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近万家民营医院抱团发展
2015/8/9 医学界智库
导读: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成立昨日成立,该协会的成立有助于社会资本办医形成合力,对于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社会办医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温宁
来源:医学界产业报道
8月8日,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成立大会在杭州举行。目前浙江省已成立近万家非公立医疗机构,该协会的成立对于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社会办医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由浙江省民政厅批准成立,共有11个地市200余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和知名相关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大会选举产生了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第一届协会理事会成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传染病诊治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李兰娟院士当选为首任会长。
自2010年底,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以来,浙江省一直走在“社会办医”前列。早在2012年9月,温州市就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社会资本办医试点,并进行了一系列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改革,如,开放投融资体制改革,多种形式合作办医,民资与公办医院享受同等税收待遇、免征营业税等。2013年,温州市的民办医院达到75家,已经在数量上大大超过公立医院的47家。
同时,浙江省也是最早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医疗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造、全科医师签约试点的省份。一系列积极举措推动了浙江省社会办医疗机构得快速发展。据根据浙江卫生统计报告,截止到2014年,浙江省共有民营医疗机构12849家,主要是由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组成,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量的42.32%。其中民营医院494家,47.4%的机构是专科医院;基层医疗机构12330家,占了民营医疗机构总数的95.96%。
但是,浙江省在探索“社会办医”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与公立医院相比,服务能力偏低、服务量偏小、社会认可度不高;民营医院对优秀医疗专业人才的吸引力较低,人才资源依然匮乏;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困难,医生多点执业存在很大阻力;看病贵、不规范、监管不力,民营医疗机构公信力较差。
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正是这种背景下产生,李兰娟会长表示:协会将做好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社会办医疗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关注浙江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客观依据,从而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的改革、发展与建设;依法维护浙江省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社会力量和专家学者为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各种服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社会办医疗机构整体水平;积极组织、策划、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尤其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以多种形式支持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卫生事业发展,体现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
近日,各地鼓励社会办医制度不断出台,如,深圳社会办三级医院可获五项财政补助;北京医保定点医院中新增73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安徽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开展公私合营;山西社会资本申请设置二级以上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疗机构、疗养院、护理院、门诊部及诊所可不受机构数量和选址距离的限制。但多数省份的社会力量尚未形成合力,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的建立对其他省份也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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