院腐败发生的原因究竟何在?
对此,河南省新乡市各县卫生局组织召开基层院长会议,学习省市纪委文件精神,从中寻找自身不足,加强廉政建设,严防和杜绝基层医院腐败发生。有人认为是基层公立医院制度上的欠缺给院长腐败制造了一个漏洞,并建议有关部门重视解决。
意见建议都有一定道理。预防制止基层公立小医院大腐败,除了基层医院要建立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弥补漏洞外,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必需用更加严格、健全的监督管理约束机制来治理。但笔者认为,即便是法律制裁也是治末而不治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要想彻底解决和杜绝基层小医院上述腐败问题,单靠制度不能根除其原本存在的变异因素,必需挖根寻找,只有通过现象找到基层公立医院腐败的本质根源并除之,才可能最大限度地消除腐败的继续发生。
那么,小医院大腐败的根源究竟是什么呢?怎样处理才能杜绝呢?
笔者认为这要从我国的腐败特征与途径来寻找分析其来源。目前我国公立医院腐败途径不外有三条:支出式腐败、审批式腐败和卖官鬻爵。很显然,基层院长与卖官鬻爵式腐败关系不大,因为医院领导由组织部门任命而院长无权,他唯一的人事权力就是提拔中层干部,但绝大多数医务人员的追求是专业医疗技术而不掏钱买官,院长也就没有卖官鬻爵的企图与可能,唯有前两者——支出与审批是院长腐败的主要方式与手段,这也就出现许多类似练昌金样的腐败案例,院长靠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发包,医疗器械、医疗耗材、药品采购等需要的资金支出和审批权力收受贿络。
很显然,正是政府赋予公立医院院长的支出和审批权,为基层公立医院院长腐败埋下伏笔。而其根源在于医疗体制,是政府与其所办公立医院的管办不分、政事不分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矛盾迸发出了基层公立小医院的腐败连篇累牍出现,也就是说腐败和医院的性质有直接的关系。
试想,如果医疗管理体制是彻底的“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如果公立医院的产权有根本性的改革——像宿迁那样将公立医院全部卖掉,以独立法人性质出现为医疗市场提供服务,院长或董(理)事长还有受贿的可能么?他们还会拿着自己的钱让别人给他自己行贿么?
如果说会,要么院长是傻子,要么是天方夜谭故事。因为包括股份制、非营利等性质的医疗机构,外有市场的竞争机制和监督约束,内有规范而又严格的管理建制,院长如履薄冰只能靠优秀的绩效来获得股权人和职工的信赖而去获取高薪,而不可能或很少考虑通过受贿来谋利。
医院性质决定管理观念和法则。公立医院是政府事业单位,财产与支出都是政府财政的表现形式,因此,医院的公立性质和政府管理的不力、不到位以及职工对医院财务财物和兴衰没有牵挂,导致许多管理漏洞,让私欲膨胀的院长与行贿分子形成合谋,于是便出现许多练昌金一样的基层公立医院腐败案。
因此笔者认为,基层公立医院腐败现象之所以普遍化,与公立医院体制有直接关系。如果能革除公立医院体制弊端,让“宿迁”做法推广全国,就能大幅度减少基层医疗机构的腐败,使医疗资源效益最大化。
(作者单位:河南省原阳县人民医院,本文为“医学界产业报道”原创文章,转载需授权并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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